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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英雄(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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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許還是未經世故的少年,但對人生某些事的看法,他遠比大多數人都深刻,尖銳。

李尋歡也不禁嘆息了一聲,緩緩道:「擔還有些事你縱然拒絕去想,卻偏偏還是時時刻刻都要想起,人,永遠都無法控制自己的思想,這也是人生的許多種痛苦之一。」

阿飛道:「你呢?你真的只記得他救過你,真的已將別的事全都忘了?」

笑聲是從對面的屋簷上傳下來的。

一個人正箕踞在屋簷上,啃著條雞腿,卻赫然正是胡瘋子。

他眼睛盯在雞腿上,並沒有瞧這父子兩人一眼,彷彿連這雞腿都比他們父子好看多了。

他冷笑著道:「你們用不著溜得這麼炔,李尋歡絕對不會追來的,否則他就根本不會讓你們走出這道門。」

龍嘯雲的臉已有些發育。

「他已明白李尋歡的力量是從哪裡來的。

但胡瘋子也是不能得罪的。

龍嘯雲突然笑了,抱拳道:「這些天你破費來照顧我那兄弟。實在過意不去。」

胡瘋子悠然道:「其實那也沒什麼,李尋歡吃得並不多,每夫只要兩條雞腿幾個饅頭就夠了,替你守門的,又是個白痴,我每次點了他的睡穴,他都以為是真的自己睡著了。」

龍嘯雲暗中咬著牙,只恨不得立刻讓那人長睡不醒。

胡瘋子接著道:「你對我有過好處,我也幫過你的忙,我們已互無賒欠,對你這種人,我本來連話都懶得說了。」

龍嘯雲只有陪著笑,聽著。」

胡瘋子道:「但有句話我卻非說不可,最後一句話。」

龍嘯雲道:「在下正洗耳恭聽。」

胡瘋子道:「你雖是個混蛋,上官金虹更混蛋,你若真想和他給拜兄弟,還不如自己趕快找根繩子上吊好些。」

這果然是他最後一句話,說完了這句話,他就一個字都不說了,凌空一個翻身,已落在屋背後,眨眼就不見了。

龍嘯雲目送著他,嘴角漸漸露出一絲得意的微笑,悠然道:「想不到我和上官金虹結拜的事,江湖中已有這麼多人知道。」

沿著牆角,慢慢的走著。

李尋歡和阿飛都沒有說話。

他們知道沉默通常都比言語更真摯,更可貴。

黃昏。

高牆內有人在吹笛,笛聲中也帶著秋的蕭瑟。

這種樂聲往往最容易令人憶起往事、也最容易引起相思。

阿飛忽然道:「我得回去了。」

李尋歡道:「她在等你?」

阿飛道:「嗯。」

李尋歡沉吟著,終於忍不住道:「你認為她一定在等你?」

阿飛的臉色又蒼白了些,沉了許久,才緩緩道:「這次是她要我來救你的。」

李尋歡說不出話來了。

他一向很瞭解林仙兒,但這次卻很難猜得到她的用意。

阿飛道:「我這一生,只有兩個最親近的人,我希望……你們也能做朋友。」

這幾句話他分了很多次才說完,說得很艱澀,顯見他心裡很痛苦。

李尋歡瞧著他痛苦的眼色,心裡更是說不出的憐憫悲傷。

只有真正愛過的人,才能瞭解愛情的力量是多麼可怕。

笛聲已遠了,聽來卻更淒涼。

李尋歡忽然道:「我也想見見她。」

阿飛的嘴閉得很緊。

李尋歡笑了笑道:「若是不方便,你替我去謝謝她也一樣。」

阿飛終於開了口,道:「我……我只希望你莫要傷害她。」

阿飛本不會說這種說的,因為他知道李尋歡從未傷害任何人——李尋歡傷害的只是他自己。

只有為了林仙兒阿飛才會說這種話。

猛抬頭,眼前一片燈火輝煌。

不知不覺間,他們又走回了那條長街。

這條街晚上比白天更熱鬧,各式各樣的攤子前,都懸著很亮的燈籠,每個人都在大聲賊喝著,吹噓著自己的貨物。

一串串亮晶晶的糖葫蘆,在燈光下看來更亮得如同寶石。

李尋歡腳步突然停下。

每一串糖葫蘆,彷彿都映著一張臉。

一張穿紅衣服的小姑娘的臉,大大的眼睛,笑起來一邊一個酒渦。

然後,他就看到了那賣包子和水餃的小鋪。

「鈴鈴是不是還在等著?」

李尋歡突然覺得很慚愧,他居然已將這件事完全忘了。

他眼角雖已有了皺紋,但誰也不能說他已老了。

那正和鈴鈴第一次到這裡來的眼色一樣——阿飛也從未到過這個地方。

李尋歡笑了。

看到自己的朋友還沒有失去赤子之心,總是令人愉快的。

阿飛忽然道:「我們已有根久沒有在一起喝兩杯了。」

李尋歡笑道:「你想喝?」

阿飛微笑著,道:「也不知道為了什麼,只有和你在一起時,我才會想喝酒。」

他面上居然也露出了笑容。

李尋歡的心情更開朗,笑道:「餃子下酒,越來越有……我們就到那邊的餃子鋪去如何?」

阿飛笑道:「很好,再貴的地方,我就請不起了。」

這世上有很多種事很奇妙。

譬如說:

越醜的女人越喜歡作怪,越窮的人越喜歡請客。

請客的確也比被請愉快得多,只可惜這種愉快並不是人人都懂得享受。

餃子鋪裡的生意並不太好,因為生意大半已被外面的攤子搶走了,所以現在雖然正是吃晚飯的時候,店裡也只有四五桌客人了。

角落裡的桌子上,坐著個白衣人。

李尋歡第一眼就瞧見了他。

無論任何人走進來,目光首先就會被他所吸引。

雖然坐在這種煙燻油膩的小店裡,但這人全身上下仍是一塵不染,那件雪白的衣服就像是剛從燙鬥下拿出來的。

他穿得雖簡單,卻很華貴。

但這些都本是他吸引人的地方一吸引人的,是他的氣質。

一種無法形容的傲氣。

他旁邊的兒張桌子都是空著的,因為無論誰和他坐在一起,都會覺得自慚形穢,有他在這裡,別人的聲音部小了些。

這正是那霓在屋簷下,以一小錠銀子擊斷青衣大漢扁擔的人,也正是手指宛如利剪,將賣卜瞎子銀棍剪斷的人。

他為什麼還留在這裡?難道也在等人。

他本來正在舉杯,孿尋歡一定進來,他的動作也立刻停止,目光也立刻瞬也不瞬的盯在李尋歡臉上。

他對面還坐著個人,是個身芽紅衣裳的小姑娘,辮子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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