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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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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遠又說:「跑運動會的時候肝區還疼不。」

遙遠摸了摸譚睿康的肋下,譚睿康說:「不疼。」

「這裡呢?」

「這裡?」

譚睿康抓著遙遠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口上,不說話,安靜地注視著遙遠。

遙遠側頭看他,兩人彼此看了很久很久。

他反覆在腦海中對比當年譚睿康來到他家的那個模樣與現在的容貌。

完全不一樣了。

那時候的譚睿康就像一塊黏糊糊的口香糖,頭髮油油膩膩,穿一雙回力,襪子還破了兩個洞。

現在他穿著洗得乾乾淨淨的襯衣,脖頸上有股淡淡的好聞氣味,頭髮剪得很短很精神,戴著遙遠給他的表,穿八十塊錢一雙的襪子,吃壽司會蘸芥末,認識牛市,會看大盤,聽得懂粵語,會唱k歌之王。

他的領帶只有遙遠會打,離了家就被打得亂七八糟跟紅領巾似的,他買衣服只聽遙遠的,遙遠讓他穿什麼他就穿什麼,從襯衣到襪子到內褲,全是他包辦。

他買什麼,賣什麼,只有遙遠才知道,吃什麼,喝什麼,都是他說了算。

那些年裡他們一起上學一起等車,一起大笑一起淋雨,一起鬱悶一起開心,就像一個髒兮兮的橡皮泥猴子,在遙遠的光芒中脫胎換骨,這些年裡,是他親手把猴子捏成這副乾乾淨淨的可愛模樣。這是他自己給自己捏的一份禮物,本來想算了不要了,隨手扔了吧。

現在看來看去還是捨不得,畢竟花了這麼多心血。

畢竟他除了是譚睿康之外,還是他哥。

似乎從他來到他家,坐在沙發上的那一刻,他們就註定了彼此無法割捨,漸漸融入對方的生命……不,應該說是在外公家的院子裡……二十年前的那一天。

不管趙國剛做過什麼,有多老多醜,只要他站在廚房裡給他做飯,遙遠就愛他,譚睿康亦然。

他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他靈魂裡的每一處,都有遙遠的印記。

組成這大猴子的每一寸橡皮泥,不管是外表還是內裡,都被印上了遙遠的指紋。

遙遠說:「我可能那個時候就有點愛你了。老喜歡整你,讓你出醜。」

譚睿康又抬眼看電視上的片段,十年前,他抱著遙遠,高興地拼命揍他。

「我愛你。」遙遠小聲說。

「小遠,我可能……我覺得我也愛你的。」譚睿康道:「我那天,我……有一天……我坐在那邊家裡,桌子上放著你給我的手錶……我看到背面……」

他摘下表,說:「小遠,這字是你刻上去的嗎。」

遙遠親了親譚睿康的唇,這一次,譚睿康沒有推開他,唇分後他吻了吻遙遠的臉。

那天晚上他把枕頭搬了過來,每天抱著遙遠睡覺,黑夜裡遙遠時睡時醒,譚睿康便下意識地收攏手臂,把他抱在自己的身前。

遙遠早上起來,挎著個包,戴著耳機就走了。

譚睿康去了趟公司,下午回家見沒人,手機關機,當場就嚇呆了,打電話給趙國剛,不在趙國剛那裡。

「小遠?」譚睿康開車到處轉,找遙遠。

「小遠——!!」譚睿康吼道。

他的車在路上擦了下,對方一直給他道歉,譚睿康忙擺手無所謂,把車子扔在路中間,轉身跑了。

譚睿康四處跑,正在想要不要報警,卻看到公車站前站著不少學生,都放學了在等車。

冬天的黃昏,快放寒假了,樹杈光禿禿地伸向天空,灰白的天幕下,操場有很多初中生在踢球。

圍牆外站著個人,在遠遠地看。

三中的體育場上時不時響起幾句叫喊,學生們面容稚嫩,神采飛揚,一群初中生個頭不高,卻推來推去,鬧得正起勁,襯衣捲到手肘,褲腿捲到膝蓋。

每一個人都非常非常年輕。

「你到這裡來做什麼。」譚睿康道。

遙遠:「看看母校,隨便走走,怎麼了?」

譚睿康鬆了口氣,還好沒聽見他說「我剛放學」,否則真不知道是哭還是笑了。

「走吧,回家去,晚上蒸佐口魚給你吃。」譚睿康說。

遙遠拿著杯奶茶,又去給譚睿康買了杯,周圍的女孩都注意到他們了,兩人的搭配很奇怪,遙遠穿著毛衣圍著圍巾,還挎個學生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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