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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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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賞美色喜歡財富怎能叫膚淺?莫非非得挑個貌醜貧窮的人去喜歡才能證明自己品德高尚?就算真是膚淺好了,她也無需向別人交代些什麼吧?奉嫻心中好笑的想。

「我的外表比金鬱騏好看,而且更有男人味。我的財富比他多,見識比他廣;還有,我將會得到赫澤幫。貌權財勢四樣我都有,比起金鬱騏,我是更為理想的物件,你說呢?」

他伸手過來,想要抓住她一束頭髮撥弄,但奉嫻早已先往後退開一步,他的手掌落了空,眼神變得很危險。

「我只喜歡金鬱騏。」奉嫻輕而堅定的表明自己的心意。

「因為他是個娘娘腔?像顆軟柿子一樣的好捏弄?」

「我喜歡他的一切,他讓我的生活充滿驚喜。」雙重人格啊,夠她消受的了。

「是怎樣乏味的人生,讓你輕易把一個膚淺的男人視作驚喜?」無比憐憫的說道。

然後他站起來,直接走到她面前,強勢地一把攫住她下巴,以充滿誘惑的沙啞聲音道:「你會改變主意的,很快。你選擇他,是因為別無選擇。可是你其實可以得到更好的;征服他那樣一個草包,真能令你滿足嗎?這麼沒有挑戰性的獵物,就算得到了,也不是件光榮的事吧?你值得更好的。」

一張帥氣而粗獷的臉朝她緩緩湊近,聲音像催眠一般:「那個虛有其表的草包只能給你一間廚房,而我,可以給你全世界。」最有一個字說完,他的唇已經欺近她的,就要成功獵捕到她的唇——砰——重重的一拳!

「啊……」這是突然被一股力道重重抓扯而坐跌到床上的奉嫻驚喘之餘發出的低叫。

奉嫻搗著嘴,一雙大眼愣愣的看著那名高大強壯的混血兒、自稱是金鬱騏弟弟的男人,在那一記堪稱天馬流星拳的作用力下,從床的這一邊飛到床的那一邊,狠狠撞在那一邊的牆上,甚至定了一秒,才像一攤泥似的緩緩滑落到地上,人事不知。

雖然那個企圖偷香的傢伙已經被打掛,但怒火滔天的人可不打算放過這個該死的登徒子。就見本來應該在床上作惡夢的金鬱騏臉色猙獰、目光殘暴,一個飛身過去,用力朝那攤爛泥猛踹,那力道之兇悍,就像在踢十二碼球似的……「鬱騏,可以了——你再踹下去,他就要死掉了!」回過神來的奉嫻連忙跑過去抓住他的手臂。她的力氣當然比不過他,何況此刻他還變身為西班牙的鬥牛,只要一個不小心,她就會被他給狠狠甩飛出去!

幸好,不論是金先生還是金公子,都不會因為一時失手而害她受傷。

「混帳東西!」再踢了一腳,終於放過他。

「他說是你同母異父的弟弟呢,你剋制一點。」

「我沒有弟弟。」金鬱騏搖頭。「我媽只生我一個。」當年生完他之後,因為生孩子太痛,一火大就順便結紮了。

「但是,他真的有點像你……」

「我聽fly說過,她在哥倫比亞工作時收養過一個孤兒,因為那個小孩很像我。」金鬱騏的語氣突然轉為金公子模式。

「啊,老闆。」奉嫻很新奇的眨眨眼,不知道這兩人溝通得怎樣了。

不過,當金先生的意識清醒時,金公子同時也是醒著的,這是否表示兩人決定和平共處,承認彼此的存在了?

金鬱騏臉上的表情突然一片空白,幾秒之後,發言的是金先生。

「雖然還得找我媽求證,不過這個人應該就是我媽的養子了。」

「怎麼會給他取名叫趙麟呢?」

「趙麟這名字應該不是我媽為他取的。如果我媽有給他中文名字的話,那麼他應該叫趙驥。」說完,嘴角微抽,因為被他壓制在體內的草包竟然在追問為什麼……「……也是,這樣才對應得上。」奉嫻記得上回在汽車旅館登記時,金鬱騏用的就是「趙驥」這個名字。麒對麟、騏對驥,這樣才合理。「可是,他怎麼會認為自己是你同母異父的弟弟?」她看得出來這個混血兒是真的這麼認定的。

「我聽我媽提過,當年給我做催眠時,由於這種催眠方法前所未聞,效果很難確定,所以她就找了一個身世不幸的孩子來做催眠,在催眠裡替他塑造出另一個人格,取代原本已經崩潰的人格。我猜,她讓那個小孩認為自己是她親生的兒子。」金鬱騏猜測道。

「嘿,那是個意外,我不是故意的。那孩子催眠完一醒來就叫我媽,我也只好認了這個兒子了。」趙飛青的聲音突然出現在房間裡。

「老媽!」「fly!」一個嗓子先後發出兩種招呼,然後皺眉的閉上嘴。

「唷,兒子、小騏,都還好嗎?沒打架吧?」

奉嫻咬緊牙根、忍住不斷往上冒的笑意。現在可不是笑的時候……尤其當她的愛人一臉吞了蒼蠅的噁心表情時,她還是以嚴肅的模樣,安靜的抓著他手,給予無聲的安慰吧。

沒有人知道趙飛青何時來到的,就見她整個人輕鬆的斜倚在房門口,嘴裡咬著一根沒有點燃的煙,冷峻的臉上難得的帶著懶洋洋的笑容看著他們;而她身後,七橫八豎的倒了一票人。

「昨晚你那弟弟給你解除催眠,有用嗎?」趙飛青走到兒子面前,仔細端詳他。

「沒用。」

「那你們現在是怎麼一回事?」

金鬱騏臉色不太好看。那些所謂的解除催眠、裝神弄鬼的東西,對他而言一點用也沒有,他非常確定!因為當年的催眠就不能算是成功的!既是不成功的催眠,又怎麼會需要解除的指令?

只是,當他年過三十,對這具身體的掌控不再那麼容易之後,他便隱隱發覺屬於金公子的那一部分正在強大起來,他再不能任意支配這具身體,甚至會被金公子的思維所影響。

而今,當他主導著身體時,金公子竟然不再是處於昏睡狀態,而是能夠保持清醒、能夠看見他的所作所為……這令習慣掌控一切的金先生很不高興,覺得隱私權被冒犯了——這就叫,只許他去針孔別人,不許別人針孔他!方才,他們兩人在體內爭奪著身體使用權,卻是誰也無法得逞。就算知道奉嫻在喊著他的名、醫生在檢查他的身體,他們想起身,卻連一根手指也動不了……直到他們發現奉嫻即將被輕薄!轟地怒火一衝,身體突然能動了,不僅能動,還像得到了超人的力量一般,竟一拳就將那個大塊頭打飛ko掉!

他們都得到身體使用權,他們一同出拳,他們可以清醒對話……甚至,當他們彼此共存時,一抹遙遠的記憶竟浮現在他腦海裡……那是,關於外婆的種種記憶,包括鎮幫令的訊息。

他知道鎮幫令在哪裡了,也知道鎮幫令本身不僅是歷任幫主繼位的憑證,令牌本身更藏著瑞士銀行的保險箱密碼,那可是赫澤幫蓄積了五代的財富!.

「兒子,你想起什麼了?」趙飛青問。

金鬱騏搖了搖頭,不理會腦子裡那個草包的驚呼聲——就算他厭惡也沒有辦法,兩個人格之間是有心靈感應的……他現在要學的就是不理他。

「老媽,你想把鎮幫令給誰?」

「你不想要?」

「不想。我也不在乎赫澤幫未來會怎樣。」金鬱騏對這些事簡直厭煩透了。「可是你在乎,所以由你決定。」他從一旁的五斗櫃上拿來紙筆,寫下一個地址、一串號碼和銀行名稱,遞給母親。「你可以在這裡拿到保險箱鑰匙,鎮幫令放在那個保險箱裡,我猜那裡應該還有幾封外婆留給你以及其它三個阿姨的信。」

趙飛青接過一看,揚眉道:「竟然放在這裡。」

「你有開車來嗎?我想走了。」

趙飛青指指外頭道:「李新全開著車在外頭等著。不過,你不在這裡等著看好戲嗎?再過半小時,會有很精釆的黑道恩怨上演哦。再怎麼說,你也是最關鍵的角色啊,在倒霉那麼多年之後,不就等著這個ending嗎?」

搖頭,道:「不,比那個更重要的是——」伸手摟住奉嫻。「我們之間的事必須說個清楚。我不想再等下去,更不想被那些我不在意的事給耽誤。」

「真冷淡。虧你外婆當年一心想傳位給你,在她死後還將她的暗衛派到你身邊保護到現在……」

「我知道。」金鬱騏不理會金公子朝他追問:什麼?有這種事?為什麼我不知道?自己愈來愈淡定了,不錯不錯。

「啊,還有,這次鎮幫令的事件,參與的不止是你的三個阿姨,還有紅城幫的副幫主柯武紀,也就是他在背後慫恿你弟弟攪和進這件事來,讓你弟弟去跟你四姨合作……」趙飛青不想讓兒子走人……主要是覺得兩個兒子爭一美的戲不容錯過,最好能等她將這裡的事完結掉,再去上演他們的愛情戲。

金鬱騏拒不受誘,只想走人。道:「柯武紀是當年被你逃婚的那個未婚夫,這個斕攤子你必須自己去收拾。至於要怎麼收拾,我不好奇;就算你打算嫁他,只要到時記得通知我參加婚禮就好了。」

「混小子,胡說什麼?我這輩子可不想再結婚了!」趙飛青槌了兒子一拳,見他已經忍耐到極致,也只好識趣放人。

「先走了。」他朝母親點點頭,就要走人。

「等等。」趙飛青抓住他,捧著他的臉,在左頰右頰各親了一記。

「老媽!」「fly!」羞怒的低吼!

「好好相處啊,兒子們!」揮揮手,放人。

「小嫻,我記起來了,你是我的第一個朋友,你請我吃肯德基。當時我覺得那是我吃過最好吃的東西了,所以從此油炸類肉食成了我的最愛。

我愛的,或許不是食物本身,而是對你的記憶。你讓我明確知道自己的存在。」

兩位金先生早就在腦海裡交流過了。一直以為自己是這個身體原住民的金公子,在得知自己是十歲之後才生出來的人格對後,鬱悶了好久。但同時,他也想起來當年那個小女生正是奉嫻!

他一直是記得她的,雖然不知道她對他竟是這麼重要!可是他有著最敏銳的直覺,所以當奉嫻前來求職時,他就是在一群廚師裡挑中了她。不是因為她出身於神秘的奉家,也不是因為她煮的東西特別好吃,當然更不是因為她是裡面最年輕貌美的……好吧——這是原因之一,金公子對德高望重皺紋多的廚師沒有愛……從一開始,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時候,他就希望將她變成家人了。

而現在,當原住民金先生與他的意識互相交流之後,那些屬於金先生的記憶,也變成金公子的了,所以他更知道了奉嫻對金先生的意義不僅僅是青梅竹馬的愛人而已,在所有人都遺忘掉他的那段歲月裡,只有奉嫻能證明他的存在……他的父母不要瘋掉的兒子,所以塑造了一個新的兒子。幸好他有奉嫻,奉嫻記得他、奉嫻知道他。每當他鑽進牛角尖想將自己毀滅時,奉嫻就是他唯一清醒的良藥。她在,所以他在。

當金先生的記憶像幅捲軸,徹底在金公子的意識裡展開時,他看到了更多——抱括十歲以前的記憶:食物中毒幾乎喪命、幾次未遂或已遂的綁架;最慘的一次是被毒打、餓得奄奄一息,還親眼看到保鏢為了保護他而被活活打死;然後,他差點被撕票。終於被救出來之後,天天在惡夢裡尖叫哭醒,總是神智不清,被判定精神失常……一個不到十歲的孩子,竟然承受了那麼多……要是他這個執垮子弟遇到了,一定挺不過去吧?

金公子承認自己不夠堅強,然而他這樣的人或許有些軟弱,恐懼黑暗事物,但同樣的,他的心很柔軟而寬容。所以他很輕易就接受了渾身長滿尖刺的金先生存在於他體內的事實,對他的冷嘲熱諷,雖然難以招架,但也不輕易感到羞辱或委屈了。

甚至在愛情上……好吧,他吃醋!沒有道理的吃醋!可是就算吃醋,金公子也願意接受「兩個人」將共同擁有奉嫻的事實。

「可是我不願意接受,奉嫻是我一個人的。」金先生很堅決的說道。然後命令另外一個人:「我可以接受你的存在,但當我跟奉嫻在一起時,你最好消失。」

「很抱歉,辦不到!」金公子對此絕不讓步。

於是兩個人又吵上了!有時脫口吵出來,有時在腦子裡吵。坐在一邊看戲好久的奉嫻,姿勢從端坐、靠坐,最後變成半躺在長沙發上,一副昏昏欲睡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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