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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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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長得很惡魔嗎?

「為什麼?」他以抗議的語氣問,雖然他的長相不及邵上辰出色,但也不難看吧?

「因為你是陌生人。」這是唯一的原因。

「可是我們見過好幾次面了。」再抗議。

「我們不夠熟識。」只能算是見過面而已吧。

不夠?

「你是說,」季傑有點明白了。「必須要十分熟識的人,你才不會害怕?」

「是。」

「那麼士辰呢?他應該不算陌生人了吧?但是你對他……」

「他並沒有給我機會認識他。」

季傑怔了一下,旋即愧然地轉開目光,不敢面對她。

當年,他也很不贊同邵士辰他爸爸那種罔顧兒子的意願,強迫逼婚的手段,因此也毫無道理的討厭起那個邵士辰被迫娶的女孩子,連面都沒見過,就單方面的認定她一定是個貪慕虛榮的女孩子。

於是,在邵士辰舉行婚禮的前兩天,他刻意向邵士辰免費‘貢獻’了不少鬼主意,譬如……

「要上床,就把她當作是妓女……」

「反正她只是妓女,你也不必跟她做什麼溝通,連話都不必跟她說……」

「一旦她肚子裡有了你的種,滿足了伯父的要求,你就可以丟下她,回米蘭去和絲娜一起住……」

「一有機會就和她離婚,斷得乾乾淨淨的,就當不曾有過她那個人……」

諸如此類的‘建議’全都是蔑視對方、惡意遺棄對方的做法,當時覺得是她應得的待遇,但現在,他終於瞭解到自己的幼稚與自私。

唉,年輕人就是不懂事啊!

「不過,現在還有一個問題……」

「什麼問題?」

「我擔心士辰不肯讓你回去……」

話說出口的當兒,季傑可以肯定這個可能性高達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沒想到貝曉茵只不過一句話而已,馬上被降為零可能性。

「他不能拒絕讓我回去那棟宅子。」

「咦?」季傑怔住了。「為什麼?」

「因為那棟老宅子,爸爸在遺囑裡是把它留給我的,雖然因為生活便利上的需求,我不得不帶孩子們搬到忠孝東路這邊來住,但那棟老宅子還是在我的名下,是屬於我的,所以,有權趕人的是我,而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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