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學校附近租了間房子。
由建築的樣式和材料看來,應該是四十年左右的老房子。
這房子在很深的巷弄裡,有兩層樓,佔地並不大。
樓下有間套房,還有客廳和廚房;樓上也有個房間,房間外有個浴室。
房子周圍有大約一米五高的圍牆,圍成的小院子內種了些花草。
這房子最大的特點,就是樓梯並不在室內,而是在院子旁圍牆邊。
樓梯是混凝土做的,表面沒做任何處理,保留了粗獷的味道。
經過長年風吹日曬雨淋,顯得斑駁而破舊,有些角落還長了一點青苔。
屋主把樓下的房間稍微清理一下,然後把所有雜物堆在樓上的房間。
因此他雖然把整個房子租給我,但只算我樓下房間的房租。
房租便宜得很,我覺得很幸運;唯一的缺點是樓上看起來有些陰森。
不過這沒關係,我考慮把它借給電影公司當作拍恐怖片時的場景。
葦庭在我搬進這裡後的第三天,離開臺南,到臺北工作。
她走後的一個星期裡,我完全不知道該如何過日子?
不知道該吃什麼、不知道該做什麼、不知道該怎麼入睡;
更不知道該如何不想起她。
相聚的時間突然變得珍貴,我開始後悔不夠珍惜以前的每次相聚。
我空閒的時間比較彈性,星期三或星期四都有可能;
但她空閒的時間一定是假日,而且假日不一定空閒。
剛開始分離時,我大約每兩個星期上臺北找她。
我們會一起吃個飯、逛逛街、看場電影、出去走走。
後來這種時間間距慢慢拉長,變成一個月,甚至更久。
如果你每天看著一棵樹,即使連續看了一年,可能也看不見樹的變化。
但如果你每10天或是每個月才看一次樹,你可能會發覺:
樹幹粗了、樹枝長了或彎了、葉子多了而且顏色變深了。
我每次看見葦庭時,都有這種感覺。
甚至有時候,我會覺得這棵樹已經變得陌生。
有次我到臺北找她,那天下著雨,打算出去走走的念頭只好作罷。
我們在一家義大利麵餐廳吃飯,餐廳內幾乎不亮燈只在餐桌上點蠟燭。
葦庭一定會認為很浪漫,但我覺得點那麼多蠟燭只會讓空氣變糟而已。
微弱的火光中,她顯得嬌豔,有一種我以前從沒看過的美。
離開餐廳後,我撐起她的傘,她的傘有些小,於是我們靠得很緊。
我很訝異她似乎變高了,低頭一看,才發現她踩了雙高跟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