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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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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等季颯釋放出來,我強制的拒絕復婚,溫安年的德行也擺在那裡,他是肯定不會輕饒了我的。他肯定會繼續的沒完沒了的攪和,他不就是個小人嘛。

之放他在音樂工作室裡,他也安不下心創作,記掛著。

他先安穩著我,讓我先別急著考慮要不要毀約的事,當下先讓季颯出來,然後去公安局,確定案子已經結案,而防止日後溫安年突然無恥的反悔,又跑去重新起訴。

等確定溫安年之後的蹦達行為皆無意義的時候,再考慮撕毀協議,不管這協議有沒有效力,反正是不可能去民政局辦理結婚證的。

「要辦,你也只能和我辦!你是我的,誰也從我這兒搶不走,程朗都搶不走,何況是你前夫!」楊之放信心滿滿地說。

「嗯,我明白了,我先不想太多,第一件事是讓季颯出來,等季颯出來了,我也不會那麼被動,被他牽制著走了,這段時間,我不能和你聯絡太頻繁了,有事,你給我傳短訊,我回復你。」我囑咐著楊之放。

協議上寫著的,協議生效期間,雙方都不得和第三人有過密切的關係,溫安年這時候可不能再抓到我什麼把柄,他肯定會有大做文章的。

最好溫安年和哪個女人又有什麼瓜葛,被我捉到手,那我亦是可以義正言辭的拿出協議,要求取消復婚協議。

車到山前必有路,只能這麼的一步走一步盼了。

警察是在十點半的時候來的,他們先例行公事的詢問了醫生溫安年的傷勢,被告知沒有大礙,近幾日就可以出院。

阿彌陀佛,沒大礙,那也就可以儘量小事化了了。

兩個警察,一男一女,男警察就去做溫安年的筆錄,女警很漂亮,定是個警花,她隨意地和我聊著,問我肚子裡寶寶的情況,關於那晚的事,她倒沒有提問什麼。

我嘴上和漂亮女警花閒扯著,耳朵都聽著溫安年是怎麼回答警察問的問題的,

比如警察問溫安年那晚究竟是發生了什麼,犯罪嫌疑人怎麼會突然拿刀捅向他。

竟然說季颯是犯罪嫌疑人,好吧,我先忍著。

溫安年是這麼回答的:

其實那晚主要是我喝醉了酒,季颯,也就是你說的犯罪嫌疑人,他是我前妻的弟弟,也算是我的小舅子。我喝醉了酒,誤進了我前妻的房間,我還把她當成我女朋友了。你知道,男人一醉,什麼事都能胡來,我迷迷糊糊的,也許侵犯到了前妻,她的呼救讓我小舅子衝了過來,他也是為了保護他姐姐,才取刀捅了我的。

警察一字字的記在了筆錄上。

「那麼,我想問你,你前妻大著肚子,如果你說你進錯了房間,那麼她肯定會作出反抗和警告,難道你都沒有聽見嗎,那麼大的肚子,你分辨不出來嗎?或者,你是不是假借著酒意,想找點事呢?」男警官輕飄飄的語氣問著,但手一直都在記錄著。

正文第一百三十七章:蝸婚(137)

不由得讓我想到vb劇裡,常說的那句:「你所說的每一句話將會成為呈堂證供。」

溫安年到底是圓謊大王,他很鎮定地回答說:「警官,我那晚喝的酒實在是太多了,男人女人我都分不清,我哪裡還能區分什麼,當時腦子嗡嗡地一片,心裡只念著自己想做什麼,我根本聽不進去任何人說什麼,直到季颯前來阻止,刀捅了我,我都沒清醒。」

那個警察也看溫安年說的有鼻子有眼,不像是胡編亂造,便不再質疑什麼,拿了幾張當時拍的現場照片給溫安年指認。

溫安年看完照片後,往我這裡瞟了一眼,眼神極其的複雜,然後意味深長地說:「我和我前妻經歷了這件事情後,感情迅速升溫,我們打算過幾天就去復婚。這件傷人事件,我也不想再追究,一是我自己也有錯,二是都是一家人,私下解決比較好,也不需要提起訴訟法庭上見,那樣傷和氣。」

警察合上筆錄本,站起身來說:「你今天說的這些我們回去會商討研究一下,具體我們公安機關還需不需要提起訴訟,我們內部會和檢查機關給出結果,你好好養傷吧。醫生說你的傷勢癒合得差不多了,出院也可以了。」

溫安年急忙點頭,起身送兩位警察。

見此機會,我沒控制住自己的激動情緒,上前拉著男警察就說:「警官,這件事真和我弟弟沒關係,一點關係都沒有,要不是因為我和我前夫發生矛盾,他是絕不敢動刀子的,你們就看在後果不嚴重且當事人不追究的份上,放了他吧。」

女警察輕拉過我,讓我坐下,安慰說:「你放心吧,這個情況我們回局裡會向領導反映,至於提不提起公訴,你也要等幾天,等結果下來。你也相信我們,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的。」說著瞄了溫安年一眼。

這一眼,倒讓溫安年不大自在了。

我堅持送兩位警察出了醫院後,心裡長吐一口氣,定心丸總算是吃了一半了,還有一半就等著訊息。

時間都到了中午十一點多了,鑑於溫安年上午的表現還算不錯,我叫了外賣,三個小菜,端到他床邊,讓他先吃。

不想和他一起吃,等他吃完,我就去醫院食堂吃點飯。

溫安年得意地翹著二郎腿,吃著飯,耀武揚威地說:「怎麼樣,我的表現還算不錯吧,我差點把我自己給搭進去了,別季颯從裡面出來了,我倒蹲進去了,那樣,你不就沒男人了嘛!」

我默唸著想:沒了倒好。

強顏歡笑地應付著他,說:「是啊,你表現不錯,那麼我們就會合作愉快的!下午晚點的時候,我會依次打電話在你父母還有你們領導面前給你美言幾句的。」

協議上寫的清楚,這不過就是一個合作關係,從蝸婚開始,我和溫安年就是合作的關係,不過是從合租房子,變成了合租婚姻。

等他吃完,我才慢慢地往食堂走,手機剛關機了,我開機,看到了幾個未接電話簡訊呼,有一個是楊之放的,還有十三個,都是賢芝打來的!

我回了個電話給楊之放,說了上午的筆錄溫安年配合的還算順利,現在就等他們檢查機關和公安機關商議的結果。

也許,很快暴風雨就將過去了,會給我們一個幸福豔陽天的。

楊之放懸著的心也落了地,他說待會通過呂律師去給季颯送件厚的羽絨服,這兩天驟冷了起來,怕季颯凍著了,他也提醒我小心凍著了,走路也注意路面有凍結滑冰。

他一一叮囑著,我微笑著覺得自己真是幸福。

掛掉電話,我買了一份盒飯,賢芝的電話又打了進來,我真不想接她的電話,我對她,有了反感,她不該在大過年的,故意寄來那些照片,讓矛盾一下激發了出來,她倒好,躲回了父母身邊,落得了個清靜,哪裡管我。

最重要的事,她揹著我和季颯悄悄地好上,這讓我實在是憤怒,這事我已經三令五申,我看出了眉頭,講了多少次,天下男人她誰都可以玩,除了我季素的丈夫和弟弟,她不可以這麼胡來。

難道不清楚自己是什麼女人嗎?好端端的搭上季颯,她就是毒藥,季颯出了事,我更不會原諒她賢芝!

我掛掉了電話,不作理會,她又連續的打來,我依然是按掉,最後逼急了我索性關機了,她打我電話,無非是想打探季颯的訊息。

直到賢芝當天下午回到了南京,找到了我,我躲著她,她把我堵在了醫院大門那,問我為什麼要躲著她,她擔心的不得了,父母留她在家多待幾天她都沒待,她問我季颯怎麼樣。

我懶得回答她這些問題,想到她表面上和我情同姐妹,揹著我和比她小六歲的季颯談情說愛,我就氣地沒處撒,我沉默,關於季颯的事,我一字不想提。

「季素,你這是什麼態度,你還當我是姐們嗎?」賢芝情急之下問。

我直視著她的眼睛,說:「不當!你要是當我是姐們的話,你為什麼明知我三令五申,讓你離季颯遠一點,你偏不,你還揹著我和他交往!你安的什麼心,你想害季颯嗎,你有夫之婦,你是什麼性格的女人季颯不清楚,難道我不清楚嗎?成性,水性楊花!」

正文第一百三十八章:蝸婚(138)

賢芝沒有想到昔日最好的姐妹,會用成性,水性楊花來形容她,她呆呆地望著我,良久,她說:「季素,我改了,我這次是想和鄭兆和離婚的,我爸媽也都原諒了我,我想好了,我要為了季颯改變,我不再是以前的林賢芝,我可以為了季颯做賢妻良母。」

聽到賢妻良母這一詞,我更是堵得慌,誰答應他們結婚了,就賢妻良母了,我氣得什麼話也不顧了,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狗是改不了吃屎的!季颯現在成這樣,我有責任,你也有,你這個惹事精,你就不該招惹他,你為什麼要把照片寄給溫安年,你存心的吧你!」

此言一齣,賢芝木然地望向我,全身都被雷擊了一樣,狗是改不了吃屎的,這句詞,我也沒想到我會脫口而出用在了賢芝的身上。

「照片不是我寄的,真的不是我……我沒想過我對季颯的感情會害了季颯,我錯了,季素,別生我氣了,我先走了。有季颯的訊息了,記得通知我。」她說完,就轉身走了。

我站在原地,望著她憔悴的身影,那麼的落寞,我心有不忍,親情與友情,還有愛情,在這個時候,我拋棄了友情和愛情,我只能選擇親情。

溫安年當天下午出了院,他很遵守他說的話,他向檢察機關遞交了申請撤銷對季颯的故意傷害指控,他在申請中指出了我們三個人的關係,還有他傷情並不重,加上季颯認錯態度好,雙方願意私下調解,不追於季颯的刑事責任。

他在筆錄也說明,那晚確實他是喝醉了酒,頭腦不清醒,還以為自己沒有離婚,就進了房間脫衣服,還當是自己的老婆,季颯是在這種情況下才被逼無奈動了刀子的。

有了這些材料,檢察機關說會稽核兩天,商議裁定一下,如果確實屬實,臘月二十九可以放人,季颯還可以和我還有媽媽一起過春節了。

我立即把這個好訊息告訴了媽媽,媽媽提得高高的一顆心,總算是能落下來了。

關於和溫安年復婚的事,我沒有告訴媽媽。

媽媽還在電話那一頭,讓我和季颯回來過年的時候,別忘了把楊之放這個新女婿一塊帶回來見見。

我回答說好,算是先給媽媽一點欣慰。

接著,按照事先說好的,我個溫安年的父母,曾經的公婆先打了電話,在電話是婆婆先接的,婆婆仔細詢問道:「季素,這些日子你過得好不好?那個小崽子有沒有欺負你,沒受什麼委屈吧?

我握著電話,勉強地笑笑,說:「沒有欺負我了,他改變了很多,不在外面鬼混了,和那個女人也斷了關係,我們打算復婚。」

「真的啊,那太好了,太好了,我們兩個老的就盼著你們復婚,我打來能找到有你這模樣還這樣懂事的兒媳婦啊。老伴啊,你過來,媳婦的電話,她說和兒子要復婚了。」溫安年的媽喜悅地說,又喊著老伴。

溫安年爸的聲音遠遠地從聽筒裡傳來,他沒有接電話,只是站在很近地距離,說:「季素,你是不是糊塗了,你要和他這沒良心的東西復婚,不是我說你,我這兒子,我都不要了,你要他做什麼。」

「你也是,素素都說了,兒子都改了,不鬼混也不找女人了,他們這才想著復婚的,你老東西胡說什麼!」溫安年的媽推走了他,又接過電話對我說:「素素啊,那我們做老人的也就放心了,以後溫安年要是再怎麼欺負你,委屈到了你,你就直接地告訴我,有我來收拾他!」

溫安年站在一邊,要接電話,我應承了幾句,把電話給了溫安年,裝得我真累。

「媽,我知錯了,你和爸就原諒我吧,我也不是小孩子了,你們不能再這樣不理我,和我斷絕關係什麼的,你們就一個兒子,我也就你們一個父母啊,我和季素準備年過後,正月初六去領結婚證。」溫安年開心地說著。

初六,初六領結婚證,距離初六還有十天,我該想什麼辦法在這十天裡,扭轉局面呢?

「我媽問我們過年回去嗎?」溫安年捂著話筒小聲問道。

我無力地說:「你回去吧,我今年要陪我媽,我爸走的第一年,我還是陪我媽吧。」

「媽,季素她說今年是她爸走的第一年,她怕她媽傷心,她回家和她媽媽過年,那你跟爸說聲,就說我處理公司的事,我爭取回來過年。還有,媽,我們公司要選副總,我提名候選呢,如果最後做點業績,我明年開春就能升副總了。」溫安年等不及地把這個還未成為事實的副總告訴他爸媽。

其實副總又和我有什麼關係呢?我看透了,男人的地位爬的越高,做出來的事就越下流。

都說再大的人,在父母的面前,仍然還是個孩子,這句話說的是一點也不假。平日裡氣焰像混賬一樣的溫安年,在和他父母打電話時,那叫一個乖巧那叫一個服帖。

我真不得不懷疑,他身上唯一有的優點,那就是孝順,別的,還真全部喪失退化了。

這一對善良的老人,怎麼會生出溫安年這種人,也許他是後來在社會上學壞的,見的那些應酬場面多了,男女之事,也就看得開了。

正文第一百三十九章:蝸婚(139)

給溫安年的父母彙報完後,我還要打電話給他公司的領導,秦湯湯怨氣臨時替換掉她,啟用別的女模特的事,已向溫安年的領導投訴了,並還整出了一段段韻事花邊新聞。

這對溫安年的晉升影響很不好,他要我打個電話給他的頂頭上司,好,我服了他,我打,我跟媽的神經病一樣的打電話告訴一個我不認識的男人,我說我和溫安年復婚了,他不會再作風不正了。

溫安年忙奪過電話,點頭哈腰地打著招呼,對稱將要復婚了,他的領導還象徵性的關懷問了一下,需不需要辦酒宴,要是辦的話,他來參加。

溫安年受寵若驚地說:「多謝多謝,不必了,反正是復婚,也不需要舉行什麼婚禮了,我就是和您說聲,外面傳的我和什麼女模特的事,都是假的,是有人詆譭我的名譽。您看我妻子都站在我這邊呢,我能幹出那事嗎?」

澄清了這些,他才如釋重負,看起來心情愉悅了很多,嘴裡哼著歌,拿著一把梳子對著一個小鏡子勘察他那新生的短髮。

我做好飯,喊他吃,然後自己去房間吃,並將房門反鎖上,還將床頭櫃推到門後抵著嚴嚴實實的,這才放心吃飯。

反正事先和他約法三章,他不得再有冒犯,否則協議也將無效。

晚上我躲在房間裡和楊之放打電話,他讓我把電話一直都通著,隨時有動靜他隨時過來,我安慰他,我告訴他溫安年正是晉升的最好時機,他住院請假都不敢像平日裡休長假,更別說這時候再犯什麼錯誤了。

「你放心吧,他不會拿我怎樣的,我一有事也會馬上打電話給你的。」我故作輕鬆地說。

楊之放仍不能放心,他提議要不他也搬過來住,要是不能和我住一起的話,他也可以住書房。

我打消了他這個念頭,我說:「本來蝸婚就夠窩囊的了,我還牽累著你一起跟著受罪受氣做什麼,反正等過兩天季颯的事情解決了,我是要回家過年的,也就這幾天,不會有什麼事的,等溫安年上班的時候,你也可以過來看我。」

協議上寫了,雙方都不能在協議期間和第三人親密接觸,溫安年白天不在家,難不成他能有分身術24小時看著我不成。

之放的擔心,我能理解,溫安年正常起來還好,要是神經衝動,什麼事都做的出來,可他又能做點什麼呢?

只有等季颯出來再說吧,我先小心翼翼地忍忍。

隔天,趁溫安年上班的時機,楊之放來看望我,他心疼地抱著我,說先帶我去做一下胎兒檢查,再買一些臨產前所需的東西,先備好。

這些都應該是孩子爸爸去做的,我憂於季颯的事情,這幾天也沒有心思去考慮生產前準備的事,倒是楊之放他心思縝密,想得要寬一些。

在醫院做完了檢查,醫生說孩子一切都很健康,並囑咐我要多吃多休息,別操心煩神,還問我是不是患有產前憂慮症,看起來人精神狀態不佳,也偏瘦了點,臉色看起來也不好。

我對醫生說家裡出了一點煩心事,所以平添了些煩惱,接下來會好好調整心態,爭取心情好好的,生出一個健康的寶寶。

楊之放說要帶我去看一場電影,喜劇片,調節一下心情,我順從地跟著他。

電影院的人很少,如今談戀愛去看電影的人真是少了,電影放的是一部國外的幽默劇,卻配著**東北口音的配音,十分的搞笑,我看了至少笑了三十次。

倒是楊之放一點也沒有笑,他的心思,並沒有放在看電影上,他懷裡抱著我幾次做b超拍的片子,他說這是楊小放拍的幾張最早的照片。

電影散場的時候,已日落黃昏了,在溫安年下班前,我還要趕回家。

我坐在車上,左手一直和之放的手僅僅相握扣在一起。

他朝我笑,迷人的側臉在黃昏下的光輝下呈古銅色,他寬厚結實的肩膀,我抱著他的手臂,靠了上去,真溫暖。

車開得很慢,他生怕會開快了急剎車時會傷著了楊小放,所以,他很關懷地減速行駛,平常只要十幾分鐘的路,他足足開了四十分鐘還在半路上。

「你開的好慢啊,剛才對面的腳踏車,都比你快哎!」我笑著打趣說。

「哪有,怎麼會呢,腳踏車能比得過我的悍馬嗎?肯定是我快,你看錯了。」他捏了一下我的臉頰,說。

我也回敬他一下,掐了一下他的肩膀,說:「你開快點,這麼慢,楊小放急了就我肚子裡鑽出來,他開得都比你快。」

「是我兒子,當然比我快,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嘛。」他隨意地這麼一說。

這句話,倒讓我莫名其妙的慚愧且失落了起來,最最不完美的,就是這個孩子不是楊之放親身的,我和他,甚至連那層關係都沒有,他卻自甘承擔是這個孩子生父的名義,這對他,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而他越是這麼的認真,我心裡越是內疚,覺得自己是否太自私了,沒有為他考慮過,他視我肚子裡的孩子和自己親生的一般歡喜,為孩子的未來打算著規劃著。還不知道是男孩還是女孩,就把小衣服小鞋子紙尿布奶瓶等都準備了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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