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我那兒坐坐?」車啟動了,丁未才同卷爾商量去處。
「好。」他這樣等她,恐怕推脫不了。早聽小羅說丁未買了房子,這會兒應該是剛裝修好不久。
丁未的房子位於四環邊上,算不上特別好的位置,但是已經很不錯了。房子是簡裝的,整體色調是白色,看起來整潔而明快。
「進來坐,我也才搬進來不久,有點兒亂。」丁未招呼著卷爾。
卷爾沒有異議地端坐在沙發上。丁未的「有點兒亂」,指的是地上散放的空箱子。忐忑嗎?似乎有點兒。任何事情只要同丁未相聯絡,依舊會在短時間內讓她魂不守舍。
「喝點兒什麼?」
「不用了……」話音未落,丁未已經遞過來一瓶礦泉水,卷爾也就接了下來。
在這一遞一接間,丁未似乎又找回了主動權,「陸卷爾,咱們是不是該談一談,從一年前講起?」
卷爾的手指颳著瓶子上迅速出現的一層水汽,用那份涼意定了定神,「這一年已經過去,還有什麼可說的。」
「如果不是這次遇到,你是不是打算再不見我了?」她沒有可說的,但他卻有很多疑問。
卷爾搖搖頭,如果真的打算再不見面,今天她也大可不必出席。「你呢,如果要不是今天遇到,是不是也沒打算過找我?」其實彼此彼此,誰又有資格質問誰呢!
「我都不知道你無緣無故地鬧什麼彆扭,鬧就鬧吧,還來個大變活人,玩消失。找你?你不肯接我的電話,羅思繹跟防特務似的防著我,一起吃飯,她滴酒不沾,生怕酒後被套出話來。」
得,一句話招來丁未長篇大論式的抱怨。卷爾就不跟他講什麼「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了,直接打斷他,「找我幹嗎,你決定跟我結婚了?」
丁未的嘴開開合合,還是沒帶出聲音來。在電視前面來回踱了幾次,才坐下來說:「什麼事都不是不可以商量,總不至於在電話裡面講上幾句,就以此了斷吧。」
「我那時是處理得不夠好。一方面是沒心情去處理,另一方面也覺得怎樣做對結果都沒什麼影響。如果讓你不好受了,我向你道歉。」
「到底發生什麼事了,那個時候?」丁未想知道她為什麼突然沒心情。
卷爾仰起頭,控制了一下情緒,才開口道:「我爸去世了。那時候想的是不能再胡亂地過我的日子,不能讓他不安心。」
「給我打電話的時候,你在家?」
「是。」
「為什麼不告訴我?」
「告訴你或者不告訴你其實沒什麼差別的。那個時候,我需要的是依靠,而不是安慰。」
「跟我分開,你就有依靠了?」
「起碼有尋找依靠的資格。」
卷爾自覺尋找得還算積極。儘管在這個城市,戀愛、結婚不論從精神上還是物質上,成本都有些超出她的負荷,但是她還是儘量抽出時間去相親。她感覺還可以的,也會保持聯絡。不知道是不是她不夠主動的原因,聯絡至今也沒跟哪個有進一步發展。
「一門心思就奔結婚?」丁未實在是理解不了卷爾的想法。他身邊的女性,一個個都是衝鋒在前,唯恐落後。沒結婚的根本不動這個心思,結了婚的大多以離婚收場。在他看來以卷爾的年齡,急匆匆地非得嫁人,算不上什麼明智的想法。
「別說這個了。你怎麼樣,轉正了嗎?」結婚也好,不結婚也罷,並不適合拿來跟他探討。
「轉了。」丁未摸出根菸,點上後還是順著心思把話強行繞回來,「奔結婚就得跟我斷絕往來,停止你所謂胡混的日子?」
卷爾見他不依不饒,也沒了好氣,「那你說怎麼辦,住在一起,然後我出去相親?」
相親?那就是還沒有男朋友了。他掂量著詞回答:「我說我不想結婚,也沒說不能結婚。」
「能不能是你的事了。」卷爾站起來,「我得走了,晚上還有約。」他松這個口,無非是要把她重新兜進去,真要是再陷進去,可就真沒向外爬的勇氣了。爸爸能把她拉出來一次,不可能幫得了第二次了。
「什麼約,相親?」丁未猜疑地問。他見卷爾沒半分猶豫地點頭,忍不住又問,「哪兒的啊?」
「農行的吧。」卷爾想了想才回答,並不是考慮要不要告訴他,而是她的確有些叫不準對方的工作單位。媽媽上個月從姥姥家回來了,跟卷爾住在一起。單位那邊,她已經正式辦了病退。二姨家的表哥碩士畢業,在a市工作,媽媽給他帶了很多東西,卷爾才開始跟這個表哥有了接觸。他在建行工作,受媽媽所託,給卷爾介紹了很多他的同學、同事。這個已經是卷爾見的第四個了,據說不行的話,還有資源。愁人的是,有一次他安排的竟然是曲東光,幸好臨見面的時候她問了一嘴對方的姓名,不然可真要鬧出笑話了。
「以結婚為目的,就那麼高尚?衝這點,是不是隨便拉個誰給你,你都前去賣力地把自己推銷一番?」
卷爾正分心給媽媽發簡訊呢。不夠時間回去接媽媽,只好讓她自己從家裡出發。雖然是相親,但形式上是表哥請她們以及他同學一起吃個飯。所以她對丁未突如其來的激動沒太理會,「談不上高尚不高尚吧,只不過在結婚的前提下交往,好像更有誠意一點兒。嗯,也更穩妥點兒。」
「去相親的,都是找不到老婆的,能有什麼好人?」
「喔,都挺好的。」她手上不閒著,腳下移動著,一心幾用地忙活著。
卷爾的敷衍,把丁未徹底由暴脾氣整成沒脾氣了,「不能再待會兒?」口氣溫柔得完全不像他了。
「改天吧。」腳勾住鞋,她總算是打完最後一個字,傳送,成功。
手指還沒離開鍵盤,手機就被丁未抽走了。「沒換手機?」他快速地按下一串號碼,撥通他的手機,出乎意料的是卷爾竟然沒刪他的號碼。
「你把我弄糊塗了,卷爾。」說著,他開啟她手機的收件箱。果然,裡面滿滿的都是他發給她的簡訊。
卷爾的手臂微微抬起,「還我吧,只是放著沒動而已。」不想被他注意,所以才沒試圖去搶回手機,卻還是被他發現了。
為什麼一直留著?他的號碼、他寫給她的一字一句。手機的記憶體有限,新收到的簡訊會把原有的替換掉,於是她只能堅持每天即時刪掉任何一條她收到的簡訊。這些且不說,電池也只能勉強夠用一天,她總得隨身帶著很大的一個充電器,隨時給手機充上點兒電。這些事對她來說並不意味著麻煩,早已經成為下意識的動作。放在那兒,保有同他聯絡的一絲可能,保有與他一起的那些痕跡,這樣做,讓她莫名的心安。
「帶著這個去相親,然後帶著這個去嫁人?」丁未毫不掩飾他的得意,被如此隱秘地紀念的得意。只有他自己知道,此刻他才在心底偷偷地吐出一口氣。彷彿不會游泳的人,一直憋著一口氣向前衝,絲毫不敢鬆懈,手搭到岸上,才敢把這口氣慢慢吐出來,帶著近似於虛脫的疲憊。
「卷爾,別去禍害別人了。搬過來,跟我在一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