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啊,大人!「可是我什麼都不知道啊!」冉櫻的面色更慘了,她慌亂地揮著手。「你你你……你應該去找我姨媽,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啊!」
「你參加相親了,小姐。」
「對,可是……」
「不舉行婚禮就把聘金還給我們!」來人強硬地堅持。
「我還……」冉櫻張了張嘴又閉上,然後嚥了口唾沫。「多……多少?」
「一千萬。」
哇靠!死定了!
「一千萬?我哪生啊我?」冉櫻無助地喃喃道。「我死給你看好了!」
「小姐,我們少爺人真的很好喔!」來人忽地軟下聲音來。「只要不違抗老夫人的命令,跟我們少爺結婚真的很不錯喲!」
幹嘛,推銷滯銷貨啊?
「你又沒和他結過婚,你怎麼知道好不好?」冉櫻沒好氣地咕噥。
來人裝作沒聽到。「而且不瞞你說,少爺相親這麼多次以來,這可是頭一回他自己也看上眼了呢!」
「咦?為什麼?」她有哪裡值得人家看上眼的?
「這……」來人遲疑片刻,終於決定說老實話。「因為少爺是老夫人一手帶大的,所以,他實在不好違抗老夫人,但是在相親當天,當小姐當場拒絕老夫人的時候,少爺就看出來小姐有足夠的膽量和勇氣去對抗老夫人了。」
冉櫻嘲諷地哈了一聲。「原來是要利用我啊!」
「也不能完全說是利用,」來人忙道。「我想,小姐應該看得出來,我們少爺是個好好先生,他會好好對待小姐的。」
冉櫻不禁苦笑了,事到如今,她也沒有退路了,縱使對方願意等上一個月,可是她敢打包票,姨媽回來時,身上肯定沒有半毛錢了,不是花光了,就是存在隱密的地方,換言之,她既然收去了,就打死也不會再拿出來了。
算了,結婚就結婚吧!至少那個男人看起來真的很不錯,除了年紀大了一點以外。
這樣總比因詐欺罪被關起來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