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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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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查他的名字,肯定能查到。"

"我試了的,不行,同名同姓的很多,我點開了幾個,都不是他。"

"那就查他的學校,查到學校的網頁,再查他們系。"

"如果他們系沒這麼個人呢?"

"不會吧?"

"我查過的,他們系沒有姓伯格曼的。我還查過他們學校的黃頁,也沒有這麼個人。會不會是個騙子?"

這個他倒不敢確定了:"應該不會是騙子吧?他來訪問講學,是我們這邊出的錢,我想學校發邀請函之前,總要先調查落實一下吧?"

"那怎麼在他們學校網頁上查不到他呢?"

"也許他不想把自己的資訊放在網上?"

"嗯,有可能,還是問問你導師吧。"

"你等等,讓我到他們學校網頁上查一下。不是不相信你哈,只是好奇,說不定真是個騙子。"

他上網一查,一下就查到了伯格曼的網頁,埋得比較深,同名同姓的也多,但從學校主頁查到系的主頁,點選"教師"連結就能找到伯格曼教授的網頁。他從上面複製了伯格曼教授的電子郵件地址,貼上到電郵裡,寫上一句"這就是伯格曼教授的電郵地址",然後給雲珠發了過去。

那邊很快回了信:"哇,謝謝!你怎麼找到的?"

"就在他們學校找到的呀。"

"我為什麼沒找到呢?"

"你是不是跑別的學校找去了?"

"不是f州立大學嗎?"

"是啊,但是f州好幾個州立大學的,有一個叫fstateuniversity,還有一個叫universityoffstate……"

"哦!原來如此!受教了。orc."

他一看到那個匍匐在地向他道謝的小人兒"orc",心就慌了,大概雲珠又要跟他"再見"了。情急之中,他快速發了封信過去:"這是我的手機號:xxx-xxxxxxxx,可以把你的手機號給我嗎?也許我能通過我導師聯絡上伯格曼教授。"

他也不知道自己提伯格曼幹啥,但他沒別的誘餌,只好用這個了。但云珠沒回信,沒把自己的手機號碼給他,也沒給他打電話。他徹底洩氣了,轉來轉去,還是當了人家的上馬石,人家雲珠是衝著伯格曼教授來的,他還當人家是衝他來的,真是沒有自知之明!

這個年代原本就是個只認錢不認人的年代,況且他這人也沒什麼值得認的,難道他有什麼地方超過伯格曼的嗎?身高?體重?風度?學識?一樣都比不上伯格曼,憑什麼說人家雲珠是隻認錢不認人呢?如果要說他有什麼優勢,那就是他比伯格曼年輕一點兒,但現今的女孩子找丈夫,誰還管年紀大小?雲珠大概二十五歲,而伯格曼教授頂多五十五歲,只相差三十歲,那算個什麼?人家翁帆不是以二十八歲的妙齡嫁給了八十二歲的楊振寧嗎?那中間相差多少?不做算術也知道比雲珠和伯格曼相差大。他想起網路上那些人對楊翁戀的議論,說老楊這把年紀,怎麼滿足自己的嬌妻呢?話雖然說得齷齪,但也是事實啊。但伯格曼肯定沒這個問題,瞧那身肌肉,那抖擻的精神,最少是個"一夜三次郎"。

他的初戀林芳菲早就諄諄教導過他:愛情和金錢不是仇敵。

現在他的末戀歐陽雲珠用實際行動告訴他:愛情和國籍不是仇敵。

他將初戀和末戀的教訓結合起來,得出結論:愛情和誰都不是仇敵——除了他宇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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