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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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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也就是說,那個目擊者無法判斷穿和服那個人的性別。」

「沒錯…可是這有點奇怪,在那種昏暗的環境裡,既然能夠看出身上穿的衣服,應該也能看出性別啊。一般來說,看到影子應該會認為那是穿著裙子,而且因為那女子在和服外套著皮衣,所以也看不到和服的袖子部分。雖然我蠻自豪只有我才能看出那是和服,但似乎還有其他眼力不錯的傢伙嘛!可是,怪就怪在這樣為什麼看不出性別?」

「這點的確很奇怪,若對方錯認她穿著裙子,應該就能知道她是女性。但那個目擊者不

知她的性別卻知道她穿什麼,真詭異。」

這樣感覺起來,像是已經設計過的內容。

原本這次的事件就已經很不尋常,加上事件本身有進展的太過有秩序,更令人感覺很不

確實。

一點一滴漸漸明朗的殺人記錄。

一點一滴誇張的殺人鬼行動。

犯人的真面目有如一張張掀開的撲克牌,這簡直就是…

「對,像是幼稚小孩玩的遊戲。」

她帶著笑意這麼說道。

我又一次被搶先說出尚未說出口的事。

我帶著困惑看向她,她臉上還是掛著像貓一樣的笑容,然後整個人趴在電暖桌上。

「要談的就是這些?那我沒什麼其他情報了。」

我無法馬上回答她的問題。

今早的新聞讓我被迫接受決定性的事實,到現在都還喘不過氣來。

那個穿和服的人在殺人現場被目擊,我為了確認那是誰,為了反駁那不是式,所以來到

這種地方。

但是,這裡卻只有幾乎算是最糟糕的答案在等我。

——不過,那又怎麼樣呢?

這些事不過與三年前的事相同罷了。因為,我還沒親眼確認到任何事。

「…嗯,關於昨晚的事就談到這吧。」

我像是講給自己聽一樣換了思考,因為必須詢問的事還有兩件。

「另外還有個很單純的問題,殺人鬼的目擊者是這次才開始出現的吧?特別是這一週,

完全不是發生在以前那種偏僻的地方。這次跟三年前的事件不同,進行殺害的地方全都在街上是吧?就算沒看到殺人場面的目擊者,連事件前後看到可疑分子的人都沒有,你不覺得很奇怪嗎?」

「…嗯,經你一提的確是這樣,但這樣說起來就怪了,殺人貴的殺人現場幾乎全都在我們的地盤,但賣藥人並不想跟警察扯上關係,來買藥的人也不會刻意去通報警察,因為這樣一來連自己也會變成可疑人物。對我們來說,可疑人物泛指一般人,但一般人如果穿著和服,本來就會很引人注目不是嗎?和服這種東西,現在只有好人家的婆婆會穿了。一想到好人家的婆婆跑來買藥,實在怪異到極點啊。」

她一邊用臉頰靠著桌子,一邊喃喃說著像暗號一般的話。

「…這樣啊,簡單說來,越平常的事就越不會被認為異常。舉例來說,因為你是賣藥人,

所以就算在賣藥的殺人現場出現,從目擊者的觀點來看,反而覺得比較像日常的一幕。」

「嗯…」她的臉色沉了下來。

但從她沒抱怨這點來看,她應該也同意這個推論吧。

「但我剛剛說過,平常的賣藥交易都相當正常,現在事情誇張到這種地步的話,他們不

會認為買藥人很可疑嗎?」

「我想也是,不過目擊者昨晚第一次出現,也就是說,至今都沒有目擊犯人罪行的賣藥

人或買家出現——就算有,也是目擊者想保護的人,歸類起來只有這兩種可能而已,像這種

一直在都市裡殺人的犯行,沒有目擊者反而令人覺得奇怪。」

「是這樣嗎?那只是因為沒人看到所以沒有目擊者吧?"「我指的是沒人看見的場所,拿密室殺人來說吧,不是常被用來當作故事的題材嗎?這

件事跟那個一樣,看起來完全沒有意義,因為把秘密當成犯罪來表現,這跟犯人自己舉手已經沒什麼兩樣了。」

「——啊?我的頭腦不好聽不太懂,密室殺人不是犯人用來躲避警察的方法嗎?為什麼反而不能做?」

「這可是殺人事件啊,屍體所在的房間如果是密室就證明並非是門外之人乾的。為了不造成任何人的困擾所以把該處封閉,這就是密室的意義。

也就是說,只要處於密室,就一定得是自殺事件。如果開啟密室後發現有人被殺,還會引起你想成明明無人進入,犯人怎麼殺死被害者?——那這種隱瞞罪行的方法,基本上是錯誤的。

這樣你懂嗎,密室的意義就是自殺,要安排成密室就不能讓人認為有下手殺害的犯人。

若是把密室當成殺人現場,就失去安排成密室的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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