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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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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明許不吭聲。

每個案件相關人的腳碼,他們都登記過。但兩個案子沒有併案調查,誰也不會往這方面想。眼前這人是怎麼想到,把兩個案子聯絡到一起的?而且,如果她沒記錯,李必冉的腳是38碼,劉若煜是39碼。

「徐嘉元案的兇手,沒有謝惠芳案謹慎,他沒有戴腳套。只要把現場血腳印,和李必冉的鞋印花紋對比一下,就知道了。小孩子不一定洗得乾淨,說不定還能發現點別的,譬如血跡和現場泥土。」

「腳印我會查的。」尤明許說,「可還是太牽強了。不能因為兩個案子青少年所處的環境有相似之處,就斷定他們是兇手。我寧願他們不是兇手。」

殷逢聽了,居然微微一笑,說:「阿許就是心軟。可如果仔細想想,就不覺得牽強了。兩位少年並不只是所處環境相似而已。是兩起案子太相似了。明明是仇殺,兇手對受害者十分熟悉,最後的調查結果卻都指向陌生人。

而這個時候,恰恰兩起案子裡,與受害者剛剛起過劇烈衝突的兩個人,腳印都和對方案件裡的嫌疑人一致,那麼巧,兩人的腳碼都是同齡人中偏小的。而且很重要的一點,他們都基本符合對方案件裡的犯罪畫像。這要是湊巧,就太湊巧了。」

尤明許再也坐不住了,掉下椅子往外走:「我現在就去查。」殷逢立刻跟著,到門口時,他說:「你不要穿睡衣出門!」

他不說這個,尤明許還真忘了自己穿著睡衣,衝進家裡臥室,迅速換了套衣服出來,說:「走吧。」

尤明許一邊走,一邊問:「你是怎麼想到,把兩個案子聯絡到一起的?」

殷逢答:「徐嘉元室友說的一句話:他說案發前幾天,劉若煜還和徐嘉元一起,去市裡網咖玩了。工廠附近鎮上,網咖是不缺的,為什麼專程跑到市裡去?而且我在腦子裡計算過,從工廠出發,最方便最近到達的商業區,就是李必冉泡網咖的那條商業街。如果劉若煜讓李必冉來工廠認人,就會留下目擊證人和證據。但是把徐嘉元帶去網咖,讓李必冉看個夠,都沒人會注意到吧。我覺得劉若煜一定看了很多刑偵小說,很機靈了。不過,這種交叉殺人的特點就是,如果沒有識破,你就怎麼也找不到線索;一旦看穿,那證據就是一把一把的。」

尤明許腦子轉得飛快,殷逢的這番推理,依然是假設遠多於實證。但是,如果按照這個思路去捋,兩個案子都豁然開朗!而且之前困擾警察的情況,全說得通了。為什麼他們的刑偵經驗和現場作案風格,都指向熟人作案。可是有嫌疑的熟人,都有確切的不在場證據?因為他們交換殺人了。

她掏出電話:

「樊佳,立刻查一下謝惠芳案發那天晚上,劉若煜的行蹤。」

樊佳:「噯?」

「許夢山,我記得那個網咖老闆說過一句,謝惠芳案發之前一天的晚上,李必冉是和一個朋友一起來的。查監控,我要知道那個朋友是誰。」

許夢山:「好!」

夜色已深,兩人打了個車,尤明許說:「去三中。」

三中正是李必冉就讀的學校。殷逢聽到後,讚許地點頭:「阿許和我想的一樣,柿子先挑軟的捏。」

尤明許倒不想否認這一點。靜了一會兒,又說:「我倒希望,這兩個案子,不是這樣。」

他們都沒注意到,一輛原本停在尤明許家小區門口的黑色轎車,也在黑夜裡啟動,遠遠跟了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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