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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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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鑫撇嘴,「陳默,現在不是掰扯誰有道理誰沒道理的時候,人家有替補隊員等著,你有什麼?」

我支稜著脖子,「那就讓他跟他的替補上場吧,我還不希罕哪!」

丁鑫用看病人的眼神兒看著我。

我支撐不住,心裡一酸,低下頭來。

「陳默,我可不是危言聳聽,男的思維跟女的不一樣。在一棵樹上吊著那是上吊,在兩棵樹上……那是上吊床,舒服著哪。再說,單巴掌拍不響,你肯定也有不是,跟人認個錯兒,什麼大不了的呢?」

吊床?

丁鑫看我還不開竅,乾脆開啟天窗說亮話,「老陳,我嘴直,說錯了什麼你別怪我。要我說,這事兒攤到誰頭上誰都不樂意,你倆之間,他的錯誤頂多佔三成,剩下那七成……」

我嗅到異味,警惕地坐起來看他,「你什麼意思?」

丁鑫有點尷尬,「反正你也知道,那些外邊亂七八糟的人……你還是少接觸吧……他們都說得挺不好的。」

我噌地站起來:「誰說的?說誰的?」

「我也不知道誰最先說的,反正……他們都說挺那個的。」丁鑫想跑,我拽著他領子把他拉了回來,「老丁!你要還當我朋友的話就給我把話說清楚了!到底怎麼回事兒?」

丁鑫哭喪著臉,「我真不知道是誰先說的,這種事傳得快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半夜給蘇惠發簡訊:「不行了,我堅持不住了,我想給他打電話,我想跟他把這事兒說清楚了。誰都能那麼想,他不能!他把我看成什麼啦?」

蘇惠回說:「堅持住!你惦記他他可只會更看不起你。現在你說什麼都是白說,就當他是海洛因,扛得過去要扛扛不過去也要扛。」

心裡像狠勁兒捱了一刀,你惦記他他只會更看不起你,實話,就是因為太實在了,才刺得人心疼。

我苦笑著回:「毒癮太大,老大你來電我一棍吧,強制戒毒,不然我肯定就管不住自己要找他了。」

蘇惠:「要不你先找點替代品?非得海洛因?咱吸根大麻先頂頂不行嗎?」

我放下手機,開始琢磨著上哪兒去找「大麻」。

我在本地小有名氣,主要是當年趁著年輕有激情做過很多嘗試……電臺主持人、專欄作者、平面模特……我並不是單純靠臉吃飯的人,不過話說回來,會寫字說話主持的人海了去了,一張說得過去的臉是必須的通行證,這年頭,美女和才女都不稀罕,做女人得內外兼修。

我見到美女時就裝才女,見到才女時就裝美女,見到美麗的才女時就厚著臉皮拿出痞子作風把她們嚇倒,這種蝙蝠式的投機行為使我暫時可以在一些面向大學生的欄目中苟延殘喘,也認識了一些人……這批人的共性是:當我沒用時他們永遠想不起我,成人的交往總是帶有一定功利性的。但也有一些感覺不錯的,北京上海南京廣州……分散於全國各地,當時也都有點小小的曖昧,但都因為機緣不巧錯過了,我拿出一張白紙把有可能性的幾個人列出來,一邊寫一邊合計,按這麼下去,2008年以前全國除了臺灣省我是走哪兒哪兒有老情人兒等著了。

選秀開始。

首先劃掉了徐齊一,他會嫌我沒有他媽溫柔,而且沒有他媽會做飯,還是讓他在他老媽的圍裙袋子上多系兩年吧。再說,他喜歡在中文裡鑲嵌英文單詞,我英語沒他牛,至少要說一口流利法語的女人才能鎮得住他,叫床都用法語,讓他大睜著小眼睛只剩下崇拜的分。

其次劃掉了在外省的幾個藍顏知己,遠水解不得近渴是其一,其二是自從和宣樺在一起後都把人家撂一邊兒了,現在再吃回頭草有退而求其次之嫌,人家也都是英俊少年,就算一時為我所矇蔽,現在也早就悟到我沒準備拿他們當真了,之所以還勉強聯絡著,八成是一種挑戰心態———我說過我能看上的人都不一般,他們大多被形形色色的女孩子倒追過不止一遍了,很懷疑這個世界上還有他們泡不上的妞,所謂獨孤求敗。我沒有哭著喊著求他們恩寵,所以他們反而會在泡遍天下馬子後產生好奇,泡妞和下棋一樣,棋逢對手才精彩。他們對我的欣賞,往好裡說算惺惺相惜,往壞裡說是蛇鼠一窩。

然後又劃掉幾個人品還算善良,但是沒什麼意思的本系同學。我有時沉默寡言,並非文靜,而是不想跟傻逼廢話。我看人是很勢利的,他做什麼沒關係,但得好玩,得有東西可挖。我的朋友裡不乏語言尖酸刻毒者,刻薄是需要機智的,講究在一瞬間看穿對方的軟肋,說出話來跟小刀子一樣,刀刀扎的都是要害。也有一些看似大智若愚,猛說出一句話來能讓人琢磨半天的朋友,就像《天下無賊》裡的葛爺,這就更需要生活智慧了。商品社會,女人看「面子」,男人重「裡子」,一個人若是言語無味,即使長得再英俊,我看他也就一舞男。

劃來劃去,最後一個都沒剩下,不行,我的狗眼太毒,硬是把一班青年才俊挑剔得一無是處。挑剔如我,將來大概得蒙著眼睛去撞天婚。

宣樺呢?宣樺沒毛病嗎?我心裡有一個聲音輕輕地問。

有,不但有,還很多。愛裝傻、愛臭顯、忙起來就不注意儀表穿得像民工、不愛洗襪子……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就是不討厭,就是可愛。

我覺得自己有點變態了,想當年,這種從一個男友身邊離開奔向另一個男友的行徑是多麼為我所不齒啊?當然那時我還很純潔,還相信世界上有愛情這種東西。那可是,現在我也不老啊?我不過才大三,正是花樣年華,我憑什麼就不能勇敢地追求一回幸福啊?為了除鼠,帶一隻貓進屋,為了除貓,帶一隻狗進屋,為了除狗,帶一隻虎進屋……什麼時候是個完啊?

不行我得找宣樺談談,這事得說開了,我死也做個明白鬼。我惡狠狠地想,怎麼說我也是北門外到潮陽衚衕第一美女,丫把我搞丟了是他的損失。我,現在就要讓他看到,他幹了一件何其愚蠢的事情!如果他認錯態度好,我也可以適當考慮給他悔過自新的機會……當然不能說給就給,起碼得讓丫跪上兩小時的主機板。

我再次請示狗頭軍師蘇惠,「我有點不甘心……老想著收復失地,驅除韃虜恢復中華……憑什麼我老給眾人開荒啊?要不……我再給他一次機會?」

蘇惠一針見血,「男人靠得住,豬都會上樹!我要是你我才不理他呢,你就不覺得不好意思麼?人家都不想看你,你還上趕著往前湊?」

我頹然坐下。

其實蘇惠就是不說,我也沒法厚著臉皮去和他套近乎。丁鑫早說過,我是鴨子死了嘴還硬的典型,什麼話都敢說,聽著給人感覺特別生猛兇悍,其實就是一口淫犯,真出了事兒就會自己咬塊手絹兒蹲牆角兒流鼻涕,沒出息到家了。

一晚上都沒吃飯,自己煮了點粥也早放涼了,我不由得想起五一的時候,宣樺的boss給他們發錢,然後我倆興沖沖跑出去吃日本料理,結果面對一坨生冷和嗆人的綠芥末無從下口。回來煮了鍋掛麵臥倆雞蛋吃了,才算把自己打發過去了,當時還嘲笑對方長個農民胃非要充冤大頭學小資。現在我是徹底的女光棍了,也算趕回時尚,大齡青年不找物件。

好吧,我是徹底戒毒了,但是,你可不可以不要老在我眼前晃?翻開書本,扉頁上寫著:「陳默宣樺購於聯合書城。×年×月×日。」開啟電腦,桌面是兩人拳腳相向的照片。我喜歡睡覺時手裡抱點東西,宣樺就買了一個超級厚的深綠色圓靠枕放我床上,看起來很像一隻龜,所以床上也不能呆。走投無路,我揹著書包出去上晚自習,樓下超市裡陳奕迅幽怨地唱著:

「你的背包背到現在還沒爛卻成為我身體另一半千金不換它已熟悉我的汗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環。」

我拽著肩上的書包帶子揉著眼睛邊走邊哭。書包倒不是宣樺投的資,是我在converse打折時買的情侶包,一人一個。宣樺嫌這包太孩子氣,我揍了丫一頓硬逼他背上了。

陳奕迅,你丫別讓我看見你,從今天起,我見你一回抽你丫一回,抽死為止。

就此不禁生出些變態的想法,覺得愛一個人就要傷害他並離開他,這樣才能永遠在他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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