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的車丟這裡修,我載你去吃酒席——吃完再回來拿——」
「還是算了吧——」
「怎麼?小冰在家等著?那連她一起請了,我先把你載回去,然後我們三人打個的——」
「不用了,小冰還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呢,你——趕快去赴宴吧——」
謝怡紅眉毛一挑:「小冰還沒回來?你也太放任自流了吧?讓她跟那些色鬼糟老頭子搞到這麼晚還不回家,你就不擔心?」
一個「搞」字,聽得譚維心裡一煩,不知道是在煩謝怡紅這樣說,還是在煩妻子莊冰這麼晚還不回家,很可能兩個原因都有,因為小冰這麼晚不回家也是謝怡紅起的頭。
謝怡紅跟莊冰是好朋友,因為比莊冰大幾歲,一直是以大姐自居,時時刻刻在敲打譚維,叫他不要欺負小冰。就是因為謝怡紅的攛掇,小冰才會辭了大學教職,跑去做保險。他對妻子做保險是比較擔心的,但小冰要做,所以他也不好過多幹涉,有時就自欺欺人地不去想那些事。但謝怡紅顯然是個哪壺不開提哪壺的角色,一爪子就挖得他一個血印。
他沒吭聲。
謝怡紅呵呵笑著說:「又刺激你那大男子主義的脆弱心靈了吧?跟你開個玩笑而已,我知道怎麼才能激得你跳,所以激你一下。這麼多年了,你還沒看穿我的鬼把戲?」
譚維好脾氣地跟著笑了一陣,說:「你還是趕快去赴宴吧,別搞晚了。」
「真的不去?今天是人家請吃,不吃白不吃,走吧。」
「別人請的是你家常勝吧?你常夫人光臨是應該的,我這算個什麼?算常夫人的保鏢?還是跑去吃白食?」
「算我的面首就行了,」謝怡紅見譚維越來越不自在,解釋說,「你這個人就是這樣,總象那些做二奶的,把個名分看那麼重要。幹嘛把事情的名稱看得比事情本身還重要呢?吃飯就是吃飯,好吃就吃,管它算什麼?算常勝的老同學,我的同事,行了吧?」
譚維還是不肯去,這種蹭飯的勾當,打死他也不願做,又不是窮到了家裡揭不開鍋的地步,幹嘛去蹭飯?讓人瞧不起。
謝怡紅勸了一陣,看看勸不動,也不再勉強,只說:「既然你真不願去,那我走了,只是想找個說話的伴,不然的話,跟那群人吃飯真的很無聊——」說罷,一踩離合器,嗖地竄出去老遠。
車修好了,譚維也不問價,自動放了兩張十元的票子在譚師傅桌上,說聲謝謝,就一偏腿騎上車,在坑坑窪窪的小路上走了一段,來到一條大路上,又騎了一程,就到了家。他把車扛上五樓,開了家門,把車推到陽臺上放了。這段時間門洞裡丟了好幾輛車,不得不小心,雖說腳踏車不算貴,但被人偷走了又得去張羅買新車,麻煩。
他住的是學校的房子,兩室一廳的,比較新,但不在校內,周圍環境也比較複雜,所以b大的老師都不怎麼願意住這裡。他這還是按學歷工齡什麼的才排上的,後來學校搞房改,讓他交了七千多塊錢,說是把房子的使用權賣給他了,也就是說不用再交每個月四塊多錢房租了。但這房子他既不能賣,又不能出租,他搞不清買這個「使用權」有什麼用,對他來說,等於是學校生生地從他錢包裡刨去了七千多塊錢。
他拉開冰箱,見沒什麼現成的飯菜可吃,想來做飯,又覺得興趣不高,便決定先給小冰打個電話,如果她也回來吃,那他淘神費力地做一場還有個意義,如果她不回來吃,有什麼好做的?又不準備考特級廚師,還不如吃包泡麵簡單。
他從客廳拿了電話,一屁股歪到沙發裡,撥了小冰手機的號碼。響了好幾聲,才聽見那邊壓低嗓子問了一句:「喂,書記啊?我這正陪客人呢,要不,我待會打給你——」
「書記」是他在大學裡的綽號,因為他的那些同學大多數是南方人,「團」「譚」不分,所以‘譚維’在他們聽來就象‘團委’一樣,大家就乾脆叫他「書記」了,即「團委書記」的簡稱。小冰聽說他這個綽號之後,也開始這樣叫他,還在背後偷偷叫他父親「省團委書記」,戲稱他那玩意「縣團委書記」。
此刻,他感覺好像熱臉子貼了人家的冷屁股一樣,很尷尬,說:「只是想問問你今晚回來不回來吃飯——」
「你先吃吧,我不回來吃了,客人請了——」
「客人請了——就早告訴我一下——」他說了這句,就知道這是廢話,早說又怎樣?又不是已經做好了飯才知道她不回來吃,根本就還沒做,抱怨個甚?於是他趕快收回,「沒什麼,我還沒開始做呢。你——早點回來——」
「就快了,」小冰匆忙說,「我要走了,客人等著,你自己先吃,乖,啊?」
他放下電話,懶心無腸地泡了一包泡麵,開啟電視,毫無胃口地邊看邊吃,心裡突然想到:早知如此還不如跟謝怡紅去吃飯,真的,現在都是公款吃喝,你請我請都是國家請,以前總說人民是國家的主人,現在這樣子更象人民是國家的客人,既然都是國家埋單,誰出面請不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