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於解決陝西省的回變之後,即行西征。一八七○年,攻陷金積堡(寧夏吳忠金積鎮)。一八七三年,攻陷碾伯(青海樂都·大分裂時代南涼王國的國都)、肅州(甘肅酒泉·大分裂時代北涼王國的國都),歷時十二年的混戰結束。
八英法聯軍
焦頭爛額的清政府正困於激烈的內戰時,又因為過度的愚昧,引起致命的英法聯軍戰爭。
中美《望廈條約》上,有十二年期滿再行修訂的條款,中英《南京條約》卻沒有。但中英《南京條約》、中法《黃埔條約》卻有利益均沾條款,所以也就等於有這個條款。
一八五四年——距中英《南京條約》一八四二年簽訂,已十二年;距中法《黃埔條約》、中美《望廈條約》一八四四年簽訂,已十年。英法兩國公使向廣州兩廣總督葉名琛要求就修約事宜,舉行談判。清政府那時還沒有外交部,對各國的外交事務,不在中央政府所在地的北京處理,而由在廣州的兩廣總督負責,這種畸形的形態,說明清政府的心理,那就是把這種棘手的事推的越遠越好。葉名琛是一個傳統的腐敗老官僚,昏聵顢顬預而又自以為很聰明,他對外國人的態度是,一律拒絕接見,管你是普通商人或代表國家的使節,用以表示他的尊貴和對皇帝的忠貞。法國駐華公使布林隆(注意到這一點,那時的外國駐中國使節是住在廣州的)自一八五二年來中國,到一八五五年回國,四年之間,屢次要求進見葉名琛,都見不到一面。美國駐華公使史派克自一八四六年到一八四八年,自一八五○年到一八五二年,兩次共六年之人,也無法見到葉名琛。接替他的新任公使馬歇爾於一八五二年到職,請葉名琛指定日期呈遞國書,直到一八五四年離任,連個回信都沒有得到。
在這種外交形態下,英法修訂條約的要求,如果能得到反應,那才是天大的怪事。英法兩國公使當然也瞭如指掌,他們早已洞察到中國官場的伎倆,所以在向葉名琛提出要求,完成這種外交上的例行程式後,就一齊北上,到了天津,向清政府提出,准許兩國的使節進駐北京,再准許開放天津跟廣州一樣成為通商港口。皇帝晏寧看到報告後,氣得死去活來,尤其對於外國使節長期駐在北京的一項,認為自從他祖宗建立清王朝以來,還沒有聽說過比這更荒謬的事。
英法兩國發現,除非使用武力,不能達到目的。
用武力必須有一個藉口,而藉口來了。一八五六年,廣東省的巡邏艇在珠江口截住一艘實際上是中國人所有,但在香港註冊,掛著英國國旗,名叫亞羅號的船隻,逮捕了船上十二個中國人,並把英國國旗拔下丟掉。巡邏艇水兵顯然不知道國旗的意義,因為中國那時候還沒有國旗。英國領事巴夏禮向葉名琛要求釋放那十二個人,並用書面道歉。葉名琛倒是把十二個人釋放了,但對道歉的要求好像沒有見到一樣。於是英艦轟擊廣州,廣州人民在憤怒中縱火焚燒英國商館,高呼「殺盡蠻夷,不留一人。」英國國內得到訊息,輿論激昂。
法國也在焦急的尋找藉口,藉口也來了。就在同一年(一八五六),法國籍天主教神父馬賴在廣西西北部荒僻的西林縣,被西林縣政府的官員當作江洋大盜斬首。法國立即跟英國採取共同行動。
次年(一八五七),英法聯軍向葉名琛提出最後通牒,要求十日內舉行談判。葉名琛用官場上的特技「推」、「拖」手段應付。十日期限到了,聯軍攻擊,廣州陷落,葉名琛被生擒。
——葉名琛跟四世紀淝水戰役晉政府的宰相謝安,是從一個模子澆出來的人物,唯一不同的是,葉名深缺少謝安那種好運氣。所以謝安在恍恍惚惚中成功,葉名琛卻在恍恍惚惚中失敗。謝安用郊遊和下棋表示他的胸有成竹和從容不迫,葉名琛用的是扶乩拜神和睡大覺。葉名琛被捉住後,英國把他送到印度囚禁,於明年(一八五八)逝世。但恨他誤國的一些中國人大卻堅持說,他被英國當作一種奇異的動物,裝在木寵之中,運到各國展覽。其實這種憤怒不見得公平,如果顢頇的官員都要接受這種待遇的話,大黑暗時代中的千千萬萬官員,包括清政府的皇帝在內,恐怕沒有幾個不具備被展覽的資格。
次年(一八五八),英法聯軍艦隊北上,攻陷大沽,進逼天津。清政府不得不接受修約的原則,由宰相桂良到天津跟隨軍而來的英法公使談判。二十八歲的年輕皇帝奕(曼寧的兒子),仍嚴厲地拒絕外國使節進入北京,而英法堅持非進入北京不可。桂良被擠在夾縫中大為狼狽,於是他企圖用國內的官場詐術來解決,在給奕囗的報告上說:「(現在跟他們簽訂的條約),並不作為什麼真憑實據,不過借這幾張紙,暫時打發他們把軍艦從港口撤退。將來如果不願履行,只要說我辦理不善,嚴加治罪。所謂條約,就成為廢紙。」
桂良是簽字了,這項在簽字時清政府就預備背信的《天津條約》,包括下列重要事件:
一英法兩國派遣使節駐紮北京,中國派遣使節駐紮倫敦、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