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殺死孩子;
8、堆積屍體;
9、換掉血衣;
10、離開現場;
*注:表面看來,我與死者無直接關聯,無仇恨。
所以,大作家是在倒推?先把自己當成兇手,再往後推自己應該要做那些事?
此外,又列明瞭很多本案的細節和線索,譬如「39碼鞋」、「腳套手套」;「死者性格要強,曾與同事起爭執」;「管教孩子嚴格」;「夏令營繳費通知書」;「兒童感冒藥」;「每天回家午休」;「前夜與外甥大吵一架」等等。
甚至還畫出了死者生前每天的活動路線、小區地圖;外甥李必冉常去的網咖分佈圖……
密密麻麻一整版。其實這些資訊,尤明許他們也整理過,但基本是分工合作,每個人負責一條線。不像這人,幾乎把所有的資訊都堆在一起,而且前後沒什麼邏輯,似乎是想到什麼,就往上寫。
這時殷逢回過頭來,看到了她。他原本眼眸還空空冷冷的,像在發呆,一下子就好像被點亮了,從凳子跳下來,笑著說:「你回來了!」
尤明許也不客氣,直接在他空出的凳子坐下,翹起二郎腿,抄手,又看了看其他三面黑板,幾乎囊括了兩起案件所有案情、人員、口供等資訊。
尤明許心裡忽然有那麼一絲觸動。畢竟殷逢不是警察,受害者們和他也沒關係。可他卻這樣認真努力。
她招招手,示意他彎腰,方便自己揉了揉他的腦袋,說:「辛苦了。」
殷逢微微一笑,說:「本英俊不怕苦。」
尤明許也笑了,問:「尤英俊,弄了這麼大陣仗,有什麼發現嗎?」
他張了張嘴,剛要說話,又癟住,然後目光遊向一旁,慢吞吞地說:「要是有發現,阿許給我什麼獎勵?」
尤明許:「你想要什麼獎勵?」
他顯得很隨意的樣子,說:「那就隨便要一個吧:案子破了,你帶我出去玩一天。」
尤明許盯了他兩眼,失笑,爽快地說:「行,你挑地方。」
殷逢的臉上頓時綻開喜不自勝的笑容,眉梢眼角都在嗖嗖嗖放光,他說:「我把謝惠芳案嫌疑人的犯罪側寫畫像做出來啦!」
尤明許眉頭輕斂:「說說。」
殷逢側過身,面向另一黑板,尤明許循著他的視線望去,那裡果然寫著幾排結論,他說道:「第一,謝惠芳案的兇手,年齡在15-20週歲間,男性。至少中等身材,並不瘦弱,經常從事一些體力活兒或者鍛鍊。
第二,他來自一個非常糟糕的家庭,缺少父母和長輩的疼愛,他對此毫無感受;
第三,這是他第一次殺人;
第四,他經常閱讀一些刑偵或暴力小說、電視劇,對此很感興趣。
第五,他心思縝密,善於忍耐,心態扭曲。因此他的心理應激程度很低,也就說,他很容易受刺激,引起情緒強烈震動,進而殺人。」
嗓音清清爽爽地說完這些,殷逢扭頭看著尤明許,說:「其實我幾天前就猜出答案了。但是我們搞心理學的,也要講究證據。罪犯在犯罪現場的種種行為就是關鍵證據,指向了上面這則畫像。而畫像,又為我們指明瞭嫌疑人。現在,阿許知道要去抓誰了嗎?最近出現的人中,有一個,是完全符合這個畫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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