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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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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無聊賴,我看笨笨的新作。上次打仗時和一個身在美帝的大叔結了仇,現在我們見一次單挑一次。

我一點不怕丫的,出國久的人連罵人話都不會說了,網上拍磚咱也得算一把好手,每次丫都被我拍得嗝兒屁著涼奼紫嫣紅大海棠。

東風吹,戰鼓擂,現在世界上到底誰怕誰?

我對美帝印象並不好,丫們忒霸道,見天兒地全世界瞎跑,跟薩大叔和拉大叔起膩。唯一能加點印象分的是咱們的姚明哥哥還在那兒幹力氣活兒,現在這個理由又多了一個,笨笨在那裡。

你要是一定問我為什麼喜歡笨笨,我真沒啥理由可講。

也許因為他是我見過的最有幽默感的流氓的緣故。

孫午飯姐姐教育我說,一個能讓你笑的男人才是好男人。

任何男生講的葷笑話我都能在第一時間說出結尾,冰雪聰明至此,能讓我笑的人少而又少。

我聽說每天大笑幾次對身體好,於是努力堅持,若沒人給我講笑話,就看《蠟筆小新》。

《邊走邊愛》面世以後,我總算告別了小流氓小新。我剛對很多網友推薦完《邊走邊愛》,網上就冒出一群人,狂喊笨笨是2004年度中文十大流氓之首。

我是個低階趣味的人,《英雄》看了好幾遍都看不懂,只能欣賞梁帥哥幽怨的眼神——他死前的樣子是真好看,而且翻來覆去地死了好幾遍,一次比一次死得好看。惡俗至此,我想我也就配看看流氓文學了。

不過說他是流氓實在有點沽名釣譽——就那點遮遮掩掩的床戲也好意思自稱流氓?真正的流氓知道了一定很傷心。

我在網路上混了多年,一直都很清白並認為網戀是件荒唐到極點的事兒,但是現在又不同。笨笨於我,更像一個可望不可及的符號,我永遠得不到。永遠得不到,也就永遠不會失去。

我開始堅持在他的部落格裡留言,話不多,但是細水長流每天都寫,早請示晚彙報,比基督徒對上帝都虔誠。想想也有點臉紅,當年我迷梁朝偉都沒這麼肉麻過。

頻繁的馬屁帖也不是毫無收穫,經過一系列捏著鼻子的肉麻吹捧後,我成功地獲取了笨笨的m。學生用m的不多,我的名單上只有他一個人。他的名字經常隨心情變化,一看到「溫柔的民工」、「我愛北京天安門」、「明月照無聲起坐獨鳴琴」登陸時,我便忍不住揚起嘴角微笑。

然而笨笨此刻已被網戀折騰得如驚弓之鳥,為了不背上勾引無知少女的名聲,他一見到我就虛偽地「呵呵」兩聲,說幾句新華字典上的話,然後掉頭就跑。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不,不,我寧願相信他在為一笑姐姐守節。

他說:「無關愛情總是最明智的事情了。

也許從來都沒有和什麼人愛到死去活來,我們都是聰明的孩子,我們只想淺嘗回憶,同時可以不去追究傷心。」

可是說歸說,他在作品裡對一笑姐姐軟語溫存,「我們可以一起種花寫字,我會盡力做個你喜歡的男人,我還會幫你洗碗,聽你的話。下雨的時候,我哪裡也不去,看你安靜地寫字,好嗎?」

我恨不得替一笑姐姐大喊一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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