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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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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一百七十一章:蝸婚(171)

漸漸融入了這個兩個男人的家庭裡,不過是兩天的時間,我覺得我把這裡儼然是當成了自己的家了,他們不管誰先回家,都會和我說說話,然後就洗手繫上圍裙去廚房做飯,做的菜口味,都是嚴格的按照孕婦來的。

我笑之放做菜的樣子實在是像個老學究,過於嚴謹,他捧著一本孕婦食譜大全,高高的個子,繫著花圍裙,像個孩子一樣邊炒菜邊解說著哪盤菜對胎兒哪裡發育比較好。

他說,要生一個極聰明的寶寶,要有音樂細胞。

他夾著炒好的菜喂到我嘴裡,問我味道怎麼樣,我總是會告訴他超讚的。

爵我故意刁難他,問他:「那麼,什麼菜可以培養寶寶的音樂細胞呢?」

他握著勺子,想了想,跑到冰箱裡找著,一會又在廚房忙活開來,他說如果不是我在,這套嶄新的廚具,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派上用場呢。

我算是沒猜到,他炒出來的菜,竟然還真是有理由來說服我,這是為增強寶寶的音樂細胞的。

他端上了兩個菜,一盤紅,一盤綠,還真挺好看的。

「怎麼樣,好不好看?」他驕傲地解著圍裙炫耀說。

「好看好看,真好看——你這做的是什麼菜啊?」我反問,很認真的樣子反問他。

他坐下,手託著下巴,說:「你不會真不認識了吧,太打擊我的廚藝了,莫非我真的有把菜做的面目全非嗎?」說著他指著紅色絲狀的那盤菜,說道:「這盤菜呢,我給它取名叫——二胡,因為我用了兩根胡蘿蔔做的。」

我吐血,竟然說兩根胡蘿蔔做的菜就叫二胡。

「那這個綠色的呢?」我白痴狀反問。

「看在你這麼笨蛋的份上,我給要給你個榧子吃!這個是芹菜啊,大芹炒小芹,我給它取名叫——雙琴。你看啊,你吃了二胡,又吃了雙琴,不就是給楊小放補充音樂細胞了嗎?」他專注的盯著我看,非常的認真表情。

這就是總是有自己的道理的楊之放,我強烈懷疑,以後有天楊小放長大了,楊之放都不會長大,也許創作音樂的人,總是有用不完不會枯竭的想象力,他總能從小事上想到讓我開心的事。

沒事的時候,若我不和他說話,他就會耐不住寂寞的,找話題說,他只有在創作的時候才會靜下來,否則,他喜歡和我說話,就是為了逗我樂。

我安靜地靠在沙發上,看子晚將調著五顏六色的雞尾酒,我討要一杯喝,之放三令五申對子晚說,千萬別給她喝酒,她要是喝酒耍起酒瘋,那是什麼事都做的出來的。

其實,我的酒品,還算不錯的,比賢芝好多了,賢芝一喝酒,就有將衣服一件件脫離身體,然後肆意奔跑的念頭,她說那樣特別的輕鬆舒暢,特別的真實。

又想到了賢芝了,不知道,她現在過得好不好,她已經好久沒有和我聯絡了。

我用腳踢踢之放,我說:「以後的一個月,每當楊小放踢我一次,我就要踢你一次。」

「子債父償嗎?」他抱著我的腳,放在懷裡,很溫暖地朝我笑。

那麼的迷戀他的微笑,中了毒一般,雖然有時我會想,世界上真的會有這般完美的男子嗎,而他恰恰還屬於我和我的孩子,總是會怕,到最後不過是夢一場。

但在另一個場景裡,看到他溫柔地朝我笑,他離我,那麼近,那麼得近,近得我閉上眼,睫毛都能感受到他的呼吸。

而一睜開眼睛,他就在我身邊,我喚出他的名字,他會很快就來到我身邊。

這樣的住了幾天後,我提出要回家一趟,還有二十幾天就是預產期了,也許還會提前,我想先回家,有媽媽在身邊,坐月子什麼的,總是要方便和有人照顧些。

之放堅持要陪著我一個月,我問他音樂怎麼辦,公司新出的專輯mv還沒有製作出來,他的那張原生態大碟,還等著上市,他莫非就不急嗎?

他在一旁毫不在意地搖頭,還說這世界上沒有什麼能比當爸爸更重要的事了,然後就站在落地窗旁,不停地翻動手機電話薄裡的號碼,然後一個個地打電話,給公司老總,給歌手的經紀人,給他音樂室的樂手,還有製片人,足足打了將近十個號碼。

所說的內容都是一樣的話。

他說他要休產假四十天,他說他要當爸爸了,世界上沒什麼比當爸爸更幸福的事了,他心愛的音樂,也必須要排隊等著他的楊小放出生再說了。

mv製作的事,他可以附帶著幫製片人出出創意的策劃,他不會去全盤負責的,他說那樣事無鉅細他若都親自策劃,那他除非是有三頭六臂。

他說,就算是有六臂,也要兩個臂抱季素,兩個臂抱楊小放,剩下的一個臂工作,一個臂來處理瑣事。

他說,沒有什麼,比老婆孩子熱炕頭更重要,他說你別笑我俗,其實我就想過一個小老百姓的生活,錢我看得不是很重,千金散盡還復來,不會刻意追逐。

這樣的一個完美時而儒雅時而冷峻的男人,他竟說沒有什麼比老婆孩子熱炕頭更重要,不知道為什麼,就這一句話,要了我的淚。

正文第一百七十二章:蝸婚(172)

我總會一剎那的恍惚,我好像第一次結婚的人,就是他,我和他,不是認識了半年,而是很久很久了。也曾想過,半年的相識,難道就可以去託付嗎?

轉念又一想,這算是閃婚嗎?那我和溫安年是談了那麼多年,才結婚的,可後來呢?後來是怎樣的呢,我苦笑著問我自己,也許,我不應該用時間去衡量之放對我的真心。

而我,是再也經不起一場過錯的婚姻了,同時,也經不起一場錯過了,我害怕會錯過,對的那個人。

雖然,並不能說,和溫安年的那段婚姻,就是一個錯誤,如果是錯的話,那麼定是雙方都有錯。季素,原並非是完美的女人,我想,我是有過錯的,不過溫安年是先邁出了這一步。

和之放的感情裡,我嘗試讓自己從過去的那一段婚姻裡反省,學會怎樣做一個永遠都能保鮮的妻子,少些猜疑刻薄慵懶,多一些信任寬容精緻。

我想,我應該做一個精緻的女人,精緻的媽媽。

等楊小放大一點,我也會去工作,繼續我的導遊職業,我喜歡這個職業,把我心裡關於美麗和迷人的景點傳達給遊客,是幸福而美好的職業。

之放請完假,並安排好了他不在工作室時的具體事宜,他準備關機好好陪著我的時候,電話又響了,他看著電話,對我說:「瞧,是那個歌手打來的,估計是問我mv拍攝的事的。」

我心裡明白,是那個原生態的女歌手打來的。

「親愛的,你接電話吧,我把電視聲音弄小點。」我溫柔且大度地說。

我看著電視上的字幕,我沒有刻意去聽他的電話,我相信他,他的職業是這樣的,要求他和那些女歌手打交道,我想,我能理解並支援他的工作的。

這張原生態的大碟,是他經歷了一年多才寫出來的十幾首歌,跑遍了很多城市,還有一些少數民族的村寨,他將復古與民俗還有搖滾很完美的結合在一起,他所在的傳媒公司簽了一個很原生態嗓音的女歌手,是來自臺南的,正好適合之放的新歌。

他們打電話,我想我應該不需要猜疑什麼,工作上的事,之前的溫安年就說是我的不信任毀了婚姻,好吧,那我以後,就要好好的信任。

之放,是不會辜負我的信任的。

他掛了電話,便關了機,坐到沙發邊,抱著我,嗅著我髮間的香味,他說:「怎麼辦,一聞到你身上的味道,我就好像找到了歸宿感,我就想睡覺。」

「那你還不快去睡覺去,早點睡吧,我也要睡了。」我說。

他抱得更緊了,撥出的氣息就吹在我的脖子邊,癢癢的,暖暖的,他說:「我不,我想抱你一會兒,或者,我晚上跟你睡好不好,你帶我睡覺。」他撒嬌了起來。

「難道你是楊小放嗎,要是讓楊小放看到你和他媽媽撒嬌,可是會吃醋並笑話你的,這麼大的人了,難道還要我帶著你睡覺嗎?」我捏了一下他高挺的鼻子。

「楊小放要是笑話我的話,那我就不給他奶喝了。」他手摸著我的腹部,起身趴在我腿間,耳朵貼在我的肚皮上,聽著,我伸手輕撫著他的面龐。

我心裡,有些隱隱的痛,如果這個孩子,真的是楊之放的,多好,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會是楊之放的縮小版,我想象著他們倆都坐在我一左一右沙發上,那麼的可愛,大可愛和小可愛,會都是我的寶貝。

「小東西,你出世了以後,不可以搶走我的女人哦,她是你媽媽,可也是我的老婆哎,你不能搶光光她對我的愛,否則,嘿嘿,我就不給你喝。」之放說完,馬上又抬起臉,對我說:「素素,不得了,這孩子脾氣比我還大,我就說不給他奶喝,他馬上就一腳踹在我的臉上。」

我笑了,說:「你活該,不給他奶喝,難道給你喝不成!」我話一說出口,很快就意識到自己說的有些讓人聽了有別的意思了,我低下頭,不說話了。

他擠坐到我身邊,說:「你給他喝,那我也要喝,不管,你不能偏心。」

我哭笑不得,哪有這樣的臭傢伙,我望望吧檯那邊的子晚,我說:「之放,你說聲音小一點,子晚在客廳吧檯那呢,要是被他聽到,豈不是要在心裡笑話我們。」

「不管,反正楊小放享受到的待遇,我也一個也不能少,你不能有了小放不要大放。」他將頭貼在我的腿上,看起來,他是那麼的乖。

他的頭髮,很濃密帶著微微自然捲,上面有著海飛絲的香,他喜歡簡單的海飛絲。

「那楊小放出生後每天都要穿著一個紙尿褲,你難道也要穿嘛?」我扯著他一根鬍子威脅著問他。

「穿啊,怎麼不穿,只要你開心,我怎樣都成。」他眯著眼睛笑。

他有些淘氣,可他冷靜沉著下來的時候,又是那麼的男人味十足,尤其是他認真工作的樣子,他寫歌的專注樣子,真迷人,眉頭會稍稍皺起,眉骨高隆,他的眼睛,總讓我會想到梁朝偉的眼睛,那麼的深邃且深情。

他是個介於男孩與男人間的樣子,他無論提出什麼樣的要求,都單純的像是一個孩子在向大人索要玩具。

比如他央求著要我帶他睡覺,他說只有睡在我身邊,他才不做惡夢,我也十分懷疑在我之前這二十年,他是怎麼睡覺的。

當說說他的房間,你就會更明白,這個男人,是多麼的可愛了。

正文第一百七十三章:蝸婚(173)

第一次進之放的房間,我還以為我進入了一個植物園,原來他是那麼喜歡植物的男子,房間裡,到處都是盆栽盆景吊蘭藤蔓,毫不誇張地說,他的房間,簡直空氣都要明顯比別處好,可見他房間裡的植物淨化空氣的能力是多麼得強。

我摸著一棵我叫不上名字的盆栽葉兒,我問之放:「你怎麼這麼喜歡這些植物,換做是我,我倒寧願養幾隻動物,也比植物好啊。」

他心愛地擺弄著他的植物,說:「你看它們,總是安安靜靜的在那裡,不吵也不鬧,浮躁的時候,總能在這些植物的身上,找到靜心。」

這讓我,看到了他的另一面,他不僅僅我看到的那麼酷酷才華橫溢,他有種不張揚的靜,他安靜落寞的樣子,總是會讓人心疼。

也許,這是每一個作曲人總會有的悲傷小心境,這時,我不吵他,只是看著他,坐在地板上,亞麻的長褲,他抽菸,見我來了,將煙很快的滅掉。

而我,並不會說他。

朝夕相處了幾天,對他的感情,更加的深厚,我想,如果孩子出世了,我會和他感情更深的。我們可以一起去某個城市旅遊,住在靠海濱的酒店裡,過屬於我們的日子,當然,也要把孩子帶著,他說的,要和我一起照顧楊小放。

元宵節的那天早上,是之放準備要和我一起去我老家看望我媽媽的,早上我給季颯打了電話,說了我要回來的事,之放也和我一起回來,我讓他先別和媽說,媽定會忙得準備這準備那,其實,不需要準備什麼,就當是自己家人。

這次回家,至少是要在家待四十天的,等孩子出世滿月了,我再回南京。之放把我的衣物什麼都準備好了放在車上,還有他事先買好的一些母嬰用品,滿滿地塞了一大箱子。

之放說他也要和我一起等楊小放滿月了回南京,反正他請好了假。

我笑他是不是打算這四十多天就住在我家了,住這麼久,多像是上門入贅的女婿。

他摟著我說入贅也不錯啊,只要季颯不介意,他是願意做上門女婿呢。去

我在他的下巴上捏了一下,說:「美得你,才不給你上門,便宜了你。」

子晚略略傷感地說:「我好不容易過了有幾天有嫂子在家的日子,你們卻一起都回徽州,把我孤孤單單落在南京,還一走就是一個多月,不過回來我就可以抱我的小侄兒了,我就只好等了。」

之放關著車門,對在樓下送我們的子晚眨了一下眼睛說:「趁你老大我不在,你趕緊帶個女朋友回來吧,好好享受你這四十天的幸福生活,二人世界,多好!」

「嫂子,你也不管管我大哥,總是讓我帶女朋友回家住,教壞了我。」子晚來向我投訴。

「肯定是你哥他經常這麼做,不然怎麼這樣教你呢,之放你也真是的,子晚還小,你別教壞他。」我笑著對之放說。

「我哪有做過,你問問子晚,我什麼時候帶過女孩子回家的,不就是帶了你嗎?我向貝多芬起誓,我要是說的假話,就讓我音樂靈感枯竭,再也寫不出一首好歌。」他認真地說。

子晚說:「對啊,嫂子,我哥可乖了,從未犯過夜不歸宿的錯,更沒有帶女孩子回來留宿過,這點我可以作證。」

「切,子晚,你唬我吧,你哥在我那裡都住過幾個晚上呢。」我說完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相信之放和子晚都是一樣的,看起來是個很後現代的男孩,他們骨子裡流著有葡萄牙的血統,浪漫而特別,但他們都一點也不花裡胡哨地同女孩子輕易搭上。

為什麼不相信自己的未來丈夫呢?我會相信他,而關於他的過去,就像他對我的過去一樣的大度包容,過去的,是屬於過去的那個人,現在的,才是屬於彼此的。

何必拘泥於過去的那段感情那個人呢?

我開始學會去經營一段感情,去小心的呵護,縱使我曾錯過,曾錯得有些不可原諒,重新開始的時候,我依舊要滿懷信心,再婚的女人,最忌諱的就是重蹈覆轍。

所以,我會對之放一百個信任,一百個放心。

相信是幸福的,為什麼不信任自己的男人呢。如果現在還有一雙絲襪一撮長髮落在我的衛生間,如果之放說那不是曖昧的產物,那只是一個女同事借用衛生間留下的,我都會相信,然後清理乾淨。

我望著坐在我左邊的男子,我頭靠在座位上,我微笑著看他,他和子晚說著話,沒有注意到我的注視,我心裡的踏實,是無法形容的。

從離婚到蝸婚再到即將的再婚,都那麼的不容易,幸福,也許只有來得不容易,才回去珍惜,也只有在錯了一段婚姻後,下一段婚姻,會更好的經營。

我感謝,之放他給我的安寧和踏實,讓我覺得自己,還是一個可以愛和被愛的女人,讓我對男人的寬容與深愛,又有了一份認識。

到底,之放做的最讓我感動的事,不是對我怎麼怎麼好,而是,他可以接受我肚子裡的孩子,孩子還沒有出生就為孩子策劃著名字和未來,承擔著一個親身父親都未必能做到的義務。

我想,單憑他這一點,足夠我的託付。

正文第一百七十四章:蝸婚(174)

車在高速上行駛著,我還在想他這樣的一輛悍馬像小坦克一樣開到了我的那個小城裡,會不會有些招搖了,我離過婚,再婚,我並不想太高調,免得人說閒言碎語,自是不會在我面前說讓我聽到,可等我回南京了,媽媽肯定要聽到了。

「之放,你這車,是不是有點高調了,要不你和你哪位朋友換一輛比亞迪或現代開開吧,我那就是一個小山城,都是認識的人,要是看到這車,真有人會跟在後面看這車是開往哪家的,到時候別弄得被人說我再婚還那麼的高調。」我弱弱地說,又怕之放會錯誤理解我的意思。

「傻丫頭,我就開我的悍馬,況且我的朋友裡,好像也沒開三十萬以下車的,你放心,我就是要高調,你之前的不幸,統統被洗涮掉。我要讓你們家那兒的十五到五十五歲的女性,都羨慕你。」他伸過右手攬著我,稍用力的在我的肩上拍了一下,他的意思是,不用管什麼流言,有他在,怕什麼。

是啊,有他在,我的所有擔心,聽起來都是多餘的。

爵我也許太顧及了,想想也沒什麼,誰下了定義離婚的女人就非得像偷偷摸摸一樣的再婚嗎,誰願意離婚呢,若不是一段感情真的維持不下去了,誰會沒事找事要離婚。我一生未做虧心事,我怕什麼,誰愛說就讓誰誰去說,嘴巴長在人臉上,我也管不到的。

也在心裡暗暗竊喜,之放的模樣,要是出現在我們那塊地方,準能如他說的,引來很多女孩子的羨慕,他穿著棕色的夾克,大大的翻邊毛領,戴著一頂報童帽,星味十足。

車裡放著我愛聽的鄧麗君的歌,我哼著歌,之放拿過一個小小的空調被蓋在我的肚子上,他知道我嗜睡最近,總是靠著靠著就會睡著了,他特意在車裡準備了一個小空調被,就怕我會在路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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