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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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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回到家,也沒心思幹活,老在那裡回想jason跟郭萍的一舉一動,覺得jason對郭萍很有興趣。她知道他很欣賞那些有才華的女孩,因為她經常聽他讚賞某某女孩有才華,但很少聽他讚賞某某女孩長得漂亮。

她覺得這是他狡猾的表現,因為「德、智、體」三方面,智是綱,其他是目。綱舉目張,只要抓住了「智」,還愁沒有其他兩樣?

一個真正有智慧的女孩,就不會犯那些於人於己都沒好處的錯誤。那不就是有德了嗎?他一向認為明智比「愚善」更可貴,「愚善」的人就象那頭心地善良的熊一樣,為了幫主人趕走叮在臉上的蚊子,一巴掌把主人拍死了。它把你拍死了,你還不能怪它,因為它是為你好。

聰明智慧的女孩,也知道自己的長處與短處,她們知道怎樣打扮自己,怎樣揚長補短,再加上現代美容整容術,扮靚還不容易?

艾米記得自己以前常問jason:「你是喜歡漂亮的女孩,還是喜歡聰明的女孩?」

他說:「為什麼你要把自己劈成兩半,而且只讓我選一半呢?我喜歡又聰明又漂亮的——你。」

那時她老是笑他狡猾,說即使是在他睡夢中把他叫起來過堂,他也不會說錯話。

他狡辯說:「水管裡流出來的是水,血管裡流出來的是血。我心裡就是這麼想的,我怎麼會答出別的東西來呢?」

想到他在為郭萍寫東西,艾米就有點酸溜溜的,他從來沒為她寫過什麼東西。以前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似乎沒必要寫什麼。後來分開了,他銷聲匿跡,就更談不上寫東西了。

現在她很想很想知道,如果他為她寫東西,會寫些什麼。他似乎不怎麼寫抒情的東西。如果不是看他寫的平凡事,她也不知道他還會寫故事。她以前看到過的他的文字,不是翻譯,就是議論性的。

她想,如果那時逼著他寫幾封情書給她就好了。有時一個人說話,不可能說得那麼動情,但寫出來,就不同了。為什麼會這樣,她不知道,但她覺得這應該是一個普遍現象。不論多麼偉大的詩人,估計他們說話時還是跟常人沒什麼不同的,他們不能一天到晚都在吟哦。只有當他們動筆的時候,才會使用那些動人的字句。

如果他當時給她寫了情書,那以後老了,還可以拿出來回味一下自己的初戀。但她想,即便那時要他寫了,估計也不會是「愛」啊「情」啊的東西,肯定是一些比較搞笑的話。

他自己說過的,現在已經到了一個用諷刺與幽默來表達真情實感的年代。

他們兩人之間好像從第一次見面就定下了「諷刺與幽默」的談話基調。他們一本正經說話的時候很少,大多數時候都會開些玩笑。

她的搞笑情結似乎比他還嚴重,用他的話說,他至少在床上的時候還是不搞笑的。而她,不論在哪裡,她都能看到想到好笑的東西,而且會忍不住笑起來。

記得有時兩人接吻,她會突然想起他講過的一個笑話,說馬季演過一個相聲,講一個尼姑庵裡現代化了,買了電視機,尼姑們可以看電視了。但庵裡的住持老尼姑總怕尼姑們看了電視上那些擁抱親吻的鏡頭就會春心蕩漾,思起凡來,所以總是守候在電視機旁邊,一看到那些鏡頭,就用身體擋住電視螢幕,大聲叫道:「快閉上眼睛,又啃上了!」

艾米一想到這個「啃」字,就忍不住發笑,只好把臉扭向一邊,笑得捶胸頓足,以致淚下,弄得他很尷尬,站在一邊看她笑,問:「什麼這麼好笑?我膈肢你了?」

「沒有,沒有,只是——,哈哈哈哈,想到你以前講過的‘又啃上了’,哈哈——」

他自己也好笑,笑過了,不免搖搖頭:「看來什麼都不能對你講,講了你就在關鍵時刻用上。」

她很奇怪:「這笑話是你講我聽的,為什麼你接吻的時候不會想到這個笑話呢?」

他振振有辭:「因為我很投入而你不投入。」

現在她突發奇想:他是不是因為我油腔滑調、不分場合地發笑才離開我的?男生可能還是喜歡那些溫柔馴良的淑女。

過了兩天,艾米在罈子裡看見了jason寫的系列的第一篇:。他在前邊加了個說明,說是幫朋友寫的,說不定是被人拿來作試驗的,或者是為人家的字紙簍寫的。

艾米知道這一定是為郭萍寫的了,但她搞不懂為什麼問卷調查要貼在原創罈子裡。問卷調查嘛,調查人發個問卷,被調查的人填一下,交回去就行了。她覺得這不過是郭萍找的一個藉口,好有個機會跟jason接觸一下。

她讀了他寫的這一篇,覺得他好像是在為他自己辯護一樣,意思是說如果你相信了別人的話,被人騙了,與其怪別人,還不如怪自己不能識破別人的謊言。她想起他的那些誓言,還有他後來說的「誓是用來發的,不是用來守的」,似乎跟這篇有異曲同工之妙。

第二天,她看到了他系列的第二篇:,讀起來有點象是他的一些斷想,他對文字的幾個比喻她很喜歡:

「文字可以表達一個人的內心,也可以掩蓋一個人的內心。想表達的時候,文字強度不夠;想掩蓋的時候,文字尺寸不夠。文字有男人的悲哀。

文字可以吸引一個人,也可以排斥一個人。想吸引的時候,文字魅力不夠;想排斥的時候,文字決心不夠。文字有女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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