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小云回答的時候咬著牙,道:「我至少要讓他知道,我父親是為了什麼死的。」
龍嘯雲無論做過什麼事,現在都以用血洗清了。
作兒子的自然希望別人知道。
但林詩音卻不這麼想:「他這麼樣做,只因為他自己覺得應該這麼樣做,並不是要求別人原諒,也並不是想要別人知道。」她頓了頓,又道:「他不但為自己洗清了債,也為我們還清了債,只要我們能好好的活下去,他在九泉之下瞑目了。」
她不想去見李尋歡,因為她知道見了只有令彼此痛苦。
他們也沒有再去尋找龍嘯雲的屍身,因為江湖中人都知道,金錢幫對處理屍體的方法不但很特別,而且很迅速。
他們若去尋找,找到的也只有痛苦──這也正如孫小紅所知道的一樣,她爺爺的屍身也永遠也找不到的了。
世上本就有很多無可奈何的事,無論誰都無能為力。
這種事雖痛苦,但一個人若要活著,就得想法子將這種痛苦甩掉。
他們都決心要好好的活下去!因為死也不是解決這種問題的好法子──死根本就不是解決任何事的法子。
長亭內又有人在餞別。
這次要去的是阿飛,他說他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長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說的當然不是真話,但李尋歡也並沒有阻擋他。
因為他的身世始終是個謎,甚至在李尋歡面前,他也從來不願提起,但每當李尋歡說起沈浪,熊貓兒,王憐花,朱七七,這些傳奇人物的傳奇故事時,他臉上總會現出一種很奇怪的表情。
難道他和這些前輩名俠有某種很奇特微妙的關係?
他這次要遠遊海外,為的就是要去尋訪他們?
李尋歡並沒有問。
因為他認為一個人的身世並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馬,一定要「名種」才好。
一個人要成為怎麼樣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
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間的離別總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傷感,但他們的離別卻只有祝福,沒有傷感。
因為他們確信彼此都會好好的活著,確信以後還有見面的日子。
尤其當阿飛看到李尋歡的手,他覺得更放心了。
李尋歡的手還是和孫小紅的緊緊握在一起。
這雙手握刀的時候太多,舉杯的時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了,現在正應該讓它享受溫柔的滋味。
世上還有什麼比情人的手更溫柔的呢?
阿飛知道孫小紅一定會比任何人都珍惜這雙手,這雙手縱然還有劍痕,也一定會漸漸平愈。
至於他自己,他當然也有過劍傷。
但他不願再提。
「過去的,全都已過去……」
這句話看來彷彿很簡單,其實真能做到的人並不多。
幸虧李尋歡和阿飛全都已做到了。
阿飛忽然道:「三年後,我一定會回來。」
他微笑著,瞧著他們的手,又道:「我回來的時候,你們當然要請我喝酒。」
李尋歡道:「當然,只可惜三年未免太長了些。」
阿飛道:「我要喝的那種酒很特別,不知道你們肯不肯請?」
孫小紅強著道:「你要喝什麼酒?」
阿飛道:「當然是喜酒。」
喜酒,當然是喜酒。
就因為要喝喜酒,所以才要等三年──無論為誰守喪,三年都已足夠。
孫小紅的臉紅了。
阿飛道:「我什麼酒都喝過,就是沒喝過喜酒,只希望你們莫令我失望。」
孫小紅的臉更紅,垂下頭,卻又忍不住偷偷去瞧李尋歡。
李尋歡的神情很特別,「喜酒」兩個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過了很久,他才緩緩道:「我什麼酒都請人喝過,就是從未請人喝過喜酒,你可知道為了什麼?」
阿飛當然不知道,李尋歡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尋歡自己說了出來,道:「因為喜酒太貴了。」
阿飛怔了怔,道:「太貴?」
李尋歡笑了笑道:「因為一個男人若要請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輩子都得慢慢的來付這筆帳,只可惜我又偏偏不願令朋友失望。」
孫小紅「嚶嚀」一聲,投入他懷裡。
阿飛也笑了。
他已經很久狠久沒有這麼樣笑過。
這一笑,使他驟然覺得自己又年輕了起來,對自己又充滿了勇氣和信心,對人生又充滿了希望。
就連那凋零的木葉,在他眼中都充滿了生機,因為他知道在那裡還有新的生命,不久就要有新芽茁長。
他從不知道「笑」竟有這麼大的力量。
他不但佩服李尋歡,也很感激,因為一個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還能讓別人笑,才真正偉大!
「畫蛇添足」不但是多餘的,而且是可笑。
但世上太多煩惱,豈非就因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別人快樂。
你若能令別人笑一笑,縱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