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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友情(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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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飛卻還在沉吟著,終於忍不住道:「方才那小姑娘……她是誰?」

李尋歡道:「她叫鈴鈴,也很可憐。」

阿飛道:「我只知道她很會說謊。」

李尋歡道:「哦?」

阿飛道:「她並不是真的在等你——她等你,也許還有別的原因。」

李尋歡道:「哦?」

阿飛道:「她若真的在等你,自然一定對你很關心。」

李尋歡道:「也許……」

阿飛搶著道:「你現在的樣子,誰都看得出你必定受了很多罪,可是她卻根本沒有問你是怎麼會變成這種樣子的。」

李尋歡淡淡道:「也許還沒有機會問。」

阿飛道:「女孩子若是真的關心一個人,絕不會等什麼機會。」

李尋歡沉默了半晌,突又笑了,道:「你難道怕我會上她的當?」

阿飛道:「我只知道她說的不是真話。」

李尋歡微笑道:「你若想活得愉快些,就千萬不要希望女人對你說真話。」

阿飛道:「你認為每個女人都會說謊。」

李尋歡顯然不願正面回答他這句活,道:「你若是個聰明人,以後也千萬莫要當面揭穿女人的謊話,因為你就算揭穿了,她也會有很好的解釋,你就算不相信她的解釋,她還是絕不會承認自己說謊。」

他笑了笑,接著道:「所以,你若遇見了一個會說謊的女人,最好的法子,是故意裝作完全相信她,否則你就是在自找苦吃。」

阿飛凝注著李尋歡,良久良久。

李尋歡道:「你是不是還有話要說?」

阿飛突也笑了笑,道:「就算有,也不必說了,因為我要說的你都已知道。」

望著阿飛的背影,李尋歡心裡忽然覺得說不出的愉快。這倔強的少年畢竟沒有倒下去。

而且,這一次,他說了很多話:居然全沒有提起林仙兒。

愛情,畢竟不能佔有一個男子漢的全部生命。

阿飛畢竟是個男子漢!

男子漢若是覺得自己活著已是件羞辱時,他就寧可永不再見他所愛的女人,寧可去天涯流浪,寧可死。

因為他覺得已無顏見她。

但阿飛真能勝得了呂鳳先?

這次他若又敗了,呂鳳先縱不殺他,他還能再活得下去麼?

李尋歡彎下腰,劇烈地咳嗽起來。

他又咳出了血。

呂鳳先還在那裡等著,沒有說過一句話。

這人的確很沉得住氣。

只有能沉得住氣的敵人,才是可怕的對手。

阿飛突然一把扯下了衣衫,用那隻已被鮮血染紅了的手在身上揉著。

酒杯的碎片又刺入了他肉裡。

血,即使在如此悽迷的夜霧中,看來還是鮮紅的!

只有鮮血才能激發人原始的獸性──情慾和仇恨,別的東西或許也能,但卻絕沒有鮮血如此直接。

阿飛彷彿又回到了原野中。

「你若要生存,就得要你的敵人死。」

呂鳳先望著他漸漸走近,突然覺得一種無法形容的壓力。

他忽然覺得走過來的簡直不是個人,而是隻野獸。

負了傷的野獸!

「仇敵與朋友間的分別,就正如生與死之間的分別。」

「若有人想要你死,你就得要他死,這其間絕無選擇的餘地!」

這是原野上的法則!也是生存的法則。

「寬恕」這兩個字,在某些地方是完全不實際的。

血在流,不停的流。阿飛身上的每根肌肉都已因痛苦而顫抖,但他的手,卻越來越堅定。

他的目光也越來越冷酷。

呂風先永遠無法瞭解這少年怎會在忽然間變了。

但他卻很瞭解阿飛的劍法。

阿飛劍法的可怕之處並不在「快」與「狠」,而是「穩」與「準」。

他一齣手就要置人於死命,至少也得有七成把握,他才會出手。

所以他必須「等」!

等對方震出破綻,露出弱點,等對方給他機會一他比世上大多數人都能等得更久。

但現在,呂鳳先似已決心不給他這機會。

呂鳳先看來雖只是隨隨便便的站在那裡,全身上下每一處看來彷彿都是空門,阿飛的劍法彷彿可以隨便刺人他身上任何部位。

但空門太多,反而變成了沒有空門。

他整個人似已變成了一片空靈。

這「空靈」二字,也正是武學中最高的境界。

李尋歡遠遠的瞧著,目中充滿了憂慮。

呂鳳先的確值得自傲。

李尋歡實未想到他的武功竟如此高,也看不出阿飛有任何希望能勝得了他——因為阿飛簡直連出手的機會都沒有。

夜更深。

荒墳間忽然有碧光閃動,是鬼火!

吹的是西風,呂風先的臉,正是朝西的。

有風吹過,一點鬼火隨風飄到了呂鳳先面前。

呂鳳先鎮靜的眼神突然眨了眨,左手也動了動一像是要拂去這點鬼火,卻又立刻忍住。

在生死決鬥中,任何不必要的動作,都可能帶來致命的危險。

只不過他手雖沒有動,但左臂由肩的肌肉已因這「要動的念頭」而緊張起來,已不能再保持那種「空靈」的境界。

這當然不能算是個好機會,但再壞的機會,也比沒有機會好。

只要有機會,阿飛就絕不會錯過。

他的劍已出手!

這一劍的關係實在太大。

阿飛今後一生的命運,都將因這一劍的得失而改變。

這一劍若得手,阿飛就會從此振作,洗清上一次失敗的壹辱。

這一劍若失手,他勢必從此消沉,甚至墮落,那麼他就算還能活著,也會變得如呂鳳先說的那樣——生不如死。

這一劍實在是隻許成功,不許失敗的。

但這一劍真能得手麼?

劍光一閃,停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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