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我伸手又捶了他一下,「還不都是你!都是你害的!」
末一一把抓住我的拳頭,裹在手心裡,他的手大大的,掌心的溫度還是那麼熟悉,那麼令我安心。
我抬頭看著他,他也直直地看著我,我們都沉默了。夜太靜了,沒人說話的時候,彼此的呼吸聲聽得這麼清楚,我甚至能聽見他的心跳聲,我感覺到了他的不安,他有些困難地開口問我:「彤彤,你願意跟我走嗎?」
「一起亡命天涯。
「從此,整個世界只有我們倆。」
我眨眨眼睛,望著他,明亮的月光照在他的臉上,我看見他俊美的臉龐,微微皺起的濃眉,漂亮的鳳丹眼中帶著一絲緊張,他的手緊緊地握著我的,我能感覺到他手心的微微顫抖。
我抿了下嘴唇,輕聲說:「你殺了人。」
他以為我拒絕了他,眼裡閃過一絲悲傷。
我再也忍不住了,抿著嘴唇,望著他笑:「即使你殺了人,我也是如此愛你。」
他聽了我的答案,輕輕地笑了,嘴角揚起我喜歡的弧度,他用力地抱住我,用不敢相信的語氣說:「笨蛋!你居然真的答應了,真是個笨丫頭。」
我抬起手,用力地擁抱他,輕輕地笑了。
好吧,從此之後,世界只有我們倆。
【五】
其實,這不是我和末一第一次私奔了,我們私奔的次數兩隻手也數不過來。小的時候,他被虐待,我也好不到哪兒去,我們家的情況也很複雜,父母早就離婚了,我判給了媽媽,媽媽改嫁之後,又把我踢給了爸爸,爸爸早就有了新的家庭,有妻子,有兒子。可想而知,我在爸爸家裡也不好過,冷言冷語是家常便飯,隨手打罵也不稀奇。
所以,我和末一總覺得,我們是被遺棄的孩子,我們一想不開就會兩人手拉手跑掉,有的時候一個星期,有的時候一個月,家裡的人早就放棄了我,也不想管我,當然也不會想來找我。每次來找我們回去的,居然都是末一的那個有精神病的爸爸。
想想,其實末一的爸爸真是一個奇特的人。
為了怕被警察抓住,我們倆不敢坐車,不敢走大路,只敢在鄉間小道上走。餓了,就去買一些便宜得不能再便宜的食物,兩個人分著吃。困了末一就找一個隱蔽的牆角,讓我坐在裡面,他坐在外面,我靠著他,他靠著牆,就這樣互相依偎著睡一晚上。
山間的小路上總是開滿黃色的小野菊,末一隨手掐一朵,就往我頭上戴。我不喜歡,總是搖著腦袋拒絕。
他就一臉認真地看著我說:「好看,真的好看。彤彤戴著吧。」
我還是搖頭:「這麼好看你自己戴呀。」
然後我就摘了朵野菊花往他頭上戴,他也不反抗,笑眯眯地讓我戴上,然後還歪著頭問我:「好看嗎?」
我總是眯著眼睛呵呵地笑:「好看,太好看了!」
他伸手取下頭上的花朵,戴在我的耳邊,輕輕地將我的髮絲撩到後面,柔柔地望著我說:「不及你好看。」
然後,我的臉就會慢慢變紅,他總是這樣,毫無預警地就說一些讓人心跳的甜言蜜語。真是討厭,討厭死了!
我們順著長長的火車軌道往前走著,沒有方向,沒有目標,只是不停地走著。每天,從我們相握的手上流出來的汗,就能浸溼好幾張餐巾紙。可不管怎麼熱,不管手上流了多少汗,他都不會放開我的手,或牽,或十指交握,或小指相勾。
當時我想,只要有他在,這一路,即使沒有盡頭也可以,這一生,即使沒有目標也可以。
那天,我們路過一個小飯店,繚繞的飯香勾得好久沒吃過一頓飽飯的我連口水都差點流下來了,末一看著我這樣,好笑地颳了一下我的鼻子,嗤笑道:「饞貓。」
我嘟著嘴巴看他:「我餓了。」
「那進去吃吧。」
「沒有錢。」
「沒關係的,我有辦法。」
「什麼辦法啊?」
「先吃再說,相信我。」
好吧,我相信了他,有些忐忑不安地走進飯店,點了幾個炒菜,飽飽地吃了一頓。末一看著我,只是笑,不停地將炒菜裡的肉絲夾給我。
我停下碗筷,說:「你也吃啊。」
他嗯嗯地點頭,卻依然將菜盤裡所有的肉絲都夾給我。
吃飯的途中,他去上了個廁所,回來後問我:「吃飽了嗎?」
我點點頭:「嗯。」
「來,站起來。」
「嗯。」
「我說跑你就跑。」
「啊?」
「跑!」說完,他拉著我飛快地往外跑,我跟著他不停地跑啊跑的,不時擔心地回頭往後看,生怕老闆追上來,但也許是我們運氣好,老闆並沒有追上來。
我們跑了很遠,才停下來,末一跌坐在路邊使勁笑著,我生氣地踹他:「你說的有辦法就是吃霸王餐啊!」
「豬啊你!
「怎麼能這樣呢!
「這樣是不對的。」
末一不說話,看著我生氣的臉笑,我不理他,忽然覺得悲憤,難道我們以後都得靠這種坑蒙拐騙的伎倆度日了?
我們才十七歲,難道我們的一生都要像這樣,像見不到光的老鼠一樣躲躲藏藏,像流浪的貓狗一樣,永遠也吃不上一頓飽飯?
我咬著嘴唇看他,忽然,我聽見自己說:「去自首吧。」
末一的笑容僵在臉上,我也呆住了,我沒想到自己會說出這句話。他抬頭看了看我,然後又低下頭來,輕聲問:「這樣的日子,已經夠了是嗎?」
我猶豫了一會兒,卻也還是點點頭。
「也是……」他苦笑了下。
「彤彤,其實我不怕坐牢。」他頓了一下又繼續說,「只是我進去了,誰來照顧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