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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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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當初選擇一同走過那麼多艱辛,最後就是要在一起,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三個字,在一起。

賢芝還在思考著我問她的問題,她想了想說:「有過啊,鄭兆和當然不是,他比我大那麼多,我和他在一起我都是假裝興奮,我喜歡過一個夜店的侍應生,也許他是牛郎,我在他身上也花了不少錢,但是他的身材真的是很棒,寬肩窄臀身材高大,還很有技巧,總之能讓我很快樂。有一段時間我還真極度迷戀上了他,出手很大,後來他被一個富婆包養了,不過後來我記不清他的臉了,可我仍然記得他在床上的溫柔。」

我也是,無法無法忘記之放的溫柔,男人在那種事上花費的溫柔,也許會比別的溫柔更讓女人刻骨銘心。就好像賢芝已經記不清那個男人的面龐和目光,甚至尺寸也不再記得,只是難忘那一夜夜的溫柔。

迷戀上了一個男人的身體,他會激發女人最原始的,前些天的那幾個夜晚,我睡在床上,也會想念之放的手和嘴唇,在被子底下在他身下翻滾躲閃的樣子。他出現在麥樂的公寓裡,是在那裡過夜嗎?對他的過去我並不是知道很多,尤其是感情生活,他也從未提起他過去的女友,我想,也許是我縱容了他的過去,我應該瞭解一下他的過去的。

這次去南京,事實就有了,去留與否,不在於我,而是他的決意。

「賢芝,你相信嗎,我很難能離得開之放了,我迷戀上了他,不僅僅是心理上的,甚至還有生理上的,他激發了我所有的原始女望,你能明白嗎?割捨不了了,這次和溫安年不一樣,是如同融入了生命裡一般,血濃於水一樣,契合成一體。如果他真的要離開我,我可能真的很難很難癒合,不會像和溫安年那樣的說斷就斷決裂容易了。所以越接近真相,我就越害怕你知道嗎?」我坐在病床邊,收拾了床單,程朗將要在樓下等我們了。

ps:喜歡上八個字:你的世界,但願都好。我遇到了我曾暗戀的少年,他已結婚,奉子成婚,有些難過,還是祝福。感謝芭蕉還有梔子花等親們的支援和鼓勵。

第二百七十六章:蝸婚(276)【12月9號第二更】

打電話給媽媽,讓媽媽在家不要為我擔心,我打了吊水之後身體好了很多,讓媽媽把小放帶好,天還有點涼,不要著涼感冒了,又叮囑季颯不要意氣用事,在家裡多說說寬慰媽媽的話,別帶連著媽媽生氣。

媽媽聲音有些哽咽,她有心疼,也有怨惱著說早就叫你不要和他在一起,就知道這樣的男人都是有花花腸子的,還和什麼女明星搞到一起去了,眾目睽睽之下在電視上那樣說,還眼裡有沒有我女兒,幸好還沒有結婚,不至於太難選擇。媽媽的意思還是讓我考慮清楚,楊之放這樣外表高大英俊的男人也許並不可靠。

媽媽還著重地強調了一下我的上司程朗,說程朗聽說你在醫院,馬上就問我醫院在哪裡,連夜就從南京趕來,這種好男人去哪裡找,那個之放有什麼好的,不就是會浪漫會寫情歌,有什麼用,浪漫又不能當飯吃,接觸的都是女明星,最容易出軌了,程朗多好,那孩子又溫厚又踏實,跟著程朗就根本沒有苦吃。

媽媽在電話裡念念叨叨,就是要勸我放棄之放,她老人家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可是先拋開之放和我的感情已經深厚難捨難分,就是我和程朗,其實也一直只是以領導和下屬或者頂多是知己來相處,程朗確實對我很關心很愛護,超越了普通朋友,但程朗這些年從未向我表露過表白過什麼,雖然有時話語間會不經意流露出一些關心,可我並不能因此就覺得他可以託付終生。

眷感情的事,總是一廂情願不得的。

我只好嘴上答應媽媽好好的,我說我去南京只是去見之放一眼做一個了斷而已,並不是想要解釋和了解什麼,和程朗之間的關係我會考慮,這樣的說法,讓媽媽多少有了些寬慰。

季颯在電話裡抑制不住地衝動著要和我一起去南京,我命令他在家好好工作和照顧媽媽,我想我這一次去南京,面臨的是未止的考驗,也許我會落敗而歸,總之,不想自己的感情事捲入了自己的家人,不要像上次一樣連累季颯。

艱做姐姐的,能為這個弟弟做的,實在是太少。

掛了電話之後,我嚶嚶地哭了,竟有了生死離別的感慨。

是不是太敏感太絕望了,我隱隱有預感,這次去南京,也許會受傷更深。

和賢芝一起走出了醫院,程朗的車就在醫院樓下,他靠在車門邊,低著頭,頎長的身子有些落寞,我看著心裡有些心疼,我面對他,除了心疼,我只有內疚,一直都是這樣子。

他見我和賢芝來了,開啟車門,他上車,車後座上放著一個炸香蕉,還是熱的,我拿起炸香蕉握在手裡,對他微笑,賢芝坐在我身邊,我對程朗和賢芝說了一句:「多謝你們。」

流落於此,多謝你們。

如果沒有你們,我該如何走下去。

程朗從後視鏡裡看著我,幾秒後,他開車,車開的很平穩。

「我們是好姐妹,永遠都是這樣的,不需要說謝謝,就像我在戒毒所時,你依然是陪伴著我,好姐妹嘛。而程朗你呢,你對季素呢,我是好姐妹理所當然要付出,你呢,你總有個理由去為她做一些事的吧。」賢芝說。

程朗不語。

他的沉默其實我明白,他不想在這個時候說那些話,也許賢芝不懂,但程朗是懂得的,我此刻心裡哪裡還能聽得進去另一個男人的深情告白。他深埋了這麼些年,也不會急於這一時。

程朗的目的,還是願我幸福,並不是橫刀奪愛,我懂,我真的懂程朗。

我們遊走天涯海角,才最後了悟,那些與愛情無關的情愫,到最後都成為最值得回味和紀念的珍藏。

賢芝以為女人的愛情哲學是一個換一個,賢芝喜歡霸佔著一個,然後再放眼未來,放眼世界。賢芝會手上有一個,如果手上的不好,那麼她便可以換一個。遇到比手上的好的,立即替換掉。賢芝會很清楚哪些男人足以用來替換掉手上的那一個。

在賢芝和媽媽的眼裡,程朗就是一個可以用來替換掉之放的男人。

可是感情不是像我們在超市裡買蘋果,貨架上的那些,我們挑了幾個好的放到了自己的推車裡,當我們在超市裡繞了幾圈,看到售貨員搬來了一箱子新的蘋果,我們會馬上換走自己推車裡的那幾個蘋果,不管這些蘋果好與壞,我們寧願選擇新箱子裡的蘋果。

可我已不再年輕,我不是十多歲到二十歲的女人,我可以有貪婪的愛情,我可以手上一個眼裡一個,就像賢芝說的一生只愛一個男人的話,那樣人生太單調太乏味了。

年輕的時候,愛情是一個超市,男人是貨架上的蘋果,我們都想愈換愈好,可我已經二十八歲,是一個孩子的媽媽,我已經換掉了溫安年這個蘋果,我的愛情不在是超市,而是一個小規模的水果店,我不能再這樣一個換一個。

重要的是,不能失去手中的那一個。

所以我不會在這個時候選擇和程朗在一起而放棄之放,那樣做的話,我想我是不配擁有愛情的,那樣我將對不起兩個男人,對不起之放也對不起程朗。

窗外熟悉的風景在一幕幕的掠過,也有些陌生,記得上一次路過這些街道,是坐在之放的車裡,他的手一直握著我的手,我坐在副駕駛,會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會看到他的側臉微笑。而今,短短的數月,我坐在程朗的車上,在之放並不知情我去南京的前提下,去南京找他,算是查清楚事實給自己也是給之放一個交待,還是另一種方式的捉.奸。

ps:季素要到南京了,之放會是怎樣的呢?大家可以猜想一下。

第二百七十七章:蝸婚(277)【12月10號第三更】

捉.奸這樣的詞不能形容之放,我只是,去和他見一面,把話說清楚,也許他真的是有難言之隱,他向來都是講義氣重情義,也許是為了朋友或者是為了宣傳做的噱頭,沒有我想象的那麼複雜,我們只是一對愛人相見。

我並沒有告訴之放我來南京的事,我就算是給他一個突然驚喜,如果他還愛著我還在乎著我,那麼我的出現就是一場驚喜,也許他會滿面笑容滿臉春風向我擁抱,如果他不愛我,他愛上了麥樂,那麼我的出現將是一場驚嚇,他也許是皺著眉頭責備我不該出現。

當然,驚嚇的可能性會比驚喜小很多。

我腦子裡浮起之放的笑臉,燦爛而深情,世界上有幾個男人可以這樣的讓我心動呢,沒有了,之放是獨一無二的。

眷在麗江那些柔軟的時光裡,他一直注視著我,我在麗江古巷上因為和秦湯湯爭一個溫安年媽媽給我的玉佛而大哭,蹲在古巷子裡大哭,他那個時候,就給了我溫暖,他怎麼會傷害我呢。

「賢芝,我們都快三十歲了,我二十八,你二十九,我們都年紀不小了,該成熟了,有的話不要當作玩笑開,這樣只會讓我和程朗都很尷尬,他是我的好上司好朋友,他也是之放的好兄弟好哥們,我是之放的未婚妻,至少現有擺在面前的事實不過是我們看電視上說的而已,所以,別再說那些勸我放棄之放的話了,我目前是辦不到的。」

說這話的時候,我的語氣是義正嚴詞的。

艱賢芝點點頭,低下頭拿著手機發簡訊,可能是發給鄭兆和的吧。

程朗從上車就沒有說過什麼話,他在想什麼,也許我對賢芝說的一番外他聽到了心裡會很不舒服,但我也只是想讓他明白,在我的心裡,他是我尊重的兄長。

世事總是這樣的,我們愛的是一個人,我們跟他無所不談的,又是另一個人。我們沒有愛上那個無所不談的人,卻又不會和所愛的人無所不談。

如果之放是情人是丈夫,那麼程朗就是知己。

我還是很欣賞程朗的分析能力,他會傾聽和設身處地為我著想,知己大概就是這樣的吧,來傾聽和幫助我。

我歪靠在車上,慢慢地,竟睡著了,也許是真的昨夜一宿沒睡太累了,我靠在賢芝的肩膀上,渾渾噩噩的,半夢半醒的狀態,醒來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一點多,車已經到了南京高速公路上,我騰的一下就驚醒了。

到南京了?!

是的,到南京了,距離之放越來越近了,我害怕和抑鬱了起來,害怕什麼,抑鬱什麼,真相就要出現在面前,我閉上了雙眼。

「停車——」我突然這樣一喊。

程朗的車在下高速之後簌地就剎車停了下來,賢芝摸摸我的額頭,說:「季素,怎麼了,是不是作惡夢了,剛才你的身子在睡著的時候總是顫抖,我握著你的手,真擔心你累了。」

「季素,為什麼要停車,你是害怕了嗎?」程朗一句話道破了我的心事。

害怕了,我退縮了,我不敢了。

坐在車上,我把雙腿放在了座位上,蜷縮了起來,賢芝擔心地回頭看後面的車,車停在下高速公路的路口很可能有危險,我覺得停在這裡有危險,可是前面就是南京,去了是不是更危險。

不對,不是危險,是危機,是我和之放的感情危機,是信任危機。

我這樣冒突突地來,然後出現在之放的音樂工作室裡,是不是很冒失很冒昧很突兀,他會不會覺得我不夠信任他,他說了叫我乖乖在家裡等他的。

或許他真的是認真在工作和錄歌。

他會不會怪我不夠信任他。

怎麼辦,我糾結了起來,去還是不去。

「程朗,我想下車,我自己回去吧,我回家,我不要去找之放了,我想我該相信他。」我說出了這樣一句話。

這足夠讓程朗和賢芝暈厥的話。

季素,你真就是個媽的瘋子。

「季素,你瘋了嗎?都到了這裡你說不去!——你發神經了嗎?你怕什麼啊,你不會是害怕看到真相吧,我告訴你,如果真相真的是楊之放背叛了你,和那個叫什麼麥樂的狗女人在一起,我就廢了他,我吸過毒,我怕什麼啊。這口惡氣一定要出,我們不是那麼好擺佈的!」賢芝憤憤地說,還挽高了手腕上的衣袖。

程朗思忖了一下說:「季素,我隨你,你自己做決定,我不左右你,如果你決定回去,那我馬上按原路返還,我送你們回家。」

「不行,不能就這麼回去,便宜了那小子,我就要去看那個女明星長什麼樣子,噁心吧啦的,還在電視上光明正大苟且在一起,還承認去過她的公寓裡過夜,真是有多噁心就有多噁心。我還和鄭兆和說好了,我還要去問候鄭兆和呢,男人真是沒一個好東西,生來帶著那玩意就是騙女人玩女人的。」賢芝越說越激動。

我抬起手給自己一個耳光,真是夠響亮的耳光。

這一巴掌抽得坐在我身邊的賢芝嚇了一跳,我的臉立即就熱燙了起來,抽的很重,我覺得自己很賤很賤,賤到我自己都想狠狠抽我自己的地步。

我欲哭無淚地對著賢芝和程朗說:「我想你們現在都很想抽我是嗎?是不是覺得我很下賤很下作,我自己都想抽我自己!」

「你幹嘛這樣傷害自己,季素,你這樣我們該多難受——」賢芝不是滋味地說。

程朗忽然啟動車,朝南京的方向繼續開去。

ps:漿糊真的是傻乎乎的了,我錯把今天當九號了,今天是十號,第一更和第二更我寫錯了,寫成了九號,大家心裡有數就可以了。說話算話,我們拉鉤。

第二百七十八章:蝸婚(278)【12月11號第一更】

程朗忽然啟動車,朝南京的方向繼續開去。

「季素,我要帶你去見他,我要幫你把他奪回來。」程朗堅定地說,目光注視著前方的車輛。

心裡很溫暖,第一次見程朗這樣子的大男人主義,他說要幫我把之放奪回來,那麼為什麼我自己還不夠勇敢呢,我也要把屬於我的奪取回來。

愛情本身就是一場強取豪奪的戰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眷為愛犧牲,是一種壯烈而殘酷的事實,不願犧牲,那麼就要爭奪。

程朗開車到了一家連鎖酒店,我和賢芝暫先去酒店把隨身物品放在酒店裡,三個人在一起吃飯,吃飽後才有力氣。

我翻出手機裡記下的之放的公司地址,大約下午三點多能去之放的公司,這個時候他應該正常情況下是在公司裡,或者就是在他自己的音樂室。

今吃過飯後,程朗和賢芝陪我一起去之放的公司,我起初是想單獨去找之放的,但是賢芝和程朗都不放心,我明白他們的意思,他們是怕我和麥樂萬一發生了衝突打起來我會吃虧。

其實我不會和麥樂打架潑罵的,我再也不會為了一個男人不顧顏面去和另一個女人出手打架了。

曾有對門的鄰居看到之放後問媽媽,你家的季素是不是找了一個很有錢的男人啊,那小夥子看起來就像個蠻有錢的富二代啊。

也許會覺得我是想嫁有錢人,是因為貪錢。

事實證明,我和之放在一起,我並沒有怎樣向他要錢要首飾,只是小放的手術費是他交的大部分,我並不是為了生活為了我和孩子的將來所以想靠著他,享受他給我的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的生活。

僅僅是因為我們患難與共,從和溫安年蝸婚至今,發生的那些波折和坎坷,一路有他相伴不離不棄,我真以為沒有什麼患難可以把我們給分開。

有本書上說,但凡一個女人對一個男人的愛超過這個男人對自己的愛,那麼這個女人大多是悲劇結局的,千百年來都是如此的定律。所以很多的女人寧願嫁給一個自己不討厭但是很愛自己的男人,這樣的話,總是幸福而不動盪的。

婚姻裡,一旦你在意對方超過了這個男人對你的在意,那婚姻就將容易動盪起來,你過於在意他,你就會無端的緊張和害怕,你總是會怕你深深愛著的男人會離開你,所以,最後受傷的,總是愛的最深的那一個。

賢芝開始大談她的戀愛哲學,有的還是十分有道理,比如說戀愛中有一個你不得不信的地方,那就是你以為你愛這個人是一生一世的事情,到最後卻發現你只能愛到今天。

是對的呢,竟然再愛一個人,也可以有不愛的一天。

車停在了之放的公司樓下,我並不確定他是不是就在公司還是在音樂室,我下車,程朗坐在車裡,他低著頭開始猛抽菸,他變得很深沉不願多說話,他讓賢芝陪著我上樓,他在樓下等我們,如果發生什麼事,他立即上樓。

我對賢芝說:「你也在車上等我吧,我又不是去打架的,我只是來尋找我的未婚夫。」這句話我想已經擺明了我此行的態度,我只是很簡單的未婚妻來看自己的未婚夫,只是要給自己男友一個驚喜。

賢芝猶豫了一下,手撩了一下額邊的碎髮說:「真的不需要我陪你上去嗎,你一個人行嗎,萬一那個叫什麼麥樂的女歌手也在呢。」

「沒事,在就在,我又不怕她,我又不是來找她的,再說,我就不相信我和她發生了衝突,之放會無動於衷不幫我,相信我,我會和平解決的,不是談判,我是帶我的男人回家。」我說著,把賢芝推進了車裡。

我挎著包,進入了公司大廳,等電梯。

在二十二樓,真夠高的,如果衝動起來從上面跳下來豈不是要摔成大餅一樣。

在電梯裡,人都擠了進來,最後我被擠出了最外面,超重的提示音響了起來,我往往周圍的人,幾乎是每個人都同樣的目光望著我,好像這個電梯裡就多了我一個就超重了,我低頭看看我自己的體重,我想我重嗎?也許是因為我站在最外面吧。

於是我很乖巧地從電梯裡走了出來,繼續等待。

心裡很糾結,手機握在手上都發燙了。

我腦子在飛快旋轉,我去了公司我該怎麼說,如果出現意外的打擊情況我該作何面對,各種狀態都在我的腦子裡一幕幕上演。

但我告訴我自己,總結一點最重要,那就是要淡定要穩住,不管看到什麼聽到什麼我都要微笑,我都不能嗷嗷喊叫發作起來。

進入電梯,電梯在緩緩伸向高層,我心怦怦地急劇跳動起來,慌亂的,我整理了一下衣服,我居然穿著黑色的上衣和藍色的牛仔褲,腳上的皮鞋都是灰沉沉一層,頭髮還很亂,都沒有好好梳理就從醫院走了出來,我用手機的螢幕反光看著自己的臉,有輕微的妊娠留下的斑,原先皎潔的臉龐上冒著薄薄的一層油光,忘記了化妝,嘴唇還有些因為乾燥掉皮,真的是要多不堪就有多不堪。

是不是我這個樣子一齣現,我就已經是敗了。

麥樂是新人歌手,小有名氣,演藝事業蒸蒸日上,精緻而前衛。

看著鏡子裡面,沒志氣沒血色的自己,挫敗感好大,再怎麼樣我也該化化妝也該穿精緻一點,這樣的黑衣藍色牛仔褲登場,氣場就矮了一截,會不會我和麥樂站在一起,是個男人都將會選擇麥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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