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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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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邵士辰抱著滿肚子窩囊氣被兩個兒子‘請’回健身房的同時,如同過去兩個月來的每一天、每一時刻,貝曉茵也躡手躡腳地來到落地窗外,悄悄地自窗簾縫隙中窺入健身室內。

只見兩個小鬼一個盤膝坐在地毯上,一個靠在划船器旁,四隻眼睛毫不放鬆地‘監視’著他們的父親……

「又慢下來了,你是烏龜嗎?」

「別再偷懶了,踹你喔!」

「對,父子也沒人情講!」

「還有八分鐘,忍耐一點,快!」

而他們的父親則是一臉憤怒的瞪他們一眼,再無奈地抓緊單槓,努力把自己舉起來,汗珠兒大顆大顆地自他額上冒出來,溼了他那一頭烏黑的發,也溼了他那張俊朗的臉。

他,變了好多!

記得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她才剛上高二,十六歲;而他二十二歲,整整大她六歲。

過去,老一輩的臺灣人會說這是不吉利的差距,要是相差六歲的男女結婚,將來註定要分離,無法白頭偕老,這種毫無根據的迷信,現代人可能連聽都沒聽過,更別提會在乎了,可是這個可笑的迷信卻在她心中種下了一個大疙瘩。

因為,在見到他的第一眼,她就愛上他了。

無論是他那頭漆黑濃密的烏髮,或者是透著混血兒味道的深邃五官,還有那高瘦有勁、挺拔修長的身材,她全都愛。

不過,她最愛的還是他那開朗快活的笑聲。

他是俊俏的,也是性格的;是優雅的,也是爽朗的,那樣出色的年輕人,相信她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對他一見鍾情的女孩子,可是,當時她只敢背對著他,從鏡子裡偷看他,

因為,他身邊已經有個‘她’了。

男的出色,女的美豔,他們站在一起是那麼的登對;男的深情,女的眷戀,他們是如此的相愛,誰也不忍心,更沒有權利要他們分開。

除了他們自己。

她對自己皺皺鼻子,再看一眼鏡子裡的他,然後目光拉回到鏡子裡的自己,她問鏡子裡的自己:你配得上他嗎?

不,配不上。

然而,兩年後,他就和她結婚了;婚後四個月,她懷孕了,然後,他就再也不曾進過她的房間;翌年,她生下一對雙胞胎,他連看都沒看上半眼,就拎著行李離開這個家了。

男女相差六歲,真的註定要分離嗎?

她不知道,或許那真的只是個毫無意義的迷信,說給誰聽誰都會哈哈大笑,半個字都不給你信,但那種說法卻在她身上應驗了。

婚後五年,他們離婚了。

他不但不要她,連孩子也不要,相信就算她說要他所有的財產,他也會毫不猶豫的全數讓渡給她,因為,他只要他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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