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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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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長大了會稍有改進,沒想到仍是外硬內軟的性子,連個五歲的小孩都能騎在他頭上撒野,真是叫人無言以對。

「祈先生,你要教訓侄女可以先等會兒嗎?我這衣服溼得能擰出一公升水,麻煩先拿件乾爽的衣衫讓我換上,我可不想死於肺積水。」她敢打賭,他聽到這話一定會有所反應。

果不其然,她剛說要換衣服,面冷如霜的祈煜翔忽地一怔,耳根微微泛紅。

「我這裡沒有女人的衣物,你有沒有帶替換衣服……」看到她兩手空空,他話到一半就打住了,臉上出現短暫尷尬,深幽如墨的目光趕緊從她的身上挪開。

只不過他雖然很快的移開視線,可是她玲瓏有致的身材已經烙在眼底,腰身纖細,雙腿長且勻稱,臀部渾圓,胸前起伏的丘陵著實有料。

這、這天使與魔鬼的交戰,到底該不該看?身為品性端正的僱主,他的思緒實在不應在保母的身材上打轉。

「拿件你的白襯衫,我將就點,快去。」苗秀芝的口氣多了指使,多年前的習慣難改。

差三歲的兩人有過一段純純的美好時光,祈煜翔一直到上小學那一年才發現他們不是同年級,他念小一時苗秀芝剛升中班,一個在國小上課,一個則在國小附設的幼稚園,好在離得不遠,下了課還是能玩在一起,因此他們也不在意,照樣玩得開心。

不過等到苗秀芝背上書包要當小一新生時,升上三年級的祈煜翔又要轉學了,當初他只是來鄉下養病的,現在病好了自然要回到原來的家,一場不大不小的歡送會過後,南北各一方。

時間是感情的殺手,兩小無猜漸行漸遠,在彼此的心中彷佛天空劃過的一道彩虹,存在過,但不長久。

祈煜翔甚至早就不記得有這麼一個「女朋友」,在他的情史裡,初戀是大學學妹,後來移情別戀富二代的公子哥兒,從此再也沒有連絡,各過各的生活。

「喔好,我去拿。」走到一半他忽然覺得不對,他怎麼應得這麼順口,好像保母才是女主人,他是幫傭。「咳!男女有別,你總不好穿男人的衣服,不如……」

「一個大男人比女人還婆婆媽媽,我都沒嫌你有汗臭味了,你是在扭捏什麼,不就是一件衣服,你穿或是我穿還能變成兩件不成。」為了一件衣服感冒太不划算。

「可是……」他擰起眉,神色變得嚴峻。

不笑的他十足兇樣,不知他真性情的人一瞧見,十之八九會退避三舍,絕對不會主動招惹。

他這不怒而威的兇狠長相在房地產這行著實佔了不少便宜,土地的取得和房屋的銷售時常有不明人士介入,一旦涉及龐大的利益,道上混的哪會不出來說幾句話。

而他的尊容讓想來分一杯羹的人多少有所顧慮,再加上他的崛起過程太神秘,讓這些人望之卻步,踢不動的鐵板還是不要輕易嘗試,萬一大魚吃小魚,小弟沒幹上大哥先被吞了。

很少有人見到他的臉不心生畏懼,即使和他交集最多的李文雅也不敢常捋虎鬚’

頂多調侃兩句便趕緊開溜,絕不去賭一時的運氣,沒人想成為火山爆發下的灰燼,死無全屍。

但是眼前的人不僅敢直視他的臉,還全無一絲懼色,他微微一怔。

「還可是什麼,祈先生眼睛沒瞎的話應該看得見我整身溼,你要是狠心放我病死在這裡,記得要支出我的喪葬費,初一、十五我也會來問候你一聲。」變成孤魂野鬼纏死他。

黑溜溜的長髮一甩,幾滴水珠飛向裝酷的祈煜翔,他伸手一抹,先是瞪了瞪始作俑者祈筱涵,怪她的惡作劇不成反害己,又用無奈的眼神瞟了眼神色自若的苗秀芝。

不得不說是自作自受,他承認他也是幫兇之一,小侄女吵著要氣球時,他二話不說就買了,即便猜到她會拿來用在什麼地方,卻不發一語,置身一旁作壁上觀。

一方面是想考驗保母的應變能力,看她在遇到小孩淘氣時會做何處理,畢竟筱涵打一出生就受萬千寵愛,他也不想她受到任何損傷。

另一方面也方便他觀察保母的人品和行事作風,不會說一套、做一套,在他面前是愛小孩、疼小孩的稱職保母,他一轉身卻又掐又捏地拿小孩當出氣包,辜負他的信任和下重本給的高薪,他不能原諒心口不一的兩面人。

當初他的女友就是這樣,嘴裡說著愛他愛到死也無怨,一心只為他而活,卻腳踏兩條船,一邊和他談情說愛,享受無盡的呵護和寵愛,一邊喝開著保時捷的富少上床,無數次出入各大汽車旅館。

分手是他提出的,因為他當場撞見他們在他買給她的大床上翻雲覆雨,甚至不在意他憤然的注視,十分瀟灑地要他離開並幫忙帶上門。

揮別初戀的傷痛後,他專心在房地產事業的發展,對男女間的情情愛愛也慢慢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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