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兩小無嫌猜》小說信息

第五章(第1頁,共2頁)

字體:

很快的,西元二千年在舉世歡騰中到來了。

彷佛奇蹟似的,「日」、「月」、「星」也一一齣現了。人要是在走運,跌倒也會撿到現金,這正是殷佑最佳的寫照。即使取得狼王令的過程是這麼的千辛萬苦、這麼的賺人熱淚、這麼的

「笨狗,滾遠點。」元旭日大腳一踢,目標是十六、七歲少年的屁股。

「咿!踹不到。」拜狼王令之賜,如今的殷佑已非昔日吳下阿蒙,身手之輕盈,法力之高強,若想將凡人元旭日當螞蟻般踩死也不是不可能。

不過前提是他號稱高強的法力可以施展的話。

「難以想像這種死小孩會是金狼族的指望。」元旭日踢人的目的在於讓自己好走。見小子已閃開,他當然直接走他的康莊大道了。

走在他身邊的韓-看了下手錶,道:「你的公司也恢復上班了,別成日跟著我,找點別的事去做。」

「哎唷,說這樣就傷感情了。我個人認為貴公司迫切需要成立安管部門,不必太感激,元旭日在此讓你請。」

「毛遂自薦嗎?」

「毛遂是誰?混哪裡的?是不是想搶老子的工作?」

隨著第一對愛侶的走遠,聲音也漸漸消逝在遠處。

「嘖!笨瓜一枚。」殷佑蹲踞在二樓扶梯把手上,往下看到時鐘指著一點零五分。他略顯無聊地自言自語:「對了,表舅昨天從狼界回來了,還帶了靈脩果呢。我可不認為那對朱水戀有效用,牛牽到北京還是牛啦。」縱身一跳,輕盈的以足尖點地,已是站定在廚房門口。

「這果子還滿好吃的,我一同做成生菜沙拉哦,你也吃吃看。」朱水戀如今已是吃素一族,倒不是為了修行,純粹是因為熱戀中的症頭,以伴侶的喜好為自己的喜好。

白逢朗雖是有絲不自在,但仍張開口吃下那匙送到唇邊的沙拉。向來不讓近身的習慣已教朱水戀打破了。

只不過離你儂我儂的境界還有點遠。熱情女郎與保守男子之間的磨合期恐怕比別人要長一些。

「這是讓你吃的。吃完後我教你體內執行口訣,讓它發揮效能。」

「好啊,你也吃嘛!」熱情美人整個身子都偎入男子懷中,你一口、我一口的,好不親密。

可憐的舅

殷佑打消了找表舅的念頭,畢竟他的處境已經很可憐了,何忍再要求他幫自己一點小忙?如果殷佑敢開口,首先放狗咬過來的肯定是朱水戀那女人。因為白逢朗待在人界的時間本來就不多,別人要敢來瓜分她愛人的時間,八成會被亂劍砍死。

由於黑狼族主事者已歿,叛軍群龍無首,狼界可說是陷入一片混亂中,又沒有一個具公信力的人物出面掌控協調亂況,各族人人自危,沒有互信機制,情況比之前又更見覆雜。所以白逢朗常常得回狼界做區域性的調解,然而,事端仍是永無止境的發生。

殷佑大概知道若想真正解決這一切,必須將狼王令帶回狼界。在聖令之下,各族才會服膺信賴,並且不再猜忌、戰鬥。畢竟五百年的混亂,大家都累了,深切的渴求真正和平的到來。

若能讓各部族信賴,並終止敵對狀態,其它剩下的零散叛軍就好處理了。

要先回狼界?還是先去冥界?

他陷入左右為難中。

不過在那之前,他還有一個至大難題--也就是他的法力無法發揮。

目前為止,他能運用的法力是他五百年前就修成的那些。至於他待在水晶內五百年的部份(很大很大的一部份)都、不、能、用!就像被什麼東西禁錮住似的。

明明體內的真氣豐沛澎湃卻就是施展不出來。

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咧?

想請表舅幫他解決這件事,但眼下看來不是好時機。等會兒再說吧。他懷疑性情大起大落的朱水戀可以修道成功。若以「失敗」的方向來想,忍不住要可憐起她。人類的壽命何其短暫,就讓他們汲取眼前的甜蜜吧,不打擾了。

腳跟一轉,往大門走去,到庭院去溜溜吧。想到時下正流行的滑板車買來後只玩了兩次就膩了,有點對不起悠悠的荷包。反正無聊,就再玩它一玩吧,雖然有點蠢。

才一開啟門,險些被星羅撞飛上遢好他身手靈敏的跳開了。

「哇咧!你小心點嘛!」殷佑拍胸脯叫。

星羅目不斜視,根本不認為他眼前曾經飛過什麼干擾他視覺的蒼蠅、蟑螂,筆直走他的康莊大道。

「你在生什麼氣嘛,人家剪短頭髮也不成啊?」跟在星羅身後的季曼曼頂著俏麗的短髮造型呶呶不休的嬌嗔著,緊追著他的步伐好不辛苦。

「人家不想留長髮還不是為了你!你不是老覺得人家的頭髮很礙眼--」

「所以!」不輕不重的聲音:「五公分的長度跟七十公分的長度都一樣礙眼,你何不剃光頭算了?」

「別說氣話了。雖然我的頭型舉世無匹的完美,但我認為留一點頭髮更可以將我的美推向宇宙的極致。」好喘!終於拉住他一隻袖子。雖然阻止不了他的行進,但至少可以讓他拖著跑,比較不費力。

就見得星羅沒有任何憐香惜玉心腸的將女友拖上二樓,始終沒減緩速度。

嘖!真是三對驚世錯姻緣。

被這對情侶一攪,再也沒玩滑板車的興致。時鐘敲出一點三十分的聲響,非常準時的,郵差那綠色的身影隨著老舊的機車聲噗噗駛來!「郵差大哥,有沒有我家的信?」殷佑跳出鐵門外,純然一副擋路土匪樣。

「有十封。少年仔,每天等信哦,是不是在等女朋友的信啊?」郵差取笑的問。

「哎唷,大哥,你就別笑我了!」嘻嘻,這次又攔截到信了。寫給悠悠的有一封、兩封、三封咦?怎麼會變成三封?不是應該兩封而已嗎?

關上鐵門後,他蹲在灌木叢之間,檢視地址後,首先毀滅來自美國的信,「可惡,都四年了還不死心,寫什麼寫?!你家郵票多呀?!」信件在雙掌之間化為灰燼。

ok!再來看第二封。是來自建中宿舍的信,寄件人是郭若儒--「哼!哼!我家悠悠早忘了你,別疑心妄想了。」比照辦理--銼骨揚灰。這傢伙上高中之後,老是假借於悠有恩於他妹妹的事,不斷來信或來電騷擾,幸好都被他硬生生阻斷了,否則於悠哪能耳根清靜?

最後,第三封。

「是誰啊?」施法透視信件內容,發現是女生寫來的,就讓這一封過關了。

呼!好累。他真是個盡心保護女友的好男友。雖然於悠從沒有這方面的表示,但他可是佔定了位置死不讓。

「佑佑,你在哪裡?來玩飛盤。」

遠處傳來於悠嬌嫩嫩的呼喚,他立即跳起身。

「來了!」不會吧?又玩飛盤?他現在已經是個翩翩美少男了耶。

「快點快點,變回可愛的狗狗!」

殷佑恢復法力之後已能任意變身,這一點令管於悠非常開心,又可以與心愛的寵物玩遊戲了。

「悠悠,我已經是大人了--」他哀號。

但哀號歸哀號,他還是在下一秒變成了小幼狼,狂擺尾巴接飛盤去了。

由它亢奮的肢體語言來看,實在沒幾絲哀怨的成分。

殷佑好舒服的枕在於悠腿上睡午覺,整個修長的身軀呈大字形的攤在草皮上。

進入盛暑的八月,榕樹林蔭下是最好的納涼所在。因為地形的關係,處於風口的後院渾然不見炙夏的燠熱,反而有著不斷吹來的薰風拂得人正好眠。

於悠放下了手邊的小說,輕輕的伸了個懶腰,最後把目光定在腿上那張熟睡的俊俏臉孔。

佑佑有著一張混血兒般的出色外貌,一頭燦亮的金髮非常吸引人,再加上額前那撮似是挑染出的黑髮,可以說是炫斃了,簡直是走在流行的尖端。

他眉額間那道紅色的疤並不可怖,反而添了三分性格,完全不牴觸他大男孩的陽光氣質。

雖然這樣形容好像不恰當了些,但於悠真的是以一種慈愛的母親般心情去看待佑佑。她看著他長大、變化,直到如今這模樣青梅竹馬不是最恰當的形容,事實上她一直是以姊姊自居的。因為佑佑很賴皮,又愛撒嬌,愛玩愛鬧,很孩子氣。

即使曼曼她們常因為佑佑的親匿行為而告誡她男女有別的道理,但她與他早已超脫男女之間的限制了。沒有人能瞭解這種幾乎可說是一體的感受。

比親人更親近,比手足更融洽,就像左手與右手,天經地義的生長在一具身體上,沒想過會分離的事

可是白先生說佑佑將在中秋節那天的晚上離開他們--這是他數百年來的任務與責任。

佑佑允諾她的一輩子,恐怕只有十年呀。

剩下一個多月了。

能與佑佑相遇,是世間難得的奇事,說與他人聽,怕也只被當成胡說八道。她從未想過他會離開她,但現在卻被滿心的愁緒佔據了向來無憂的芳心。

從他離開水晶墜子那天起,她就隱約感覺到殷佑終究會離開她。

只要「分離」是存在的事實,不管那是幾天幾月幾年,都是短暫得眨眼即過,沒有所謂的「還早」。

她能擁有的,就是現在了。

母親放開子女的手,讓他們頭也不回的振翅高飛,是否似她一般的心情呢?

在她十六年的歲月中,有諸多友好的同學,卻在升學路途上各分東西;再濃厚的友情也會在距離的沖刷下漸淡漸消,只剩一句祝福刻劃在畢業紀念冊上,以供回匱。而佑佑是她纏溺的寵物、知己,一天二十四小時緊黏不已,連睡覺作夢也不放過,至今仍是如此

她已分不清是他依賴她,還是她依賴著他了。

也許都有吧。他們相依為命不是嗎?

「哈啾!」殷佑打了個大噴嚏醒來,伸手撈住於悠正要畏罪潛逃的小手,以及手上那根菅芒草。

「啊,你醒了?」真是多此一問,但由美少女口中講出來,就是別有舒心提神的效果。

「你在搔我鼻子,不醒來才怪。」他伸了個大懶腰。

「哪有?」

「哪沒有?」他揮了揮菅芒草以示罪證確鑿後,隨手丟開。「我又不是貓,對那種毛絨絨的東西沒興趣,所以你可別說那是在跟我玩。」

「狼不是貓科動物嗎?」於悠皺了皺小鼻子。「可是貓科動物比較優雅可愛它。」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