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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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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珊丟下手裡的指甲刀,站起身來,走到床邊去,往床上一躺,她也用手枕著頭。望著天花板,心裡卻低低的說了句:「那可不見得。」話是這麼說,靈珊如果不受靈珍這篇話的影響,幾乎是不可能的。從小,靈珊和靈珍間,就有種與生俱來的親密和了解,靈珊對這個姐姐,不止愛,而且敬。對她所說的話,也都相當信服。因而,靈珍對韋鵬飛的那些批評,很快的就深種到靈珊的內心深處去了,使她苦惱,使她不安,使她充滿了矛盾和懷疑。這是個星期六的下午,靈珊又待在韋家。韋鵬飛近來幾乎天天一下班就回家,他回絕了那些不必要的應酬,戒掉了去酒家的習慣,甚至,他在家裡都難得喝一杯酒。他對靈珊說:「讓我為你重新活過!你不會喜歡一個醉醺醺的愛人,我想戒掉酒,我要永遠清醒——來欣賞你的美好!」

愛人們的句子總是甜蜜的,總是溫馨的,總是醉人的。靈珊在一種矛盾的痛楚中,去傾聽這些言語,心裡卻反覆的自問著:「他是危險的嗎?他是神秘的嗎?他是不妥當的嗎?」

這天午後,因為是星期六,靈珊沒有課。韋鵬飛的工廠卻在加班,他沒回來,只和靈珊通了個電話:

「別離開我家,我在六點以前趕回來,請你吃晚飯!」「今天是週末,」她說:「怎麼知道我沒別的約會?一定能和你一起吃晚飯?」他默然片刻,說:「我不管你有沒有約會,我反正六點以前趕回來,等不等我,都隨你便!如果你不等我……」

「怎麼呢?」她問。「我就不吃晚飯!」他撒賴的說,口氣像楚楚。

他結束通話了電話,她呆坐在那兒,發了好一會兒怔。心想,他倒是個厲害的角色,他知道如何去攻入她最軟弱的一環。嘆口氣,她望著楚楚,楚楚正在寫功課,這孩子和她的父親一樣,變了很多很多,雖然,偶爾她還是會大鬧大叫的發脾氣,但,大部份時間,她都乖巧而順從,尤其是在靈珊面前。

「阿姨,我的鉛筆斷啦!」楚楚說。

「鉛筆刀呢?」靈珊開啟她的鉛筆盒,找不到刀。

「不見哩!」「你總是弄丟東西!阿香呢?去叫阿香找把鉛筆刀來!去!」

「阿香買麵包去哩!」「哦。」她站起身來,想找把鉛筆刀。

「爸爸書房裡有。」靈珊走進了韋鵬飛的書房,她幾乎沒有來過這個房間,房子不大,靠窗放著一張很大的書桌,桌上有筆筒、便條箋、鎮尺、釘書機……靠牆有一排書架,裡面陳列的大部份都是些鍛造方面的工具書,她好奇的看了一眼,居然也有好多文學書籍,都是些小說;有紀德全套的作品,有屠格涅夫的,還有漢明威和雷馬克的。她走到書桌前面,在筆筒裡找到了鉛筆刀,正要退出這間書房,她腦子裡猛然響起靈珍的話:

「你對他了解多少?又認識多少?」

她回到書桌前面,帶著些兒犯罪感,她輕輕的拉開了書桌中間的抽屜,裡面零亂的放著些圖表、名片、迴紋針、三角尺、儀器盒等雜物,她翻了翻,什麼引人注意的東西都沒有。她再拉開書桌旁邊的抽屜,那兒有一排四個抽屜,第一個抽屜裡全是各種「扳手設計圖」,什麼「活動扳手」、「水管扳手」、「混合扳手」……看得她眼花撩亂。她開啟第二個抽屜,全是「套筒設計圖」,她索然無味,再開啟第三個抽屜,竟是「鉗子設計圖」!她關好抽屜,心想,這個韋鵬飛並沒有什麼難以瞭解之處,他不過是個高等「打鐵匠」而已,專門製造各種鐵器!想著,她就不自禁的微笑起來。

轉過身子,她預備出去了,可是,出於下意識作用,她又掉轉頭來,開啟了那最後一個抽屜,一眼看去,這裡面竟然沒有一張圖解,而是一抽屜的書信和記事簿。她呆了呆,真找到自己想找的東西,她卻沒有勇氣去翻閱了。呆站在那兒,她猶豫了大約十秒鐘,終於,她伸手去翻了翻信封,心想,我只要看看信封,這一看,才知道都是韋鵬飛的家書,看樣子,是他的父母寫來的,封面都寫著「高雄韋寄」。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她隨便拿了一封,抽出信箋,一手漂亮的毛筆字,寫著:

「鵬飛吾兒:

接兒十八日來函,知道諸事順利,工作情況良好,吾心甚慰。楚孫頑劣,仍需嚴加管教,勿以其失母故,而疏於教導也……」

「靈珊匆匆看下去,沒有任何不妥之處,那父親是相當慈祥而通情達理的。她把信箋放回信封中,再把信封歸還原處,心裡一片坦然與寬慰。順手,她再翻了翻那疊記事簿,忽然,有一本綁著絲帶的冊子,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拿起冊子,封面上,是鵬飛的筆跡,寫著:

「愛桐雜記」

愛桐?這是他太太的名字了?是她的日記?雜記?為什麼封面竟是韋鵬飛的筆跡?她身不由己,就在書桌前面坐了下來,開啟第一頁,她看到幾行題字:

「黃菊開時傷聚散,曾記花前,共說深深願,重見金英人未見,相思一夜天涯遠。羅帶同心閒結編,帶易成雙,人恨成雙晚,欲寫粉箋書別怨,淚痕早已先書滿!」

她怔怔的看著這幾行字,和封面一樣,這是鵬飛的筆跡,想必,他寫下這幾行字的時候,他的心一定在滴血了?「欲寫粉箋書別怨,淚痕早已先書滿!」那麼,這是她死了之後,他題上去的了?她覺得心中掠過了一陣又酸又澀的情緒,怎麼?自己竟和一個死人在吃醋了。她想起靈珍的話:

「世界上沒有一個女人,能去和死人爭寵!」

她抽口氣,翻過了這一頁。她發現下面是一些片段的雜記,既非日記,也非書信,顯然是些零碎的記錄和雜感,寫著:

初認識欣桐,總惑於她那兩道眼波,從沒看過眼睛比她更媚的女孩。她每次對我一笑,我就魂不守舍,古人有所謂眼波欲流,她的眼睛可當之而無愧,至於「一笑傾人城,再笑傾人國」更非誇張之語了。我常忘記她的年齡,一天,我對她說:

「欣桐,要等你長大,太累了。」

她居然回答:「那麼,不要等,我今天就嫁你!」

那年,她才十五歲。欣桐喜歡音樂,喜歡懷抱吉他,扣弦而歌。她的嗓子柔美動人,聲音微啞而略帶磁性。有天,她說:

「我要為你作一支歌!」

我雀躍三丈,簡直得意忘形。她作了,連彈邊唱給我聽,那歌詞竟是這樣的:

「我認識一個傻瓜,他長得又高又大,他不會說甜言蜜語,見了我就痴痴傻傻!他說我像朵朝霞,自己是一隻蛤蟆,我對他微微一笑,蛤蟆也成了啞巴!」

欣桐就是這樣的,她風趣瀟灑快活,天才橫溢,即使是打趣之作,也妙不可言。如今她已離我而去,我再也求不到人來對我唱:「蛤蟆也成了啞巴!」人生之至悲,生離死別而已矣。

靈珊猛然把冊子闔了起來,覺得心跳氣促,淚水盈眶,她想起他也曾對她自比為「癩蛤蟆」,原來這竟是他的拿手好戲!但是,真正使她心痛的,還不是這件事,而是他對「欣桐」的一片痴情,看樣子,自己和欣桐來比,大概在他心目裡,不到欣桐的百分之一!欣桐,她忽然困惑的皺皺眉,為什麼封面是「愛桐」,而裡面是「欣桐」?是了!她心中靈光一閃,恍然大悟。徐志摩有「愛眉小札」「愛眉日記」,韋鵬飛就有「愛桐雜記」!欣桐是她的名字,愛桐是他的情緒!情深至此,靈珊還有什麼地位?她把冊子丟入抽屜中,站起身來想走,但是,畢竟不甘心,她再拿起來,又翻了一頁。

欣桐喜歡穿軟綢質料的衣服,尤其偏愛白色,夏天,她常穿著一襲白綢衣,寬寬鬆鬆的,她只在腰上系根帶子,她纖細修長,就這樣隨便裝束,也是風姿楚楚。我每次握著她柔若無骨的小手,就想起前人的詩句:

「冰肌玉骨,自清涼無汗。」

傳言這句子是後蜀孟昶為花蕊夫人而作,料想欣桐與當年的花蕊夫人相比,一定有過之而無不及。每年冬天,欣桐絲毫都不怕冷,她不喜歡穿大衣,嫌大衣臃腫,一件白毛衣,一條薄呢裙子,就是她最寒冷天氣的妝束。走在街上,她呵口氣,就成一股白霧,她開心的笑著說:「鵬飛,你愛我,就把這霧汽抓住!」

我真的伸手去抓,她笑著滾倒在我懷裡,雙手抱著我的腰,她揉著我叫:「你是傻瓜中的傻瓜!是我最最可愛的傻瓜!」今夕何夕?我真願重作傻瓜,只要欣桐歸來!今生今世,再也不會有第二個女人,讓我像對欣桐那樣動心了,永不可能!因為,上帝只造了一個欣桐!

唯一僅有的一個欣桐!

靈珊再也沒有勇氣看下去,把冊子丟進抽屜裡,她砰然一聲闔上抽屜,就轉身直衝到客廳裡。她視線模糊,滿眼眶都是淚水。楚楚仰著頭,愉快的喊:

「阿姨,你找到鉛筆刀了嗎?」

「等阿香回來幫你削!」她含糊的叫了一聲,就咬緊牙關,衝出韋家。閉了閉眼睛她竟止不住淚如泉湧,用手拭去了淚痕,在這一瞬間,她才瞭解什麼叫「嫉妒」,什麼叫「傷心」,什麼叫「痛苦」,什麼叫「心碎」!

直接回到了家裡,她立即撥了一個電話給邵卓生,含著淚,她卻清清楚楚的說:「來接我,我們一起去吃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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