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的犯人大多數還沒有請律師的概念,而且也大多沒有請律師的錢,所以一個個看著他,很是有些羨慕。
張勝被帶進一間隔著鐵柵欄的房間,對面有一個穿黑西服的男人站起來,向他微笑著點點頭。
這人四十多歲,衣著整潔,五官端正,兩眼有神,戴著一副金絲邊眼鏡,一副頗有自信的模樣。
「你好,張勝先生,我是蘭盾律師事務所的鄭國強律師,受貴公司鍾情女士委託,負責你的案子。」
張勝點點頭,他注意到鄭律師的身旁站著一名警官,而自己身後也站著兩個警察,本以為可以暢所欲言,同時打聽點訊息的想法破滅了,他的心頭有點惱火。
鄭律師看到了他的眼神,無奈地笑笑說:「《會見規定》中說,律師會見的時候,偵查機關可以不派員在場,所以派不派員在場,我們是沒有辦法控制的。」
既然是「可以不」,那就是在不在都行,模稜兩可的,到底該在不在場,解釋權在公安機關,張勝也只能苦笑一聲。
鄭律師咳了一聲,正容坐下,說:「我們只有二十分鐘時間,現在進入正題,請你按我提的問題儘可能詳細地給予回答。」
他開啟資料夾,拿起了一支筆。
張勝也坐下,問道:「公司那邊還好嗎?經營有沒有受到影響,鍾情、郭依星他們……」
「請只談與案情有關的問題,不得詢問其他事宜!」一名警官打斷張勝的話,毫不客氣地說。
「好的,好的」,鄭律師頷首微笑,轉向張勝說:「張先生,首先,請你向我詳細講述一下有關向牛滿倉贈送禮品的經過……」
旁邊杵著三個警察,張勝只能把在審訊室對他們說過的話對鄭律師又重複了一遍,鄭律師聽的很仔細,尤其是一些不經意的小環節,他經常會突然打斷張勝的話,儘量問清時間、地點、當時的經手人,然後一一記述下來。
「時間到!」一名警官湊近鄭律師,向他提醒道。
鄭律師看看手律,向他客氣地點點頭,拿起資料夾,對張勝說:「張先生,先到這裡吧,我會盡快審請第二次見面。」
他啪地一下合上資料夾,放鬆地往椅子上一靠,目光含著笑從鏡片後面向他吹來:「不必過於擔心,你的官司有些複雜,時間上可能會拖久一點,不過只要不出差頭,我還是有相當把握的。」
張勝可不敢對他的話抱太大的希望,他知道,就算行賄罪被摘清,抽逃出資方面,他做為董事長也難辭其綹,這種罪沒人追究就不是罪,有人追究的話,法律上白紙黑字在那放著,想做無罪辯護就絕不可能,是一種彈姓極大的犯罪行為。
張勝估計,最好的結局就是像他堅持所說的那樣:一切行為皆是徐海生所為,他本人並不知情,這樣的話罪責還能輕一些。
回到號房院內,牛管教正聲若洪鐘地大聲訓斥,聽那內容,果然講的是二號房集體越獄的事,張勝立正報告,歸隊,正聽到他講準備把二號房犯人打散編入其他號房,同時把其他各號房的犯人也進行一番調動,避免同一號房的人長期在一起,熟悉之後合謀不法行為。
張勝悄悄問了一下旁邊的人,這時還沒講到具體人員的安置呢,就在這時,盧管教走過來,在牛管耳邊說了幾句話,牛管語聲一頓,和他耳語幾句,然後扭過頭來,眼神有點怪異地瞥了張勝一眼,中氣十足地喝道:「張勝出列!」
張勝一愕,忙跑出去在他面前立正站好。
牛管教胡亂揮揮手,說:「你……跟盧管教去一趟,呃……有律師找你。」
「律師找我?」張勝一呆,心下立刻提了幾分小心。他現在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師會見必須要得到辦案機關的批准,沒有權利拿了三證就來隨時會見,他才剛走,怎麼可能又來?
盧管教已經在向他擺手,張勝不及多想,只好硬著頭皮走了過去。
犯人群中又低低議論起來:「我靠,你看人家小勝哥,小母牛翻跟頭,牛b那是一個接著一個啊!」
「人比人氣死人,到底是有錢人,律師都一請一串兒。」
張勝被帶到一間審訊室,兩個人站住了,他瞅瞅盧管教,盧管教瞅瞅他,兩個人都是一副各懷鬼胎的模樣。
「咳,進去吧」,盧管教揉揉鼻子說話了。
「呃……管教,不用檢查了?」
盧管教乾笑兩聲:「檢查個啥?你全身上下哪兒能帶凶器?進去吧,少說廢話。」
「是!」張勝硬著頭皮推開了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