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對他說:「你先用衛生間好了,我把你衣服弄乾。」口氣很強硬,於是秀不得不去洗了個澡。他在浴室裡抹香皂的時候,就聽到外面古舊的洗衣機在轟隆作響。好一會兒衣服洗好了,櫻拿下去借房東的機器烘乾,上來看到秀已經換上了他的襯衣。衣服太大了,穿在秀身上簡直像袍子,秀還沒有長褲,只得光著兩條細白的腿。櫻看了一眼,做了個鬼臉,說:「不行!不行!」他找來一條沙灘褲給秀。
秀拽著褲子,對著櫻媚媚地笑了,「不是有半裸的女侍的嗎?」
櫻咬著牙齒,「該死的,看我敢不敢把你從這裡丟出去!」
秀大笑,他知道他是個正派的人,甚至有點保守。這時他們都聽到了那個聲音。隔壁有情侶在□,脆弱的牆壁在震動,女人叫得很大聲,呻吟透過牆壁模糊地傳過來。單身男子住這樣的地方是很容易遇上這樣的尷尬。秀立刻把褲子穿上。
櫻滿意地看了一眼,下了樓去,捧上來了烤得香噴噴的糕點,沒有奄列。兩個人坐在地上吃,因為櫻沒有吃飯用的桌子。秀歪著腦袋啃雞骨頭,櫻仔細看他很久,終於問:「你讀什麼的?」
「美術學。」真是門不中用的學科。
「為了學著個大老遠從日本跑來?」
「每個人都這麼說。」
「喜歡巴黎嗎?」
「她是一個高階應招女。聰明,有才華,可以端莊宜人,可以性感放蕩。」秀抹抹嘴,「我還要杯香草咖啡。」
「你這麼能吃,將來怎麼辦?」
「我自己養自己,不用擔心。」秀的小手從寬大的袖子裡伸出來來,抱著咖啡杯。
櫻問:「你這個樣子真像個小巫師,你真的會回去結婚?」
秀說:「巫師也會結婚,我還會有兒子。」
櫻搖頭,「你怎麼能結婚,你還簡直像個孩子。」
「真奇怪,誰規定娃娃臉的男人不能結婚生孩子?」秀問。
「你們怎麼認識的?」
「同學。」
「你的朋友怎麼說?」
「是我要結婚,不是他們。」
「你一個人來了巴黎,沒帶她來?」
「這是留學,況且有些女人是不能來這裡的,來了就會變。」
「看樣子你很瞭解她。」
秀說:「人都有點小聰明的。」
櫻在這時突然站了起來,向秀這裡邁了一步,秀立刻繃緊身子。可櫻又邁了一步,跨了過去,他去開啟了房門,房東把烘乾的衣服送了上來,看到秀笑了,用英語說:「你的女朋友真漂亮。」
房東走後,櫻無奈地對秀說:「他誤會了。」
「那你怎麼不和他說。」
「你總之是要走的,我也從不把時間花在解釋誤會上面。」
秀叫:「真奇怪,你過著什麼樣的生活?」
櫻把手一攤,「如你所見,我專門勾引盲目崇拜藝術家的小姑娘,把她們騙來我的公寓裡。」
「你給她們看席克拉蒙的畫?」
「嘿!」櫻叫,「你是識貨的!」
秀得意極了。
「你畫畫嗎?」
秀搖頭。
「為什麼?」
秀垂著眼睛,「我不合適。」
「畫畫並不複雜。」
「你將來可以成名?」
櫻笑了,「我也許在這房子裡畫一輩子,可我父親在日本有間大公司,也許有天你會在電視上看到我,我給抓了回去,塞進西裝裡,左手拿餐刀,右手拿叉子,領帶快把我勒死。」
「那你有幾天的時間?」
「我還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明天。」
「不讀書真好。」
「工作永遠比讀書辛苦,等你穿上西裝對人點頭哈腰的時候你就明白了。」
「你有工作?」
「別瞧不起人。」櫻說。
秀解釋,「我是說,我還以為你很自由。」
「人一旦了追求,便都不大自由了。」
他們胡扯著,天黑的時候開了酒。秀喝了半瓶,已經有點醉了,拿來掃帚玩耍。櫻說時間不早了,你該回去了,然後拉他去換衣服。可秀怎麼也動不了。櫻沒有辦法,只有親自動手幫他換。櫻的手是很溫暖的,劃過皮膚的時候,秀忍不住起了雞皮疙瘩,有種戰慄的快感。那時他就在想,如果這時候這個人對他做了什麼,他一定不會追究。有時候他的想法就是這麼奇怪。
那一刻其他的東西都離他很遠了,哲,惠,席克拉蒙的畫,他的研究生論文……
當然櫻什麼也沒有對他做,他幫他換好衣服,倒了杯水在秀臉上,終於把他叫醒,拉他下樓。秀這才完全清醒過來。天已經完全黑了,他們肩並肩走在昏黃的路燈下。秀的腳步不穩,櫻的手就一直扶著他的腰,秀一直感覺到有股力量自接觸的地方傳了過來。
月亮出來了,照著地上的積水,明晃晃的,也許這灘水在白天看來汙濁不堪,可這時候它是美麗的。秀想,這就和生活一樣,不清不楚中往往卻是美好的。
櫻送他到地鐵站,他說要等母親電話,讓秀自己回家。
這是個很普通的分別。
櫻說:「你注意一下你的信箱。」然後秀刷了卡,往下地下的電梯走。他回過頭,看到櫻還站在人群中看他。他對秀揮手,秀一下子就想起《藍橋遺夢》。不過想歸想,櫻這樣的男人是怎麼樣也不適合做悲情男主角的。他該是個知己式的人物,在你失意的時候帶著酒來看你。
他若有所思地回了家。
第二天他給惠買東西,忙了一天,哲一直打他的手機,他沒空,關上了。晚上回到家,他發現了不對,對面房間一直沒有亮燈。寫著「櫻」的門牌已經拆掉了。
哲過來說:「對面男人搬走了。」
「什麼?」
「我找你說這事呢。很突然的,來了一幫子人,搬了個空。那人走前還在我們樓下轉了很久。」
秀呆了幾秒,衝出去看信箱,裡面是有一封信,信封裡是他忘在櫻那裡的一百法郎,還有一副草草的彩鉛素描。素描畫的自然是秀,穿著巫師的袍子,騎著掃帚,背後是半片彩虹。畫中的秀拽拽地笑著,無名指戴有戒指。
秀把信封再倒了倒,沒有其他的了。
走了。就這麼走了。他按照上面的地址寫了封信去,本想寫很多的,可拿著筆又什麼都寫不出來了,最後只說了聲謝謝。可是沒有迴音。
也許是那個送兒子席克拉蒙的媽媽終於不再放縱兒子了。
誰知道呢?那是別人的故事。每個人都該把重點放在自己的故事上。
哲看了畫,說:「畫的真好。你這個傢伙,明明苯苯的,孩子氣,不像是活在現實中的,卻是要和我們走一樣的路。」
可已經找不到櫻了。秀才想起他還沒有把自己的名字告訴櫻。可那又怎樣?反正不再見面。
秀很快交了論文,後來他和哲一起回了日本。
再然後他結了婚。
是的,結婚。沒人說一個娃娃臉的漂亮男人不可以結婚。秀從不覺得自己該過上很不平凡的一生,所以他做了個普通人。
秀和惠在東京住了下來,他開了間畫廊。每當人問他為什麼不自己畫幾張的時候,他總是很有耐心地告訴對方,他有色弱。他也哪裡都沒有去,不再輕易結交陌生人,他穿上西裝,很帥氣,很俊美,再也沒人說他像女孩子了。他的靈氣就那樣一點一點消失,魔力也一點一點消失。他是個成功的畫廊老闆,一個精明的商人,抽著煙,會羞澀地笑,眼睛裡深深地看不到底。
當然他也再也沒有了櫻的訊息。他留意電視,可從來沒有見到一個穿黑衣服,長頭髮,左手拿餐刀,右手拿叉子的男人。哪裡都沒有這樣一個男子。他送他的畫用玻璃框了起來,和他蒐集的其他大師的作品放在一起,有人問起的時候就說,是的,那是一個不願意透露名字的畫家。
他的畫廊常收學生的作品,惠不理解,學生的畫賣得並不好,不過丈夫的決定她從來不干涉。而後,秀終於捧紅了一個學生,他給他舉辦了一個盛大的畫展,來了很多人,包括後來又去法國工作的哲,下那麼大的雨,還是趕來了。
哲問他:「為什麼從來不去巴黎?我們當初那間公寓給拆了,對面的那間老房子也拆了,建了新的高樓,變化真大,你該來看看。」
惠笑著代替丈夫回答,「他不喜歡巴黎,說那裡太複雜。我也不喜歡,那裡太物慾橫流了。」
秀沒說話。他不知道巴黎有多物慾橫流,他只知道那裡擺一天地攤可以得300法郎,走三個小時的路,有木偶劇可以看。
哲換了話題,問惠:「你是不是身體不好,臉色有點蒼白。」
惠曖昧地笑著別過臉。秀抽著煙,看畫廊里人來人往。牆上掛著畫,深沉的顏色,真搞不懂一個學生怎麼有那麼灰暗的內心。那副畫的名字叫知己,可秀知道知己絕對不是這個顏色,知己是彩虹般絢麗的,令人心神盪漾的。知己是陪你走三個小時的路,和你喝酒話人生,在你上車前回首的時候對你揮手的人。
哲坐了一會兒就走了,惠拿著他落下的雨傘追了出去。秀走到窗戶邊,往天上往,果真,天上起了彩虹,淡淡的半片。
惠回來了,說:「開始還是大雨,現在就掛上了彩虹。」她關上辦公室的門。
秀靠著窗戶,問妻子:「醫生怎麼說的?」
惠頓時紅了臉,無限嬌羞地依偎過來,在秀耳邊輕吐了幾個字。
樓下一家咖啡屋在放一首老歌,「給我一點點陽光,給我一點點雨,我給你一個短暫的奇蹟……」
秀想,那不就是彩虹嗎?原來快樂那麼簡單,也那麼短暫。
他開始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