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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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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三章:蝸婚(303)【12月20號第三更】

「反正我不喜歡楊之放,他既然連個解釋都不給你就走了,這還算是什麼男人啊,要我說,就是個懦夫,也好,徹底把他忘掉,重新選擇,我告訴你啊,幸好你沒和他結婚,不然你就成離異兩次的女人了,就真的難嫁出去了。」賢芝說。

看樣子賢芝是不把我勸說放棄之放是不死心的。

「我也在考慮,晚上程朗來我再和他聊聊,如果他還有意,我再和我媽商量一下,如果全票通過,我就嫁給程朗。」我裝著笑容說。

是的,不能再耽誤自己了,男人不會一直在那裡等待著我們,何況還是個好男人。

舉「反正我這一票是投給程朗的!之放啊,花花公子。」賢芝說著,看著窗外,好像有心事似的。

賢芝是等程朗來醫院的時候才走的,臨走還朝我擠擠眼。兩隻手的大拇指湊在一起碰著比劃,意思是叫我抓緊程朗,必要的時候可以出動出擊,抱得好男歸。

她是個色女,我傷成這樣了,幾個男人看了我的腿還能被我的美色吸引啊。

煌程朗手上的傷也沒有癒合,他有些歉意,高大的樣子,臉上卻流露著小孩子一樣不安的神情。

「坐呀,站在那裡讓我仰望你呀,欺負我腿受傷站不起來,你個壞人,坐過來,讓我瞧瞧你的手。」我指著椅子讓程朗坐到病床邊來。

「都是我衝動,連累的你傷成這樣子,我心裡,太難受。」他坐了過來,看著我的腿,心疼了,責怪著自己。

「怎麼怪你呢,要怪還是怪我,你也是維護我,差點害你吃了官司,來,把手伸過來,讓我看看,都是為了救我才受傷的,要不是你撲向了我,我都要燒成了木炭了,可以拿著去做燒烤了。」我玩笑著伸出手,讓他把手伸出來。

他的手背上有一些灼傷,傷得不是很深,水泡已經消下去了,我拿著藥膏給他上藥。

「你真的不怪我嗎?我怕你不理我,怕你生我氣,這幾天我一直自責,我爸為了保釋我出來動用了很多社會關係,不然我現在還被關著。」他說著,成熟的臉龐上還有一絲害怕的樣子。

其實,該內疚的是我才對,我給他輕輕擦著傷口說:「我倒怪我自己,把你牽累了進來,還連累的叔叔為你擔心,你說,叔叔還能接納我嗎?」我說著,手停了下來,羞澀地低著頭。

「季素,你的意思是?——你能接受我,是嗎?」程朗不敢相信的抽出手,握住了我的肩膀,激動地說。

之放離開了我,我不能再辜負一個男人,我微笑著說:「我想,我們可以試著交往,我擔心的是,叔叔能接納我嗎、畢竟我離異還帶著孩子,這次又把你弄傷了還進了公安局。」

程朗臉上都是幸福的笑容,他說:「不會的不會的,我爸絕對沒問題,他的思想工作我來做,我的婚事一直是他的老大難問題,我想我爸不是那麼不開明的父親,只要你,你和你的家人能接受我,就好。季素,你知道嗎,我等這樣的一天,等了太久太久了。」

「嗯,程朗,我想,我辜負你的地方太多了,以後,我會慢慢彌補。」我說著,心裡也湧著一絲甜意。

程朗真的是一個體貼的男人,他比賢芝要管用多了,在病房裡,不是給我講笑話就是問我腿能不能,又跑去問護士小周需要給我補點什麼營養,小周笑著說要補豬蹄,以形補形,他還真去外面買了一份豬蹄湯回來。

小周底下腰悄悄在我耳邊說:「這是你男朋友吧,真是又成熟穩重又溫柔體貼,現在事業有成的男人還這樣能照顧的人不多了,你要好好把握噢。」

我看著程朗忙碌的身影,我也覺得大概一個女人的幸福應該就是這樣子的吧,嫁給一個愛自己更多的男人,相夫教子,奢望那麼多轟轟烈烈的愛幹嘛呢,轟烈之後,只有獨自的守望。

我試著要忘掉之放,和程朗在一起。

也許忘掉之放有些難,可慢慢地,他離我那麼遠,他沒有再回來,我還是將要把他忘掉的,誰能真正記得一個離開自己的人呢,他離開了我,是我不夠好,還是有另一個女人更好,這已不重要,我也不再追究他為什麼沒來找我,我只知道他離開了我,這是個事實。

不管是何種原因,他都是不要我了。

「程朗,你別忙了,你的手傷還沒有好呢,你坐下來,陪我一起和豬蹄湯啊。」我招呼著他在我身邊坐下,我喜歡看他靜靜坐在那裡的樣子,很踏實。

他的肩膀很寬,穿西裝的樣子很挺拔,他和之放不一樣,之放會穿一些夾克或者休閒裝,而程朗總是穿著很正式的西裝,有正經商人的味道。

「我不喝,你喝吧,護士說要以形補形,你的腳傷就會好得快一點。」他說著,拿過我手中的碗,要餵我喝。

還真不習慣被人喂著喝湯,我慢慢的小口喝著。

「你也要喝啊,以形補形,你的手不也是受傷了,所以你也要喝一點,快喝快喝。」我開著玩笑,催促著他也喝一點。

他多像我的哥哥或者老師,總之,可以和他無話不談,但即使戀愛,我也不好意思和他說一些情話。

ps:嘿嘿,趁著之放不在,讓我們的程朗感受一下一點點季素的溫存吧,讓他們倆好好在一起相處一下,也算是給那個一個解釋都不說的之放一個小小懲戒。之放啊,老婆都要被人搶走了,你還不快點出來!!!

第三百零四章:蝸婚(304)【12月21號第一更】

程朗受寵若驚的樣子,也許他還有些太意外了,他看似靠近,卻又在躲避,我不知道這是為什麼,他和我說著一些新聞訊息,兜兜轉轉,我們還是老樣子,即使要牽手,也沒有情人的感覺,他好像是有些顧忌,那種若即若離的感覺。

如同明明愛著,卻不敢緊密靠近,我隱約感覺程朗也有心事在瞞著我,我把枕頭靠得高一點,和他的目光齊平著,我問他:「你怎麼了今晚,怪怪的,像是話到嘴邊說不出口,是不是有什麼事怕我擔心不告訴我啊,你怎麼和賢芝一樣鬼鬼祟祟的,你有話就告訴我,要是嫌棄我的腿以後有疤有後遺症你就直說。」我激將法使了出來,想聽他的真話。

「不是,怎麼會,你的腿不會有疤的,再說有疤,我也不會嫌棄。」他笑著看著我說,又問我:「怎麼,賢芝有鬼鬼祟祟的嗎?她做了什麼事還是說錯了什麼話啊讓你有這樣的感受呢。」

「昨晚啊,她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也不跟我說一聲,今早回來還吞吞吐吐不交代去向,我看她啊,八成是去做了對不起我的事,嘿嘿,我下次遲早要把她給嚴刑拷打出來。」我開著玩笑,氣氛活躍起來。

炬「她肯定是去哪兒貪玩了又不好意思告訴你。對了,季素,你有之放的訊息嗎?」程朗問道。

望著他,我沒有撒謊的念頭,我想我不可以欺騙他,但我也害怕他會覺得我是因為之放離開了我所以才選擇了他,把他當作婚姻的備用輪胎,其實,不僅僅是因為之放的離開,而是因為程朗對我的付出。

最重要的是,火燃燒的時候,程朗撲向了我,是他不顧自己救了我,他的手受了傷,在大難來臨那一刻,我在他眼中,不是個被火燃燒的女人,而是他該救該不顧一切的女人。

霧就憑這一點,我想,我學會了什麼該放手,什麼該把握選擇。

仍記得之放將麥樂拉過身後保護的那一幕,記得之放對程朗說讓程朗放麥樂走的那些話,那個時候,之放擔心的是另一個女人的安危。不是我絕情,不是我見一個愛一個,而是之放連解釋都不肯給我就離開,而我又怎麼能再辜負一個下去。

抓哪個?放哪個?誰可以教教我,怎麼選擇,還是一直在原地等待之放找尋回來,這值得嗎?

他既然走了,不辭而別,還會回來嗎?

麥樂來羞辱了我一番,那些話雖然可以不信,卻仍有刀子一般犀利的鋒芒劃在我的心上,一下下地划著,心被劃了很多個裂口。那些裂口,像張著嘴一樣找我叫喊著索要著。

我想,該放手,該重新擁有,這場火,讓我明白誰是對我最好的那一個人。

所以,程朗問我之放的下落,我如實相告:「之放,他走了,賢芝說他出國回葡萄牙了,我打過電話去他國外父母家,幾次都是自動留言的狀態,他是怕見到我吧,我這個樣子,也許會讓他害怕,其實我自己看我的腿都覺得怕呢,也不知道會不會留下疤痕,說不定啊這輩子都別想穿短裙和絲襪了。」我苦笑著說,也不想流露出太多的傷感,免得程朗難過。

「相信我,我絕不會讓這雙腿留下一點點的傷痕,我會找最好的醫生用最好的藥,明年這個時候,你一定可以穿短裙帶著孩子踏春。」程朗踏實堅定的樣子,讓我相信我會好起來。

每次在我最無助的時候,他總是在,一直都沒走開。

我身邊遇到過的那些男人,雖然沒有賢芝那麼多,但來來去去,總有一些在我最艱難的時候躲開了我,唯有程朗,從相識至今,他都沒有拋下我扔在一邊。

我是多麼沒有安全感,最害怕,被人中途丟下,之放,終於還是丟下了我,只有程朗,一直都在。

「多謝你,程朗,如果不是你,也許我都被燒死了,也許我燒得都面目全非了,是你在最後的關頭撲向了我,沒有你,我根本沒有機會還躺在這裡和你說話,所以,我也明瞭,對我最好,最值得我去珍惜的是,是你。」我說完這些話等待著程朗的回答。

「你這麼說,我倒不安了,季素,不管怎樣,不要把恩情放在第一,你心裡最最在意的是誰你一定要認識到,不要被自己的恩情欺騙了,我在這裡等你,但也給你選擇的權利,如果你選擇的是我,那我會好好待你,如果你選擇的是之放,我也不會怪你。」他說這話的時候,很真誠,是真的在我的考慮,他怕我為難了自己。

「不會的,請你放心,我有分寸,我們正式交往吧,當然,如果你是真的不嫌棄我的燒烤腿。」我笑著指著我的腿。

就這樣子,正式和程朗交往了,那晚我睡在病床上,他趴在一旁,晚上做惡夢的時候,我在夢裡叫著程朗的名字,很害怕,他拍著我的肩膀,給我掖被子,在我額前輕吻一下,我模糊的記得,很踏實,想到程朗就在病床邊很近的距離,我都不害怕了。

如果不是他的手背還有傷,我會緊握住他的手的,我對自己進行心理暗示,忘掉那個叫楊之放的人,忘掉,此後我的心裡,只有程朗。

ps:大家對季素和程朗在一起的看法是什麼呢,也許有的是支援季素和程朗在一起,更多的還是希望季素應該等待之放一個解釋,快結局了,我不需要透露,但是我想說,結局會給一個意料之外但也情理之中的解釋,請等待,結局很快了。

第三百零五章:蝸婚(305)【12月21號第二更】

在醫院住了十天,我其實都堅持要出院了,可是程朗非要我多住一段時間,還說如果警察知道他沒有履行對受害者最大的關心和療養,他會被再次關進去,我知道他是開玩笑,但是我還是很開心。

程朗,是知冷知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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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季素日記。

炬四月二十日,天氣晴,陽光很明媚。

我已經試著和程朗交往一段日子了,看到他的笑臉,我就會很踏實。

傷口基本上癒合了,原來灼傷的肌膚都癒合長出了新的皮膚,我堅持著用藥,淺邊緣的疤痕也越來越淡了。

霧傷口總是要從受傷淺的地方慢慢癒合,最終還是會好起來,和從前一樣,只要我們細心料理。

感情也是這樣的,受過傷,總是要讓自己學會癒合起來,學會療傷。

再也沒有之放的一點點訊息了,媽媽和季颯都不想我再提及這個人,孩子的名字也不得不是個問題了,寶寶還能叫楊小放嗎?

小放,是多麼可愛的名字,我竟不捨得給寶寶換一個名字。

為什麼換一個爸爸,就要換一個名字,這對孩子,似乎有些不公平,可是隻怪我這個媽媽,太不能爭取。

我試著忘記,也漸漸能做到了,再提起楊之放這三個字,我也不那麼心痛了,但我想,如果他再出現在我的面前,我仍然會驚慌會忍不住哭泣,太愛了,所以如果重遇,我也會沒辦法面對。

程朗每天都幸福的樣子,他手背上的傷也癒合了,他也可以牽著我的手握著我的手了,我也可以穿上薄薄的褲子走在地上了,可以自由行走的感覺可真好。

在醫院的樓下,散步,聽老人聊天,孩子來的時候,我就一遍一遍地教他喊媽媽,想起之放曾在電話裡,叫我要教會兒子喊爸爸,等他回來了,他回來了,他要聽兒子叫他一聲爸爸。

於是我又一遍一遍想教寶寶喊爸爸。

想念一個人,也許是自己都不知道了,每遇到那些似曾相識的畫面,就會波及自己的心緒,觸景傷情。

明明知道那是一塊不可以觸碰的記憶,卻在一幅幅畫面裡冒了出來,不能自抑。

天空很藍,這麼多天,都沒有下過雨,我總是看著天,想著他過得好不好,他身邊會有什麼樣的人在陪著他。

只是一剎那的念頭,忙叫自己放下來,別再多想,我已經,不是原來的季素了,那場火,把我和之放燒得一乾二淨。

了無牽掛了呢。

在醫院的花園裡,草坪上,我日落之前都會坐在那裡,也不說話,見到有人來,就會微笑問好,都說我長胖了,都誇程朗對我呵護有加。

又收到了一個最好的訊息,馬衛明天就到南京了,賢芝興奮地一直在唸叨,我看著賢芝,真為她開心,她沒有復吸,雖然一直沒給我解釋那晚她去了哪裡,但我相信她。

在愛情的面前,毒癮又算得了什麼呢,死亡又怎麼樣呢,都敵不過我愛你的方式。

醫生觀察了我腿上的傷,也給出了好訊息,說這些傷疤,會淡掉,最後變得很不容易看出來。

其實,我並不希望這些傷疤完全都淡化掉,只是不要太明顯嚇人就好,我希望它們留在我的肌膚裡,淺淺地留著,如果記得在那場火裡,我最後一次見到的那個人。

之放,這麼多天來,你沒有再見我,我也沒再找你,我有了我新的生活,我是為了你,被燒傷了,如果不是為了推開你,我也不會有這些傷疤,但是你因為這些傷疤,離開了我,所以,我也就真的不那麼痛苦了。

這些傷痕,考驗了你我。

再過幾天就要出院了,賢芝說馬衛這次回來,就不會再走了,也許他們會很快就結婚,賢芝鬧著非要和我一起舉辦婚禮,還要熱熱鬧鬧的舉辦,我說兩個二婚的女人一起舉行婚禮會不會被人笑話,她說她要把她過去的那些恩客都請來參加婚禮,讓他們瞧瞧她現任的丈夫多麼好。

我笑話她不知羞,還沒見面,都想著婚禮了,她說連婚後的生活都設想好了。

我羨慕賢芝,她可以沒心沒肺很快就忘掉鄭兆和以及過去的那些戀情。

我也要做這樣的女子,懂得淡忘和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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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衛回來的那天早上,賢芝早早的就從酒店過來了,我看著她素顏的樣子,著實是很驚訝,她穿著素淨的白衣,像大一剛入校門的樣子,最最純淨的時候她就是穿白衣白裙的,我想起來了,她穿的衣服還是十年前的舊衣,她竟然儲存的這麼好。

「怎麼不精心打扮一下,穿的這麼素,還是舊衣,不怕你的王子不喜歡嗎?」我放下手中的日記本問她。因為這是這麼多些年來,我第一次見到她再一次回到十年前那樣的素淨和純真,有著葉蓓的那首歌《白衣飄飄的年代》裡的味道了。真的很難把這樣的賢芝和那歡場裡的樣子聯絡在一起。

ps:賢芝終於要幸福了呢,經歷了那麼多,我知道很多人還是喜歡賢芝多於季素的,雖然賢芝壞,但是她真,她為友情兩肋插刀,而更多的是因為,我們很難做到賢芝那樣肆意妄為生活,所以,這樣的女子,註定最後會幸福的,只因她本真和善良。

第三百零六章:蝸婚(306)【12月21號第三更】

「不會的,馬衛是不會的,因為這件衣服,是我第一次遇到他的時候穿的,那天他在電話裡告訴我,他見我第一眼的時候,我穿著白衣白裙很素雅,他喜歡那樣子的我。所以我就穿這套舊衣,去機場接他。」賢芝扯著裙襬,在我的面前轉了一個圈。

我依稀看到了賢芝當年的模樣,只是十年了,經歷了這麼多風雨,現在的賢芝,更像是當年賢芝的媽媽,她成熟了,也磨練了。

我為她祝福,她的幸福,比我還來之不易。

「賢芝,你確定馬衛看到你這樣不會興奮的撲上來嗎?哈哈,我可告訴你噢,男人呢,最喜歡女人的樣子就是最初見到一見傾心的樣子,我估計馬衛見到你這樣清純的打扮,會激動地抱著你狂啃的!」我逗著賢芝,她臉上的一抹紅潤害羞的樣子更讓我開心。

炬「素丫,你真是越來越壞了你,越來越風趣了。」賢芝不好意思地說。

「哎喲,你瞧瞧鏡子裡的你,羞成什麼樣子了,你真像回到了十歲啊,不過有個男人可以讓你回到十歲,還真是不錯噢,你現在說話也變得文靜多了,以前的你,肯定說——素丫,你真是越來越風saol了。你都學會有風趣來替代這個詞了。」我不放過一絲捉弄她的機會。

「你知道人家變熟女了你還這樣子笑話人家,討厭——嘿嘿,這樣說話是不是很噁心,不過我知道,男人喜歡,我這次要拿下馬衛,噢,我的藝術家,我來了。」賢芝又開始回到yin蕩的深情賣弄著。

霧真受不了這個善變的女人,馬衛啊,趕快把這個瘋婆娘去回去免得她花痴得失心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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