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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兇手就是陳萍(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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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聽就是跟蹤偷窺已經成慣犯了,黎永皓大大地翻了個白眼:「然後呢?」

「我吃完飯,看見很多警車,這才知道他家裡出了事……」

「你是什麼時間離開的?」

「在酒吧裡又坐了一會,我大概是晚上九點多走的。」

黎永皓:「一個人?」

陳萍閉了閉眼睛,聲音有些虛弱地說:「我當時離開的時候真的是一個人,你相信我,我沒有殺人,我知道,我在你們眼裡是個不要臉的壞女人,我可能是有點不要臉,可是我沒有喪心病狂,我連一隻雞也沒殺過,別說是個人,還是趙總的孩子!」

她這些話脫口而出,似乎宣洩出了什麼,思維能力似乎恢復了一些,頓了頓,陳萍壓下哽咽,接著輕聲而快速地說:「再說,就算我真想那麼做,趙總的兒子也不可能跟我走,那孩子他媽大概跟他說了什麼,他每次見到我都會衝我扔東西做鬼臉,非常討厭我,從不肯靠近我五米以內,我怎麼可能綁架得了他?」

從趙太太的反應看,陳萍這話說得並不是沒道理。

「還有另一種情況,」黎永皓說,「也許趁著被害人不留神,突然用某種方法從背後襲擊了他,把人弄暈了帶走——鑑於被害人只有七八歲,對於你一個成年人來說,是有可操作性的。」

陳萍嘆了口氣,隨後苦笑了一下:「警官你要是一定這麼想,我也沒辦法。」

她一臉認命,黎永皓的腦子裡卻還在飛快地運轉,手指有一下沒一下地敲著桌子。

他雖然方才提出了一種可能性,但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也許趙太太真的沒有看見,畢竟她也是個人,不免有疏忽大意的時候,但陳萍又是怎麼躲過高檔小區裡那些攝像頭的呢?她怎麼會知道哪些攝像頭壞了,哪些還在工作?

會不會存在共犯的可能性?

黎永皓此時承認,陸翊對她本人的判斷沒有錯,陳萍確實是一個相對消極的人,性格有些懦弱,膽子也不大。

他敢說,像陳萍這樣的女人,如果不小心和別人產生了衝突,她肯定不會直接和別人對罵。

那麼如果她就是綁架殺死趙曉華的兇手,是什麼讓她冒這麼大的風險,在恨她入骨的孩子媽的眼皮底下,把一個已經不小了的孩子綁架的?陳萍只是個比同齡的姑娘還要瘦弱不少的年輕女性,典型的沒有做過體力勞動的都市白領,的確有制服男童的能力,但是她真能保證自己一擊必中、悄無聲息嗎?

黎永皓頓了頓,接著問:「那你回到家之後呢?」

「之後我……我去了一趟二十四小時超市,等拎著購物袋開啟車子後備箱的時候,才發現……我的後備箱裡不知什麼時候,被人放了一個很大的黑色塑膠袋。」

黎永皓:「是你丟棄屍體的時候用的那一個。」

陳萍垂著眼皮,深深地吸了口氣,彷彿想起了什麼極其可怕的東西,連氣息都是顫抖的:「我當時……並不知道塑膠袋裡有什麼,可是看了那個長度和大小,我、我就是有種汗毛倒豎的感覺。當時我本能地立刻合上了後備箱,開車回家,一直開到了私人車庫,才敢開啟塑膠袋,裡面、裡面竟然是個人!一個小男孩!我一開始根本沒看出他是趙總的兒子,我已經嚇瘋了,真的是嚇瘋了,有好一陣子,腦子裡都一片空白,東西掉了滿地都不知道。」

黎永皓鎮定地問:「你說你沒認出他是趙立書的兒子,是因為當時男孩已經死了,看起來和活著的時候不大一樣?」

陳萍立刻點頭。

黎永皓打量了她一陣,坐直了,上身微微前傾,手肘撐在桌子上:「你的意思是說,你沒有綁架、也沒有殺過趙曉華,是有人殺死他之後,為了嫁禍你,神不知鬼不覺地把他放進你車裡的?」

陳萍飛快地用皺皺巴巴的紙巾擦了一下自己的眼睛,再次點了點頭。

「假設前面你說的都是真的,某人通過某種方法,找到了你的車,撬開了你的車鎖,把一個死孩子放進了你的車裡。」黎永皓盯著她的眼睛,一字一頓地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好——我們可以先不管‘兇手’為什麼這麼做,先說你,正常人看見屍體是什麼反應?你告訴我,當時你為什麼不報警,為什麼不叫人來,甚至為什麼在認出屍體身份的時候不聯絡受害人家屬,而是把孩子的屍體帶到你家裡,碎屍煮爛後丟棄?」

陳萍的情緒再次激動起來,她話不成話,支支吾吾良久:「因、因為我當時想,如果報警了,別人一定會認為是我殺的人……我當時……我當時整個人都嚇傻了,真的……我、我都不知道我在用什麼思考,我當時就在小區外面,後來看見警車,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也大概明白那孩子是什麼時候丟的,我沒有不在場證明,我、我還有殺人動機……」

黎永皓:「你有什麼殺人動機?」

陳萍緩緩地抬起頭,面色慘淡地說:「趙總不肯和他老婆離婚的原因,就是因為那個孩子啊。」

黎永皓:「所以你這麼想過對吧?我是說殺了那個小孩。」

陳萍怔怔地看著他,忽然兩行眼淚掉了下來。

黎永皓「嗯」了一聲,表示自己沒有更多的問題,對旁邊負責記錄審訊過程的同事點了點頭,站起來往外走去,就在這時,陳萍忽然開口叫住了他。

「警官,您覺得我說謊是嗎?」她說這話的時候,聲音裡彷彿在苦苦地壓抑著什麼,整個人處於一種非常緊繃的防禦狀態,她的頭壓得越來越低,黎永皓懷疑她的下巴已經點到了自己的胸口上,聲音也越來越小,到最後近乎自語,可語氣卻是平穩的——像是眼看著自己毫無希望,豁出去了。

「我沒有說謊,」陳萍低喃,「我也知道如果沒有證據的話,警察也不能硬說我殺人,可是你們要調查,最後肯定要抖出我和趙總的關係。」

她用力抽了一下鼻子,輕輕地說:「那我就完了。」

黎永皓問:「你什麼完了。」

「什麼都完了。」她近乎鎮定地說,「我的人生,我的事業,還有我的一輩子。」

如果不是有陸翊隨行,黎永皓一定覺得,不是陳萍的腦子有問題,就是她認為警方的腦子有問題。

誰他媽發現一具,會做出「碎屍」這種變態得不可思議的應激反應?

但陸翊提到過,陳萍這個人是一個或許聰明、凡事卻傾向於逃避的人,黎永皓忽然就覺得自己有一點理解了——有些小孩子闖了禍以後也是這樣,第一反應不是想辦法彌補和解決問題,而是怎麼向家長掩蓋過錯。

假設陳萍的話都是真的,那她的行為和這種兒童非常接近,表面上,她似乎沒有闖禍,因為人並不是她殺的,可實際上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有「希望趙總的兒子消失」的這種想法。

長時間地保持和趙立書的不正當關係讓她的自我評價極低,與傳統道德觀念相悖的行為讓她潛意識裡覺得自己是「闖了禍的」,所以她想辦法掩蓋事實。

黎永皓邊想,邊從樓道的飲水機上取了個一次性杯子,倒了杯水,推門走進了監控室:「龍蝦,你說她……」

他的話音頓住,因為陸翊不見了,監控室的桌子上只留下了一張字條:「我去廁所。」

這丫不是坑爹麼……我國法律什麼時候規定上廁所要打書面請假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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