許知言也不勸慰,自己動手在小巧的銀蟾香爐裡添了幾顆香料,出了片刻神,才道:"嗯,事出反常必有妖。木槿一向行事穩重,手段高超。以她的身份,想折磨個把侍妾,想她們生不如死都不困難。你想想,是什麼讓她大失常態,剋制不住對沈南霜用了刑?就因為沈南霜知道了她私會情郎要滅口?從江北兵亂到一路回程,她有的是機會悄無聲息地滅口,會拖到沈南霜受封昭訓才冒著輕藐聖旨的罪名滅口?"
"父皇認為,木槿因被沈南霜冤枉,所以忍耐不住?"
"你錯了!妻妾爭寵,各逞心機,被人冤枉原不算什麼。"許知言眸明如鏡,有著洞澈世事的清明,"如果是木槿救了你,卻被別人冒領了去,還被那人汙衊與他人有私情,身為太子妃,當然會驚會氣。可如果她全心喜歡著的丈夫不肯信她,反而信了那人,那不僅是驚是氣,更是絕大羞辱。以她那樣驕傲心性,別說你踹了她那腳,便是不踹,她那孩子都未必保得住!"
"全心喜歡?"
許思顏定定地跪著,卻笑得苦澀,"我怎麼沒覺出來?若我不曾和她自幼定親,若是她和蕭以靖沒有兄妹的名分,她早跟他遠走高飛了吧?"
"是嗎?可為何她跟朕說,她對你是真心,若你一心一意待她,她必會一心一意待你?她還說,你走得再高再遠,她都會陪著你;她會分擔你的重擔,不會讓你孤單……"
許思顏不覺屏住呼吸,"她……說過?"
"朕不信她沒跟你說過。但不論說沒說,顯然你沒有信。"許知言站起身,"說來此事也怨父皇不好,怎不替你尋個溫婉美麗的太子妃回來?她似謙實傲,處得熟了,那性情的確不怎麼好,只怕和你合不來。成親三年形同陌路,兵亂那夜曖昧難明,昨日之事更是反目成仇……"
他起身,負手往外踱去,低嘆道:"罷了,明日朕便去信給蕭尋,與他商議和離之事。吳蜀聯姻之事,叫他們另選一位宗室之女便可。"
"父皇你……你說什麼?"
許思顏不覺站起身來,卻因跪得久了,腳下猛一踉蹌,差點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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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離婚制度包括"休妻"和"和離",而和離指按照以和為貴的原則,夫妻雙方和議後離婚,而不單純是丈夫的一紙休妻。——摘自百度百科。
其實就是兩廂情願的離婚,丈夫需寫"放妻書",而不是休妻書。休妻需犯七出之條,對女方聲譽影響較壞;而和離則雙方自願。"放妻書"的最後,丈夫一般還會祝妻子再嫁幸福,"弄影庭前,琴瑟合韻"什麼的,除了原嫁妝奉還,丈夫多半還會奉上一定數量的錢糧給妻子做贍養費。如此被放歸孃家的女子,自然不難找個好人家再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