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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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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喃喃咕噥著回到茅屋裡點上蠟燭,頭一眼就注意到哈羅德命人為她送來的晚餐,表情頓時垮了。

天哪!為什麼這時代的食物永遠都是煮熟的肉、麵包和莓子,最多再來幾片醃肉呢?更可怕的是,除了用匕首割肉之外,所有的食物都得用手抓,吃太快還會吃到手指頭。

而且他們都喝生水!

「真是落後!」如果她會死在這裡,一定是被生水「毒」死的!

不過這也是沒辦法的事,一直到十六世紀之前,他們的飲食習慣都還停留在滿足食慾的階段,從不曾考慮到滿足口味這種事,即使是貴族的宴會,也只是在餐桌上擺滿當時可以找到的所有食物,宴會內容重要的是量,而不是質。

「算了,既來之則安之,入境就隨俗吧!」

嘆息著坐下,南絲望著托盤上單調乏味的食物,心想幸好她有帶兩副刀叉湯匙來──刀叉也是在十六世紀才出現的,在這之前,連義大利人吃麵都是用手代替叉子。

「哈哈,起碼今天的麵包沒有發黴。」但,她忘了順手抓幾瓶調味料。

味同嚼蠟般地吃著,她又想到那個征服者,雖然沒有戴頭盔,但距離實在太遙遠,沒有辦法看清他的容貌,不過和其他人一比,他的身材實在驚人,不愧是維京人的後裔,而他的氣魄更懾人,王者威稜十足。

「這才符合我的想象。」她喃喃自語道。「如果有機會的話,真想瞧瞧他到底長什麼樣子。」

不過他一定沒有蓄鬍須,因為這時代的法蘭西人不蓄鬍須,撒克遜人才蓄鬍須,而她,最討厭的就是滿臉大鬍子的男人。除此之外,她也不喜歡看上去很肉腳的瘦弱男人,或者很笨拙的愚蠢男人,沒有野心、沒有志氣的男人更差勁。

總之,她欣賞的是那種頂天立地的男子漢。

比較奇怪的是,根據歷史上的記載,征服者應該不能算年輕人了,這時候的他不只有老婆,還有好幾個孩子,但她遠遠瞧見的卻是漆黑如墨的頭髮,不摻半根銀絲。

是她看錯了嗎?

嗯!明天看仔細一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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