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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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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就是你情我願最好愛恨扯平倆不相欠

感情說穿了一人掙脫的一人去撿

男人大可不必百口莫辯

女人實在無須楚楚可憐」

一邊聽著《陰天》一邊複習著笨笨的經典大作《邊走邊愛》。

「真可惜,那是社群裡唯一一個能吸引我讀下去的作者。」我對猴子說

「呵呵,我看見你給他帖子裡的留言了,終於知道什麼叫崇拜了。」猴子酸溜溜地說,「其實寫得也就中等偏上吧,你不覺得開頭寫得有點亂麼?」

「我有學位崇拜症,一看見b大就開始犯暈,更何況這廝真是有意思,還是個行為藝術家呢。」

「我知道你的行為藝術是一覺睡十八個小時,他的呢?」

「他會用吉他彈兩隻老虎!」

「小蓓你糊塗了。」

「我沒糊塗,我也準備東施效顰一把。」

「什麼意思?」

「這幾天我總琢磨著吧,他二十萬字能泡一風情萬種的美作,那咱就整他三十萬字,不求肉帛相見,讓他記得我是誰總做得到吧?」

「能能,說不定一激動獻身都能了。」

「猴子!人家知識分子講究從一而終。你以為你吶?低階趣味!」

「小蓓,我無法和你交流這個。你還小,而他是個成年男人。他大學畢業時你還念幼兒園大班呢。況且每個人衣櫥裡都有一具骷髏,你不瞭解他,也許他在生活中只是個平常人呢?」

「成年男人就對啦!人妖我也不稀罕啊!我也滿二十了!今年冬天就二十一了!我也奔三的女人了呀!」我不屑地糾正猴子,「你也忒不瞭解行情,現在就時興這個。別說才差一張兒,我同學的男朋友當她爹都夠了。」

「你就不怕吃虧麼?」

我嘆口氣,「我們之間相差一個太平洋的距離和十二個小時時差,就算我能讓他動心也是鞭長莫及。我知道怎樣保護自己,也無意從別人那裡得到什麼,我只是想喜歡,也好有點念想,就像當年喜歡周華健一樣,你的明白?好歹人家還算王老五,不是鑽石也是黃金的,如果我會吃虧,在你那裡早就吃過虧了吧。」

猴子有點扛不住,黯然下線,「我先走了,你自己保重。」

猴子有老婆,狂漂亮一姑娘,打大二起跟他,期間猴子出國留學,她毅然苦守寒窯等了他四年,八年抗戰後終於步上紅地毯。

猴子曾經為了她幾乎和所有的親友翻臉——倆人學歷不對,一個研究生一個大專,大家都不看好,說喔冊那,伊搞勿清爽,戇大。

翻譯成廣大人民能接受的語言大體就是:我靠,丫玩大了拎不清啦,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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