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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明路(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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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光點了點頭,有點不大高興,「難道每次都要被你吃豆腐?」

于思平似笑非笑,「要不然你解釋一下,我為什麼每回都帶你去逛潘家園,解釋好了也行。」

好吧,孤男寡女,看起來又完全不是兄妹,根本沒那麼熟悉,不裝情侶,裝什麼都挺惹人疑竇的。再說,有個情侶的假象在,也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含光思忖再三,還是點了點頭,「成吧,那就這樣了。——話說回來,你看到古董,真的不會頭暈嗎?」

「我的反應在靈氣上比較劇烈。」于思平心不在焉地說,「現在針對有靈氣的佛珠,還有另一套行動方案,我說說,你記一下……」

對有靈氣的佛珠,于思平定下的政策是他來決定買不買,含光來配合,由於佛珠這東西,除非是名僧大德的法器,不然大部分不會特別貴,所以對於一些普通的佛珠那就直接買下,遇到好貨規矩競拍,這都沒什麼。需要含光配合的就是撿漏,她因為對圈子特別無知,所有黑話都聽不懂,天然就是個外行人的形象,扮個無腦小女友,也許能收到奇效。

用於思平的話說,就是,「哪怕實在是講不下價錢來,你分散一下他們的注意力也是可以的。」

分散注意力要做什麼,那還用問?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可於叔叔一看就不是君子,想做什麼簡直是昭然若揭。

兩人商議了好一會兒,終於初步計議妥當,于思平對外是魯國的神秘貴族,含光就是他從海外帶來的小朋友,兩人關係雖然親密,但卻還不算是戀人。所以平時言行舉止也不必太親暱,但又可以隨時隨地咬耳朵也不會引來外人側目。至於含光的身份,由於買賣古董,這個實在都是很有錢又很有知識素養的人在做,年輕一代中會玩這個的不多見,再加上她從前雖然上過電視,但也只是地方性、時效性的小名人而已,現在女大十八變,認得她的人也不會太多的。露餡的可能,並不是很大,再加上兩人也不可能每次都撿到漏,大部分時間可能只是一起遊逛而已,這個完全不必擔心別人誤會,含光有過一次撿漏經歷,對古玩市場十分熱衷,合情合理合法,誰也說不了什麼。

一切商議停當,兩人便啟程去商場,給含光采買一些‘海外殷實大小姐’風格的衣物。含光這才知道為什麼上回于思平要給她買衣服了,說不定是早就打了這個主意,害怕自己穿得太寒酸,看起來太跟班,就是裝他女友都沒有人會相信……

如果還有下次的話,她再也不要和于思平一起逛街了。

——三個小時以後,手裡大包小包都快拎滿的含光氣息奄奄地想:靠,合著不用自己花錢,他就開始狂買了?這比女人還購物狂是怎麼回事啊?而且還容不得人插一句嘴的,買衣服的明明是她,而且她還是個女孩子,男人不都是在店外頭等著的嗎?哪裡和他一樣,根本就是把她當娃娃看待了,走到一間店,不由分說地就挑了衣服,然後試出來也不管她的意見,看一眼就決定買還是不買……

「走了。」于思平雙手空空,神清氣爽地從洗手間裡走了出來,「還愣著幹什麼?這才把你衣服買了,包、鞋還沒開始呢。」

誰來賜他一道驚雷,把這個人劈回古代去吧!含光淚流滿面地想。

「還不走?」于思平挑起一邊眉毛,「是衣服還沒買夠?」

「沒有沒有!」下一秒,某個人便一躍而起,很狗腿地小跑了過去,「買夠了買夠了,現在來看看包和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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