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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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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對李兵說:「如果我到三十歲還沒小孩,我們就分手吧,我不想老拖著你。」

但李兵不肯:「不管你有沒有小孩,我都不跟你分手。沒小孩就沒小孩,還少個麻煩。」

她非常感動,覺得他這樣說是為了安慰她。很巧的是,正在她快到三十歲的時候,她發現自己懷孕了,於是兩人結了婚。那時李兵還在x市工作,海倫的媽媽從家鄉到y市來照顧海倫。

生小孩的時候,李兵請了一星期假來照顧她。生完小孩出院的時候,需要先支付住院費用,然後到學校去報銷,海倫知道李兵沒存一分錢,她也不問他要錢,她自己預先準備了一些錢,放在她的一個小箱子裡。她叫李兵去問她媽媽拿箱子鑰匙,取些錢出來辦出院手續。

哪知這引起了李兵的極大憤恨,開始百般下作海倫的媽媽,不跟岳母說話,岳母找他說話他也不理。海倫覺得很奇怪,就問李兵是怎麼回事。李兵把錢的事說了,問為什麼要把鑰匙給你媽媽,而不給我?海倫給他作了解釋,說沒什麼別的意思,只是因為你不在y市,箱子鑰匙給你了不方便。

李兵說:「你看你媽是不是老不懂事,我兄弟幾個到y市來看你,她卻說我們是為了兄弟團聚才到y市來的。」

海倫說:「我相信我媽不會說這種話,一定是你弄錯了。」

李兵說:「是我哥哥親自對我說的,還會有錯?」

海倫問了媽媽,媽媽說:「我怎麼會說這種話?即使我有這種想法,我也不會傻到對他哥哥這樣說的地步,更何況我根本沒有這種想法。」

海倫對李兵解釋了,但他不信,說:「你媽沒良心,我兄弟幾個來看你,她不但不感動,還說這樣的話。」

海倫也生氣了:「你哥哥對你說這種話,究竟是什麼意思?不要說我媽媽沒說這話,就算說了,你哥哥也不該把話傳給你。」

爭論了一通,兩邊都不認為自己的家人錯了。

海倫坐月子的時候,李兵家經常有親戚朋友到y市來玩,每到吃飯的時候,李兵就把親戚朋友都安置在桌子邊坐好,為每個人盛好飯,只不盛岳母的飯,也不留座位給岳母。海倫的媽媽都隱忍著,怕女兒女婿為她鬧矛盾。

有一天,李虹來玩過了,回家的時候李兵送她出去,海倫的媽媽正在他們經過的地方晾曬衣服。李虹說:「我要不要去跟你岳母說個再見?」

李兵說:「管那個老不死的幹什麼?」

海倫的媽媽聽見了,但沒吭聲。結果有個鄰居也聽見了,實在氣不過,跑來告訴了海倫。當天晚上,海倫等媽媽睡下了,就問李兵是不是說過這話,李兵供認不諱。

海倫氣極了,兩個人吵了起來,海倫的媽媽聽見了,起來勸架,李兵指著她的鼻子說:「我就是罵你是老不死的,怎麼啦?你不是老不死的嗎?我對我自己的媽都是這樣罵的,你還不是我的媽,我罵你罵不得?我跟你女兒鬧矛盾,都是你引起的,你還好意思賴在這裡不走?」

海倫的媽媽說:「我不是賴在這裡,我是想幫你們帶孩子。」

李兵說:「孩子有自己的父母帶,要你多什麼事?」

海倫的媽媽氣得發抖,回答道:「我是為了我的女兒——」

李兵對海倫說:「你都聽見了啊,你媽媽根本不是為了我,她只是為了你,她從來沒把我當一家人。」

海倫見他這樣胡攪蠻纏,早已氣得說不出話來,只叫媽媽回去睡覺,說:「您別管這事,跟他這種人說不清楚。」

等媽媽回到自己房裡去了,兩口子壓著嗓子吵了一陣,說到最後,海倫聽出李兵恨她媽媽的真實原因,是因為海倫住院的時候,李兵跟李虹在頂樓說話,正在你拍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時,被上去曬衣服的岳母撞見了。

他宣告說:「你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跟李虹是兄妹,絕對不會做亂倫的事。"

其實到那時為止,海倫的媽媽還沒把自己看見的那一幕告訴海倫。

李兵說:「我跟你媽沒法處好,你要這個家,就叫你媽馬上回老家去。」

海倫無奈地說:「我們離婚吧。」

「離就離,你以為我怕離婚?離婚可以,我要孩子。」

「孩子歸誰,由法院來決定。」

李兵說:「如果我要不到孩子,我就弄死她,也弄死你。」

「你弄死了我們,你也沒有好下場。」

「我不要好下場。」李兵說完,就上來奪孩子,「我現在就抱她走,你跟你媽兩個人過吧。」

海倫怕傷了孩子,不敢跟他死命地搶,李兵一下就把孩子抱到手上了。海倫衝上去抓住李兵,不讓他把孩子抱走。李兵一手夾著大聲哭叫的孩子,一手擋住海倫,問:「你還提不提離婚?」

海倫怕他失手把孩子摔在地上,又怕他夾壞了孩子,只好忍氣吞聲地說:「我那是氣極了說的話,把孩子給我吧,她要吃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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