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從我的同學,一步一步,漸漸變成我的寵物。他很可愛,又很無知。
所有我知道的事,他似乎都不太知道,卻又想知道得要命,比方說:吃西餐使用刀叉的順序,誰偷拿了故宮的什麼,還有拳擊賽的黑幕,這些事。
作為一箇中學生,我只不過是從進出我家的客人,再從我家五花八門的書報雜誌那裡,收到一堆亂七八糟的、有時連「常識」都不能算的訊息。偏偏這些東西,對他特別有吸引力。
他好像是在嚮往著一個什麼樣的世界,而知道這些事,可以讓他覺得接近那個世界。
他常常在打一陣子球以後,匆匆跑去洗個臉,把頭髮都弄溼了,然後一屁股坐到我前面來,問東問西。
他的發尖還滴著水珠,有點細長的眼睛,認真地看著我。
我看著他,想著:「這麼多男生裡,真想不到竟然是這樣一個男生,做了我的寵物。」
所謂的「寵物」,意思是:本來我一定會很不耐煩的關係,卻格外放水的、忍受下來了,大概是產生了一種通常是由寵物來提供的——「我是被需要的」虛榮感吧。
有一天,他告訴我說,他很喜歡一個女生。
他講的那個女生,聽說很出色,也很不馴,很有個性。
但我還是鼓勵他去追求她。我雖然對他的頭腦沒什麼信心,但我對他的外表,信心很夠。
果然,他只是用最簡單的方法:找機會認識、表明好感、邀約,就成功了。
「嘿嘿,才女也就只是這樣子罷了。」我還是忍不住這樣想了一下。
問題是:才女並不「就只是這樣子罷了」。
他跟才女交往了快一個月。這一個月他都很快樂,如果來找我,就是來發洩一下他對她的崇拜,再補習一些她跟他聊、他卻聊不出個名堂的事。
「我的寵物到森林裡去獨立求生了。」我想。
當然,寵物的求生能力是有問題的。
才女大概很快就察覺了:在他迷人的外表底下,實在只是個草包而已。
對待這樣的人,如果不是採用對待寵物的心,會不耐煩。而才女可不是在找寵物,她是在談戀愛。
她很乾脆地把我的寵物給甩了。
他靠外表,只撐了一個月。
他垂頭喪氣來找我,彷彿寵物淋了雨、毛髒髒的回到主人身邊。
「被甩了?」
他點點頭。頭連抬都抬不起來。
「我能為你做什麼嗎?」我用英文問一句。
他忽然猛抬起頭,嚇我一跳。
「叫她不要甩掉我。」他眼光熱切的看著我。「我是說真的,你很會說話,你都搞得清楚別人在想什麼,你一定可以跟她講,她一定會聽你的!」
「……我連認都不認得她……」
「她知道你的,我常常跟她提起你!她知道很多你的事!」
我嘆一口氣,有人能拒絕他的寵物嗎?
我知道過一禮拜,我會在一個校際比賽裡遭遇她。
比賽來臨,我當場跟她「劃下道來」,約她比賽後見面談談。
她也「劃下道來」:「這場比賽你贏我,我就去跟你談談。如果你比賽輸了,就不必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