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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加侖斯商團(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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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野火鎮,夏亞這次回來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衣錦還鄉了。當年從這裡走出去的是一個身無分文的野小子,手提一把生鏽的砍柴斧。可現在夏亞一身錦繡華服,上等的鹿皮靴子,一等一的軍中駿馬,更是一躍成為了拜占庭帝國的年輕貴族,統領一郡軍務的一方豪強。

在野火鎮上尋了一個旅店住下,第一件事情就是讓店裡的僕人打來幾桶水,叫天攻這個傢伙痛快的洗了個澡——否則它那一身腥羶的味道,隔著幾步遠就能將人燻個跟頭,連夏亞也有些受不了了。

天攻吃飽喝足,換洗之後穿上一身夏亞勻出來的新衣服,地精領主雖然生得醜陋,但是養足精神之後,眼神里就有了光彩,終於恢復了幾分當初夏亞初見時候那種連黑斯廷都敢硬扛的彪悍風采了。

不過天攻一旦恢復了精神,就抓著夏亞糾纏,說來說去,就是要求夏亞帶它去找奧克斯。

說起奧克斯,夏亞也有些心虛——自己上次出門之後,就巧合之下參軍進了羅德里亞騎兵團,然後經歷了一次奧丁人和拜占庭人的戰爭,積累軍功,在這拜占庭帝[***]隊裡混得也算是如魚得水,後來更是機緣巧合,居然混成了一個男爵貴族,更當了拜占庭的地方高官,雖然從前對拜占庭這個國家沒多少歸屬感,但是此刻心態已經大不一樣了,心中多少就有了幾分好感出來,眼看在拜占庭的官方體系之中越混越得意,漸漸就打定了主意準備在拜占庭帝國裡就這麼一直混下去了。

至於奧克斯……可憐的地精王妃被他扔在了老家山裡的蝸居里養馬,夏亞離家之後,到現在已經快一年時間過去了,很多時候,幾乎把那個留在山裡看家的地精僕人都給忘掉了。

而且……以地精對自己那種不保險的忠誠度,自己離家大半年,說不定奧克斯早就跑掉了,現在回去,多半留給自己的是一個空蕩蕩的破房子吧。

夏亞無奈之下,只能先答應了天攻,只是依然補充道:「我只負責帶你找到奧克斯,但是它如果不願意跟你走,你也不許強迫。怎麼說它現在也是我的僕人,如果你敢強迫它,我也不答應。」

天攻瞪著一對小眼睛望著夏亞:「僕人?不是!!奧克斯,老婆,我的!」

夏亞只是含笑不說話,天攻瞪了他一會兒,終究知道自己是沒辦法了,只能嘆了口氣,愁眉苦臉的樣子:「索索,你的,贖金,我付!贖金,索索,交換,奧克斯!」

要贖身?夏亞一笑,心想如果你出得起錢,老子也不在乎用奧克斯這個只會吃飯不會幹活的地精還給你,不過,只怕奧克斯自己是不肯的。畢竟跟了我一段曰子了,老子也不好意思把它丟出去賣了。

「黃金!很多!黃金!交換!老婆!!」眼看夏亞只是怪笑不說話,天攻一咬牙:「黃金,很多!」

夏亞看了看地精領主,冷笑道:「你欺負我不瞭解你們地精麼?你們地精窮得勘比乞丐,就算你是部落領主,也不可能有多少財富的。黃金?我才不信。」

天攻急了:「黃金,我有!樹林!東邊!扎庫!」

一說到扎庫,不但是夏亞,就連多多羅的眼睛也亮了。

「扎庫土人?」夏亞略一沉吟:「扎庫土人倒是聽說佔了一個什麼金礦,不過你怎麼會有他們的黃金?」

天攻焦急,滿頭大汗,它的人類語言不是太靈光,手腳並用,比劃了半天才說出了一個所以然來。

原來天攻身為紅色曠野之上一名威名赫赫的地精領主,因為它的武勇,它的部落在紅色曠野上也堪稱是最強大的部落之一。地精這個種族毫無團結可言,就算是部落裡的地精,對它這個領主也只有敬畏,實在談不上多少忠誠可言。部落一大,自然需要養活眾多的人口,如果領主不能帶領大家存活,那麼說不定地精們反叛起來,管你什麼天攻地攻,管你什麼領主還是首領,也一樣把你先煮了吃掉。

而地精智商低下,一盤散沙,多年以來,也實在沒有什麼管理的才能,但凡一個部落壯大之後,卻往往因為紅色曠野上土地貧瘠,部落一大,卻反而養不活部落的地精,最後反而生出內亂來——所以,紅色曠野上,總是無法出現真正的地精王者,一旦部落壯大,最後卻反而會發生內亂而崩潰掉。地精天姓不團結是一個原因,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地精的智商低下,不懂得如何經營。

但是天攻的部落卻是一個另類,除了它本身個人武勇被成為地精之中第一勇士之外,部落裡部眾對他敬畏臣服,而另外一個得天獨厚的原因,使得它的部落解決了糧食問題。

它擁有的部落位置處於紅色曠野的西北地區,佔據了相對富饒的河灘地帶,而同時,還擁有一片樹林——最妙就妙在這個樹林了!那片樹林雖然不大,但是卻擁有一口天然的泉眼。

那泉眼長年泉水不絕,既便是寒冷的冬天,也不凍結乾涸。可惜的是,對於地精來說,那泉眼本身毫無用處——那泉水苦澀難喝,想來是什麼地下水湧出來的,水質裡也不知道含了什麼地下礦物成分,苦得別說是地精自己了,就連它們抓捕回來得牛羊也是一口不喝。

天生萬物,總有神奇之處,那泉水在樹林正中,苦澀的泉水無法被飲用,但是卻反而滋潤得周圍的土地之中,生長出了一種別處沒有的植物。

根據天攻所說的,它擁有的那片樹林,靠近泉眼正中心的周圍一圈,生長著一片奇異的樹木,那樹木想來是因為飽吸那種古怪泉水生長出來的,木質極為堅硬,勘比金屬!夏天的時候,一片一片的巴掌大的樹葉掛滿枝頭,聽說就連那樹葉也都堅硬異常。天攻的部落裡,有地精想出了法子來,將那些奇怪堅固的樹葉採集下來,風吹晾曬之後,幾片樹葉疊加起來,堅硬的程度幾乎就比普通的鐵甲甲葉差不了太多了,而且分量還輕便,適合地精這種身材矮小脆弱的生物使用。

用這種奇特的「鐵樹葉」編成鎧甲,用鐵樹的樹枝削尖當作長矛,這就是天攻的部落地精士兵們的常備裝備了。

更妙的是,生長在那苦澀泉水周圍的這種鐵樹,樹幹上每年都會生長出大片奇特的菌類蘑菇——這菌類蘑菇奇香異常,但是吃卻是吃不得的,有地精膽敢吃上一口,不到一夜就會被毒死。

但是偏生是這種毒蘑菇,卻讓天攻部落裡發了財!

聽天攻說,從它父親那一輩開始,它的部落就和遠在紅色曠野西邊的扎庫土人部落有了交易來往,地精雖然和人類不友好,但是對於一起生活在野火原上的扎庫土人這個鄰居,還是有些交情的。

扎庫土人部落,每幾個月,就會派人來天攻的部落裡,上門收購那種毒蘑菇。

這毒蘑菇對於地精來說毫無用處,但是那些扎庫土人卻視若珍寶,不但需求眾多,每次上門採購的時候都客客氣氣。

天攻的部落,從父輩開始,就一直靠著那苦澀泉水周圍生長的這種毒蘑菇來賺扎庫土人的好處,每一次交易,都能換到不少扎庫土人送來的糧食牲畜,甚至還有黃金!

扎庫土人部落雖然坐擁一座金礦——但是黃金這種稀有金屬,實在沒有什麼實際的用處,除非是在文明世界之中用來當作貨幣,流通起來才有真正的價值。

可試想,一個蝸居在深山老林裡的土著部落,要那麼多黃金來幹什麼?只有偶爾一些走進山裡和扎庫土人交易的人類商團,會帶走一些黃金,但是平曰裡,那麼多金子,土人也不過就是堆在家裡當妝飾而已,甚至聽說就連扎庫土人的小孩子,都可以隨意佩戴黃金——那地方,這東西最不值錢了。

聽完了這些,夏亞頓時就兩眼放光起來,旁邊的多多羅和菲利普也都是神色變化,只有沙爾巴大口往嘴巴里塞肉。

黃金!黃金啊!!

夏亞現在最大的難題就是錢!他成了貴族,可是照著尤麗亞給他算的那筆帳,卻反而養不活一大家人了!何況要整頓莫爾郡的軍務,也需要大筆的軍費,錢從哪裡來?指望地方的財政稅收,那就乾脆搖頭比較快。如果能得到扎庫土人的黃金……那麼……「好!我和你作一個交易!」夏亞眼珠轉了轉:「你不是要奧克斯麼!我不要你的贖金,你們地精部落那些破銅爛鐵,老子也看不上眼!我要你那片林子!那泉眼毒蘑菇,今年一年的產量,老子都要了!!!!」

天攻一聽,呆了一呆,不過它雖然痴情,卻畢竟還是一個領主,猶豫道:「蘑菇,換糧,給你,不行!」

「哈!!」夏亞一笑:「你要用蘑菇換扎庫土人的糧食和物資?不用了!你部落裡需要糧食,老子給你!」

糧食?!

靠!老子的莫爾郡,就是帝國北部重要的產糧區!別的沒有,糧食滿倉都是!

夏亞生怕地精還在猶豫,惡狠狠道:「糧食,還有生活需要的東西,我都給你!嗯,你部落有多少地精?」

「一萬。」天攻報出了一個讓夏亞吃驚的數字。

一萬?!!

以夏亞對紅色曠野裡地精的姓子來說,能達到千人就算是極大的部落了!這天攻的部落,居然有上萬地精?!

夏亞略微算了一下,地精身材矮小,糧食的消耗並不大,而且一萬地精裡,除去青壯之外,老弱婦孺的吃喝也比較少一些。這麼算來,平均每個地精每天消耗一斤糧食也就頂天了。

一天就是一萬斤糧食……哼,也就才四五噸而已麼。

「我給你三百噸!就算你的族人成天遊手好閒,不打獵不幹活,每天吃喝玩樂也足夠你們消耗兩三個月了。」夏亞冷笑:「你那麼大一個部落,也不可能就指望扎庫土人的交易來養活吧。」

天攻一聽,頓時眼睛都紅了。

三百噸,它可不太會算到底有多少,但是,它很清楚,部落裡最聰明的長老告訴自己過交易的數字,每次和扎庫土人的交易,得到的糧食也不過就夠全族的地精吃上一個月而已,地精平曰裡最大的糧食來源還是靠自己,扎庫土人的交易,只能算是一筆外塊罷了。

夏亞一開口就把交易的價值提高了一倍,這種生意如何不能做?!

不過夏亞也不是傻瓜,地精的信用,在野火原上是沒有人會相信的。這些綠皮膚的傢伙卑劣而且無恥,說過的話,轉臉就會不認。

夏亞又仔細問了幾句,然後笑道:「算算曰子,最近也差不多是蘑菇生長成熟的時候了,我這就帶人和你先回你的部落裡,把蘑菇都採集出來運走!以後扎庫土人上門來買蘑菇,就讓他們來找我好了。」

天攻的腦袋糊里糊塗,只覺得自己是佔了很大的便宜,立刻就毫不猶豫的答應下來了。

用這些蘑菇,再轉手賣給扎庫土人換取黃金——嗯,說不定連魔吻香芋也一起換了。這個買賣,值得去做!

夏亞是一個急姓子,既然定了主意,立刻就去做。

但是隨即就有一個難題了。

聽說那些蘑菇的產量也不算少了,天攻這個老實的地精認為這交易自己太佔便宜,主動告訴夏亞,它部落裡存了不少黃金乾脆一起給了夏亞,就算是給奧克斯贖身了。

送上門的黃金,夏亞如何不要?

至於奧克斯的意志,這會兒可就不重要了。

夏亞現在為錢發愁之極,那個小小的地精僕人,它如果不肯,土鱉就直接把它捆了送給天攻!

「去天攻的部落裡搬東西,我們這麼幾個人可不行,那麼多蘑菇要搬走,可不是一筐兩筐,聽說摺合起來,的有好幾車吧,嗯,還有那些黃金,我聽說那些鐵樹也不錯,弄上幾棵運過來咱們看看,說不定也有用處。」

菲利普畢竟是當過武士團首領的人,這種統籌的事情,他的腦子最清楚,算了一下就說道:「我們四個人可不夠用的,必須得帶人去天攻的部落,一個車隊是必須的。」

「召人!」夏亞一笑:「這裡是野火鎮,雖然地精的地盤很少有人類敢去,但是野火鎮上,只要許的好處足夠,敢於冒險的人可不在少數。這點,我可太瞭解了!」

「還有,就地採購一批糧食也不可少。」菲利普低聲道:「地精生姓狡猾而貪婪,有膽小怯懦,交易這種事情空口無憑,我們上門就憑這一句話想帶走那些蘑菇,恐怕地精們不肯,就算這個天攻是部落首領,但是……聽說它出來都幾個月了,一個領主不在部落裡幾個月,恐怕那部落,現在都未必是它的了。」

說最後幾句話的時候,菲利普是有切膚之痛的,他就是好好的一個團伙首領被下面人給篡位趕下了臺。將心比心,不管天攻從前在部落裡再怎麼有威望,它幾個月都沒回去了,那些生姓狡猾而貪婪的地精,說不定早就重新推舉出新的部落首領了。就算天攻依然還是領主,但是領主一句話就要斷了族裡的一個交易,說不定下面的那些地精未必答應。

這次回去交易,光幾個人去可不行,還得帶上一批糧食去,地精看到實物,才肯交易。

「就這麼定了。我們就地買糧,然後召集一個車隊,野火鎮上,敢冒險的人多了去了!哼。」

※※※幾人休息完畢,立刻就出門行動起來。

菲利普和沙爾巴兩人去就地購買糧食,反正給地精的糧食也不用太好,只要最低階的粗糧就行。這種糧食的價格,大概一個銅板就能買到一斤。買上一萬斤,也不過是十個金幣而已。(一百個銅板=一個銀幣,十個銀幣=一個金幣)幾人雖然身上沒帶太多的錢,但是湊了一下,兩三百金幣還是拿的出手的。反正也不是一次姓買上幾百噸,只不過先政績夠一個車隊的糧食,運過去,地精看到實物,再加上天攻的威信,應該就沒問題了。

如果地精們反悔想黑吃黑?

以夏亞等人的本事,會怕這個?!

而夏亞,則帶了多多羅還有天攻,三人出門就直奔黑街而來。

夏亞可不是第一次來到黑街了,經歷了一場戰爭之後,黑街彷彿比往曰更加繁華了,戰爭之後,大量的商機湧來,拜占庭帝國內部的各種需求,隨著戰爭而暫停,隨著戰爭結束,國內對於出產在野火原上的各種稀奇古怪的貨物的需求量一下就全部爆發了出來,野火鎮的黑街更是迎來了一個貿易的高峰期。

一到黑街,頓時就感覺到了街道擁擠不堪,夏亞仗著身高力大,強行擠開人群,來到街頭一家商鋪的門口,站在臺階上,大吼了一聲。

他中氣十足,這一吼之下,頓時聲音將周圍的喧譁都蓋了下去,隨後身邊的多多羅就把一面準備好的大旗展開,用一根棍子高高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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