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暫時分離
此刻的分離,
是為了日後甜美的相聚,
強忍著淚水,
瀟灑的揮揮衣袖,
只是,翻攪的心,
仍有些在意呵!
吟倩滿二十歲這一年,他們終於結婚了,在孤兒院的小教堂內,由修女院長請來戴克神父為他們主婚,其他修女嬤嬤和院童們則是親人兼賓客。
新婚之夜他們是在剛交屋的新房度過的,小小的三房兩廳,全無貸款——但標了一些會;有傢俱裝潢——建設公司附贈的;除了燈飾和電鍋以外,沒有其他電器裝置,譬如冰箱、洗衣機、電視等等。
兩個月後,為了籌措購買電器的費用,任沐霈只好硬著頭皮去報名參加一項歌唱比賽。
那是一位美國合唱團的經紀人所舉辦的,用意是在提高一個出道兩年,卻仍不甚有名氣的合唱團在亞洲的知名度。
當然,比賽的歌曲都是那個合唱團的專輯歌曲,大部分在臺灣的人根本連聽都沒聽過,同時比賽的方式也很苛刻,必須在上臺後,評審才會告訴參賽者要唱什麼歌,所以,參賽者等於得很熟悉那個合唱團的所有歌曲才行,甚至還要會自彈自唱哩!
這太強人所難了吧?要人家在半個月的時間內練習好三張專輯裡的五十首歌?誰要啊?
不過,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看在獎金有二十萬的份上,很多人都卯上了。
而且,這一點兒也難不倒任沐霈,因為他們有提供曲譜和專輯cd,而任何曲譜只要一到他手裡,頂多花個半小時,他就ok了,連聽都毋需聽過。
他才準備了一個禮拜就上場了,可一到比賽場地後,他才發現,這著實是一場很可笑的比賽,因為有三分之二的人在初賽便被刷了下來,第一次複賽後僅餘七人,接著,比賽唯一的評審——合唱團經紀人,他突然把比賽從嘈雜的公開場地,移到隱密安靜的室內表演臺繼續進行。
真奇怪,任沐霈想道,他們不是想提高知名度嗎?怎麼反而躲起來了?
可他們既然是出錢的老大,就隨他們愛怎麼樣就怎麼樣羅!只要到時候別把獎金賴掉就行了!
於是,比賽繼續進行,第二次複審時又請走四人,第三次時就只剩任沐霈一人了。
他心頭暗爽不已,沒想到這麼輕鬆就可以拿到獎金!呵呵!這下子可以買冰箱、洗衣機、電視、微波爐……哦!還可以申請電話了。
只不過,等了半天,卻沒有絲毫的動靜。咦?不是該宣佈他是優勝者了嗎?他的獎金呢?
他以詢問的眼光望著那個面容嚴肅的經紀人,可那人卻在皺眉凝視他許久後,居然叫他再唱。
再唱?他不是贏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