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在雨都過的那幾天日子,幾乎變得有點麻木。雖然那段愛情,或者說那幾段攙雜在一起的愛情遇斷暈頭暈腦,但還算平安、平靜地恢復過來。
遇斷到雨都的第一天,是和一個s城電影學院的小孩兒一起去的。他們都是同一個文學比賽的評委。說他是小孩兒,是看上去小,實際上他只比她小一歲。剛見到他時,她以為他只有15歲。戴著一頂棒球帽,穿著長袖t恤和牛仔褲。天吶,s城這麼熱,他居然穿這麼多的衣服,他說他叫陽陽,正在電影學院學導演,剛拍過一個電腦廣告,他開啟他的筆記型電腦給她看他的劇照,在照片上,陽陽露出天真的笑容和潔白的牙齒。
他們一見如故,她覺得他很可愛。那是一種氣質,讓他們倆立刻變成了童話中的人物。滿機場的人一下子不見了,全變成背景了,只剩下他們兩個。
他們被告知飛機延時兩個小時才起飛,遇斷只坐過3次飛機,還得加上現在這次。這是遇斷第一次碰到飛機晚點,也是她極少數的沒有因類似情況出現心情不好的情況。
遇斷說:「我們探險吧!」
陽陽說:「好吧!我們把這個機場從頭逛到尾,所有我們沒去過的地方都是我們的新大陸!」
於是他們就走,陽陽走在遇斷身邊,像她的弟弟。
陽陽說:「我覺得我好像你的弟弟啊!」
遇斷就對他說:「是啊,我有一個弟弟,比你胖,但也很可愛。」
那天她的頭一直暈沉沉的,也許是因為沒怎麼睡覺的緣故。從幾個禮拜前,這種情況就開始了,她必須到凌晨才能入睡,太陽出來了,照進她的房間了,她就開始睡覺了。
在雨都,他們被安排住在同一層樓的隔壁。房間很大,很舒服。
吃過飯,洗過澡,開了個小會,每個發了二千塊錢。自由活動。
遇斷給外外打電話,他約我到雨都大學正門口見面。遇斷和陽陽來到了雨都大學的正門口。感覺這裡到處都是帥哥,到處都是活力四射的年輕人。雨都打車很便宜,七塊錢起價。她的錢包裡有一千塊錢,這種感覺真好,沒什麼好發愁的,天氣正好,明天的事兒絕對能應付,記者採訪已經很熟練,這裡沒有讓她費心思的人。太完美了。而且眼下就要見到一堆朋友。
大概十多分鐘後,和外外見了面,然後三個人一起去半坡村酒吧。遇斷見到了想見已久的幾個詩人,還見到了一個s城女孩米米。米米說曾經在s城和遇斷見過一次,可遇斷已經沒有印象了。
半坡村酒吧牆上都貼著詩。還有照片。遇斷看到了她熟悉的一些詩。包括韓東的那首《爸爸在天上看我》。它貼在樓梯的拐角處。她更喜歡那首《溫柔的部分》,或許那首詩就是那首《溫柔的部分》?
陽陽坐在遇斷身邊,像所有乖孩子一樣,沉默,但舒展。中途遇斷給狗子打了一個電話,他說他正在半坡村對面的一家火鍋店。邊上都是雨都作協的人。遇斷想起是誰寫的一首詩,提到了狗子入作協的事。是伊沙還是誰,他說他毫不驚訝。也是,狗子都開公司了,他入作協還會讓人驚訝嗎?但她對狗子的愛不因為這個而減少。這也許正是他平時所講的「曲線救國」呢。
不管怎麼說,狗子是她的老師。這沒什麼好說的。
狗子叫她到他的飯館去。遇斷知道這次來雨都有一部分原因是為了見狗子,另外一部分就是為了見韓東他們。現在韓東他們已經在她身邊了。她打算過一會兒去找狗子。
狗子是過了一會兒過來的。他手裡拿著酒,和每個人碰了一次,然後遇斷和陽陽就跟著狗子走出半坡酒吧。遇斷問狗子,是不是你問別人「愛情是什麼?」狗子說是。「我就是想知道愛情是什麼」,狗子說。「那你現在知道了嗎?」遇斷問。「不知道。」他說。
第二天,參加完新聞釋出會,陽陽有課,坐飛機先回s城了。
遇斷在飯店吃自助餐,用火柴點菸,那火柴細細長長,怎麼看怎麼覺得用來當火柴是浪費了。吃自助餐時要一份香草冰淇淋,如果沒有,就無辜地對著有著悄然笑容的服務生說:「那怎麼辦呢?」他便說,「那就讓他們現在為你新做一份」。她真的吃了那美味的香草冰淇淋。
外外說今天晚上有搖滾演出,是紫城的三支樂隊。他們巡演七八個城市,雨都是倒數第三站。
遇斷其實已經過了看演出的年代了,所以聽說這次出差到雨都居然能看到演出,這種感覺怪怪的。她抱著隨便看看的心態跟著外外和米米一起打車去演出的地點。那裡是雨都的郊區,相當遠,並且偏,一般雨都人和雨都的計程車司機都找不到那地兒。
他們遇到了一件趣事,當他們一上計程車,說出要去的地方,那計程車司機就說剛才才拉了一個去那兒的人。
太逗了,雨都這麼大,居然同一輛出租汽車能拉到兩次去一個地方的人,而且是去看演出才過去的人。這也太「藝術」了。
到雨都的第二天起,遇斷就承認雨都很「藝術」。好像街上有許多人看起來都內斂而有文采。這也許是她的想象多於事實。報紙很便宜,聽朋友說,雨都還賣過一毛錢一份的報紙。真令人嚮往。是報紙賣一毛錢,而不是冰棒賣一毛錢啊!這多藝術!多文學!
那應該是一個像s城的798一樣的地方。一邊可以用來演出,一邊用來當畫室。遇斷穿了一身粉色的衣服,頭髮像黃油球一樣。看上去一點也不像個搖滾愛好者。唯一像和平時一樣的裝扮,就是她穿著藍色allstar牌球鞋。它已經髒了。在看演出時,遇斷就覺得身邊的人都比她要「藝術」。那是一幫雨都的音樂愛好者們。穿的都和s城的樂愛好者稍有區別。那些少年有著美麗的髮型,他們身體單薄,長得不高,頭髮便高高聳立,但並不出奇立意,並不刺眼。可能更細緻?更淡雅?她也說不上來。只是沒有s城小孩兒的那種狂傲勁兒。雨都和s城果然是兩個城市。
她喜歡偷偷看他們的樣子。正如喜歡這種淡淡的呼吸。不安靜,不鬧,沒有熱情,也沒有冷漠。似有似無。好像是電影裡的一縷煙。她已承受不了那激情,所以現在喜歡上了平淡。
但遇斷對雨都暫時還沒什麼感覺。她來到這裡,辦點小事,然後就走。她會在酒店的床上翻來覆去輾轉反側,會開啟筆記型電腦上上網,會放音樂,讓外外帶她買唱片和dvd,她對這裡別無所求。因為沒有要求,所以輕鬆。因為沒有奇蹟出現,所以懶懶散散。
第一支樂隊演完的空隙,遇斷走出門抽菸。一眼就看到了一個熟悉的面孔,是紫城著名的搖滾大姐,很早以前在紫城的小酒館兒她們曾有過一面之緣。遇斷走過去打招呼,大姐介紹她和門口凳子上坐著樂隊成員認識,她從他們穿的t恤上知道他們就是那支剛演出完的樂隊。於他們的音樂相比,給她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們每個人穿著鮮豔、不同顏色的t恤衫。
那個坐在遇斷左邊的樂手穿著綠色的t恤,上面印著「50美分」的英語。她知道這是一個說唱歌手。他的首張大碟名字為《變富或者死去》。或者《要錢不要命》。遇斷喜歡這個名字,有個朋友說,「不要在變富前死去。」
他們聊起來天,她很餓,特想吃火鍋。外外說演出完了帶她和米米去吃火鍋。面前的桌子上擺著快餐衛生盒,裡面只剩下殘羹剩飯。
綠t恤說他叫杜林。杜林說原來你就是遇斷啊,怪不得剛才看見你覺得好像很眼熟呢。我妹妹很喜歡你。一會演出完我們一起吃飯吧。
沒問題啊。
你是什麼星座的?遇斷問他。
天秤。他說。
又聊了一些什麼,中途遇斷跑進去買了幾張cd,看了一會演出。
他們走的時候,別的成員對她說「再見」。杜林卻說:「上車吧,我們先去賓館,洗個澡再一起吃飯。」
遇斷對米米說,我先跟他們去賓館。米米有些驚訝,遇斷鬆開米米的手,上了車。那是一輛小巴,到了車上她才感覺到一種異樣的氣氛。那是種什麼感覺呢?彷彿很熟悉又很陌生。她曾經肯定有過這種感受,只是太長時間,她已經忘卻。她以為她忘了,其實沒有。那就是一種突然由一個人加入到(而且像是硬塞進去的)一夥人中間的陌生感。她和他們很陌生,初次見面。而她已經坐在了他們的車上。杜林坐在她後面的座位上,他們保持著一定距離。樂隊成員三三兩兩地說話,遇斷喜歡他們的紫城口音,這是她第一次意識到紫城口音這麼好聽,簡直像音樂一樣悅耳動聽。她有紫城的朋友,但從來沒有喜歡過他們說話的聲音。原來他們都有共同的鄉音,像一門外語一樣,拒絕了外鄉人。她也喜歡聽他們唱流行歌,他們在車上不住地唱著流行歌,或者說著什麼話,她前面左邊的座位有一位男孩很沉默,他微微閉上了雙眼。
終於開到了他們的賓館。
「特差吧?」杜林說。
遇斷在等待他們洗澡換衣服的過程中感到一點兒侷促。還沒到尷尬的程度,這兩年,能讓她尷尬的事情越來越少。她越來越無所謂,越來越不在乎,她真想不出來,有什麼事情能讓她感到尷尬或手足無措。
給外外打了電話,他們在吃飯,於是遇斷和杜林一起去飯館找他們。剩下的樂手說隨後就到。那是一個廣東飯館,小而乾淨。東西都非常好吃,飯館裡放著音樂,外外說這是他的節目。遇斷聽到了那首她最喜歡的「七、八點」歌,「在大雨中用力閉上眼,就像在美夢中閉上眼,我那躲也躲不了的苦痛,願它比歡笑還甜。」
大概半個小時後,一大幫樂隊成員都過來了。他們捲了葉子,杜林說這葉子特純,吸一口就飛了。他接過他的夥伴遞過來的葉子,抽了幾下,遞給遇斷:你要試試嗎?
遇斷稍猶豫了一下,就接了過來。whynot?
當時還沒什麼感覺。他們吃完了飯。那些人正在吃。她飽了。無憂無慮。沒有替接下來幾天來思考什麼。
遇斷和杜林提前出了門。
我們散會兒步吧!遇斷提議道。杜林沒意見。這裡是雨都,他們都是第一次來,所以在哪裡都一樣,都很新鮮。走了一會兒,遇斷覺得沒勁,就說,我們上車吧。
他們上了車,目的地是遇斷的賓館。
在車上,杜林說,我看你已經暈了吧?
沒有吧?遇斷自信地說,我還沒什麼感覺吶。
杜林伸出一個指頭:這是幾?
一。
他伸出二個指頭:這是幾?
二。
他伸出三個指頭:一加一等於幾?
三。
估計司機都快瘋了。
杜林:完了,你已經飛高了。
遇斷:是嗎?剛才是我暈了……
直到她很晚才睡著。一直輾轉難眠。聽著杜林進入夢鄉的聲音,她的心跳得一下緊似一下。有個問題一直她沒琢磨明白:為什麼想要輕鬆,卻會這麼沉重?
她還一直在想著狗子的那個問題:愛情是什麼?
直到凌晨,遇斷才昏昏沉沉地睡去。她模模糊糊記得,那時天應該已經亮了,房間裡拉著厚厚的窗簾,看不到外面的天色。床很大很軟,他們不由自主地在睡夢中緊緊地抱在了一起,很快,她真正地睡著了,而且睡得特香。
第二天拉開窗簾,從二十四層樓的窗戶望下去,看到了帶顏色的屋頂。有紅色、褐色、天藍色、黃色。這是上午的雨都。
天下雨了。
窗外下著雨。
杜林慵懶地躺在床上。他說能不能再睡一會兒啊?
十一點左右他們離開了賓館,杜林說他要回他的賓館,他們要換一個好一點的賓館。
雨都下著小雨。
果然,到了賓館時,大廳內聚集了許多樂手,杜林趕忙走進去。遇斷跟在後面,手裡拿著一瓶百事可樂,剛走進去,擰開瓶蓋,可樂灑了她一手。她便退了出去,在賓館外面的階梯上等。雨淋著她,她好像想著什麼,又好像什麼也沒想。若不是杜林讓她陪他回賓館,她是不會想再見到這些人,她知道他們會想什麼,也知道他們會用什麼樣的眼光來看她。她是無所謂的,只是覺得應該策略一些,不想受這種無謂的傷害。
樂手走出來,找計程車,三三兩兩地鑽了進去。
阿亮走到遇斷身邊,帶點神秘地悄聲問道:「怎麼樣?昨晚收了?」
阿亮是遇斷s城的一個寫樂評的朋友,這次也跟著一起演出。
「收了……」此言一齣,遇斷便覺得有點不對。這個詞聽起來這麼刺耳。她覺得自己和杜林的相遇應該更精神化一點吧,雖然該做得一件沒少,但一切順其自然,行雲流水。除了分別接到對方男、女朋友說的話太煞風景。別的都符合「相見甚歡」的狀態。
「覺得怎麼樣?」阿亮又問。
「還行吧。」遇斷答得有點心不在焉,她想對阿亮解釋一句,又覺得不是時候。就讓大家以為這是「一夜情」好了。這樣最好。
在計程車裡,杜林握著遇斷的手。
遇斷覺得自己又失策了。她在s城熱得夠嗆,以為雨都會比s城更熱。哪知一到雨都就遇到了一場雨。她還不知道這雨將一直持續,這就是「梅雨季節」。她怎麼會知道呢?只有一個一直生活在北方的人才會以為「梅雨季節」是書裡才有的詞。
穿我的衣服吧。杜林說。他找了幾條褲子,最後遇斷穿了一條深藍色寬腿牛仔褲和他的一件長長的紅色t恤衫。這身打扮一點也不像她平時的風格,就像換了另一個人。
兩個人決定去中山陵。他說他的樂手都說,中山陵挺好玩的。他的主唱長得俊秀。貝司胖點。吉他手信佛。
遇斷喜歡去中山陵那一路上的風景,好像到了原始森林(其實真正的原始森林她也沒見過)。她喜歡的不就是這點風景嗎?
杜林說在紫城時,他經常開著車和朋友一起玩。
我們以後也可以一起開車出去玩。杜林說。
這話她聽見了,但沒敢往心裡去。
雨越下越大,遇斷花十塊錢買了一頂棒球帽,因為杜林一直戴著棒球帽,她也忍不住想買一頂戴上,這樣能感覺和他更相似些。他們合撐一把俗氣的天藍色雨傘(也是剛買的),一步一步走上臺階,看孫先生的墓。雨打溼她的球鞋,他輕輕地攬住她的肩,她也不由自主地把手放到他的腰上。
在中途休息時,他們坐在地上抽菸,遇斷說,我給你讀一首詩吧。於是她拿出書包裡的小本子,給他讀了一首詩。
在讀這首詩時,她還不知道這半天的旅程,這短短的一個下午和晚上,會讓她念念不忘,記了一個禮拜以上。
「大俠,你已經掛了,是否要重新來過?」
遇斷第一次喜歡上這首詩時,是因為愛上了一個商人。當時她就一直在琢磨那一句「但那一瞬的心動,怎就會成為愛情?」
當遇斷在j城的賓館獨自睡去時,她就想到了他。
她知道她為什麼愛上他了。也許僅僅是因為孤獨。也許是因為他是北大畢業的。她有北大情結。也許他看到了她的孤獨。或者是她錯誤地理解了一些東西。
他們是在一次飯局上認識的,當時遇斷對他印象很不好,因為他說了半個鐘頭的哲學,而她根本沒聽懂他在說什麼。第二次見面,他的乾女兒送遇斷一本聖經,遇斷去她的單位去取時驚訝地發現青井也在,原來這是青井工作的地方。晚上他們一起吃了一頓雲南菜。
第三次,遇斷給他打電話,說要出國留學。想向他諮詢一下。那天晚上他說請她吃飯,帶她去了一家西藏餐館,那是遇斷第一次去西藏餐館,喝著酥油茶和青稞酒,吃著沙拉和好吃的包子,看著歌舞。青井表現得很紳士。吃飯時遇斷和朋友約好六月去青海和西藏,回來時就一路到雲南,然後從昆明坐飛機回s城。但這些都沒有實現。
有一天,遇斷去他單位找他,帶著她一個寫詩的朋友鮮。鮮是她見過的最標緻的男孩。鮮住在那個比x國首者s城更國際化更大都市的城市青城,可鮮說他不喜歡青城,因為青城的年輕人不好玩。
「你知道我是什麼時候對你動心的麼?在美美家時,你穿著短裙的腿不斷地在我面前晃來晃去。」
那天鮮在美美家放了一個短片,講的是兩個同性戀男孩的故事。開頭時,一個男孩在放著錄音機,錄音機裡響起《殺死比爾》裡的插曲「pengpeng……」
遇斷突然想去唱卡拉ok,但鮮說他累了,美美說也不想出門。
「大不了咱去唱十分鐘的卡拉ok。」他對遇斷說,「我帶你去附近的錢櫃吧。」
從計程車上下來,遇斷才發現這個錢櫃的對面,就是她最喜歡的網咖。她為那個網咖取名為「沙漠盡頭」。
遇斷記得那天雲彩的顏色很奇怪。後來下起了雨。他說,雨要再下大點就好了。遇斷則想,要是地震就好了,要是死在這裡就好了。
她並不喜歡和他做愛,她只需要一個人陪在她身邊。所以,就算是現在,她也可以毫無愧疚地說,沒錯,我跟他上床了,而且是我主動勾引的!
第二天下午他帶她去莫斯科餐廳吃飯,他給遇斷點了一杯紅牌伏特加。混入西柚汁。他在做這些時動作很優雅,她不禁看入神了。她很少喝烈酒,於是沒有喝完它。
遇斷突然覺得這像是電影裡的景像,四周突然一下子回到六十年代,都是紅衛兵,而他們這兩個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人就這麼靜靜地坐在邊上吃飯,一邊看他們的臉。
是啊,她多想看到那個時代年輕人的臉!
是的,「一張年輕的臉」。
遇斷對他說:「我曾經在看演出中,看到過一個特別漂亮的男孩,他顯得很憂傷。我不知道他的名字,雖然打聽到他的名字這樣的小事兒對我來說並不難。我想把他當秘密一樣珍藏。我為他取名叫‘一張年輕的臉’。」
他已經不年輕了。他出生於六十年代。
他沒說話,他穿著一件名牌的、不著痕跡的褐色上衣。
到底是什麼時候愛上他的呢?
這真不可思議,是什麼時候愛上他的呢?
應該是那天吧。那天他給遇斷打電話,說來「鑽石年代」夜總會吧,長安街上「婦女活動中心」一樓,這裡有許多鑽石級的王老五,都是北大畢業的,快來吧。
那時都已經是晚上十點多了,她本來想上會兒網就睡覺了,但還是過去了。遇斷思考著穿什麼,最終穿了一身兒最不合適的――學生打扮的衣服。格襯衫,牛仔褲,匡威鞋。弄得門口美豔的服務員小姐直看她,懷疑她是不是來錯了地方。遇斷到時他已經喝醉了,他幾乎就一直躺在沙發上,不怎麼說話。遇斷給他帶來一本詩集。他們讓她讀一首詩,她就讀了一首阿斐的《x國》。
遇斷讀完這首大逆不道的詩,五秒鐘沒人說話。
他們在喝酒時,說「comeon,man」,完全像置身於m國電影中。而m國,不就是那個她想去的地方嗎?
也許,她是因為這句話愛上了他。
她覺得這應該就是愛。她覺得這應該就是愛。
她不知道該怎麼辦
她為什麼有那麼多無用的熱情?
「我該怎麼辦?」
人都有一天會死的,她應該不在意。
她想去外地,她不想再呆在s城了
她現在一點也不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
她也暈
她不想再過這種生活了
她不想再過這種生活了
當初為什麼不再愛他,是因為遇斷知道她需要收斂自己的感情。他不會感到高興,他也許會覺得煩。他們相差得太多了,從身世到背景,再到年齡。她真的搞不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