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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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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十六歲時,我的綽號叫作「大櫻桃」。

櫻桃,是我的名字「陶瀅」的諧音。我的同桌夏薇薇說:「陶瀅,你和櫻桃還真像啊!你知道嗎,櫻桃的保險期只有不到20天,所以是最最容易腐爛的水果。」

她說這句話的時候高高昂起頭,白皙的面孔和修長的脖頸一起劃出一道好看的弧線,在上午燦爛的陽光下鍍上金色邊緣。

而在我周圍,會響起零零落落被壓抑住的笑聲。

我不理她,只是低下頭很努力地看一本書。可是書上的字我一個都看不進去,因為周圍那些刻意掩飾的笑聲讓我的大腦裡漲滿支離破碎的尷尬與恥辱。我的手在輕輕地抖,有什麼東西濡溼了我的睫毛,可是卻又梗阻著,哪怕眼眶漸漸酸澀,也不肯湧出來。

十六歲,這就是我委屈的青春。

可是我有什麼資格反抗呢?十六歲的我有張胖乎乎的臉,臉上還有些影響視覺效果的青春痘;成績不好,在71人的班裡考六十幾名;也孤僻,只是一個人偷偷看很多課外書,被老師抓到很多次,檢討寫了很多份。不美麗,不聰慧,不合群,不上進,所以沒有人喜歡我。

並且,在不美麗、不聰慧之外,我還是個左撇子。

雖然我的手和任何女孩子的手沒有區別——白皙、修長,看上去還很纖細。可是,我的左手,它有它的靈魂:它像別人的右手一樣,可以寫一手漂亮的鋼筆字、可以在課本的頁首頁尾畫很多栩栩如生的動畫小人,也正是因為這些,而顯得太過與眾不同。

沒有人願意坐在我的左手邊。

因為那將意味著:當別人抄筆記抄到熱火朝天的時候,只是不經意間,被我左邊手肘一碰,一行字就此歪開去,萬劫不復。甚至於「啪啦」一聲響,手中的筆便落到了地上。或許只是很脆、很小的一聲響,然而因為頻繁,卻總能換幾分目光:同情的、厭煩的、幸災樂禍的。千奇百怪的目光,挾裹一點難為情,讓我變得愈加尷尬。

所以,沒有人願意做我的同桌。

而每到這個時候,我總是能聽見夏薇薇故意放大的嘆息聲,以及她的抱怨:「櫻桃就是容易爛,粘乎乎地討人厭。」

我咬緊牙關,沉默。只是一隻手把手中的筆緊緊攥住,直到手背上露出清晰血管的脈絡。

十六歲,這就是我隱忍的青春。

夏薇薇是那樣的女孩子——從省城到我們這個海邊小城來借讀,家境一定是不錯的。雖然不漂亮,不拔尖,但樣樣都算說得過去。是喜歡說話的女孩子,習慣了隨時隨地表達自己的見解,哪怕是那些刻薄的評價。

而且我知道,為了換座位,夏薇薇至少找過班主任3次。只是班主任並沒有同意夏薇薇的要求,她只是互換了我和夏薇薇的位置——現在,夏薇薇坐在我的右手邊。於是,我再也沒有碰掉過夏薇薇的筆。

可是因為教室小,橫向的每兩排課桌是挨在一起的。而班裡也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就是每兩週大家的座位就按照順時針的方式向右挪一排,據說這樣可以保護視力。於是,每兩週就有人要挨著我坐,也就總有人要被我碰來碰去。

漸漸地,我習慣了看左手邊同學皺眉頭的樣子,或許還有不耐煩的牢騷聲。

除了沉默,我還能做什麼呢?

16歲,生命的全部價值在於上課和考試。成績好的時候會很開心,成績不好的時候卻只能對自己表示憂傷。

對話常常是這樣:

「你第幾?多少分?」語氣平靜,帶點關心的好奇。

「不能說,丟死人了,還是你好,九十幾?」豔羨,或許還有幾分脫不掉的小嫉妒。

「不頂事,九十幾也考不上大學,我偏科。」說著說著,終究還是拐到高考上來。

大家都是這樣走過的吧?

可我不是。

十六歲,我不喜歡那些翻來覆去換湯不換藥卻仍然讓我聽不懂的習題,不喜歡那些滿嘴都是「大學」、「高考」的神經質一樣的老師,我知道自己這樣肯定考不上大學,可是我也不知道考上大學會有什麼好處——因為我壓根不知道我該考哪裡、學什麼,對我來說高考是個沒什麼意思的命題,忽略得久了,漸漸也就覺得和我沒什麼關係了。

其實所有人都不知道:我每天到學校裡上課,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其實不過是因為除了上學之外,我不知道自己還可以到哪裡去。

看得出來,班主任王老師對我很頭疼。

就好像現在——這是王老師本月第三次站在我面前大發雷霆。

「陶瀅,你還要不要高考了?」王老師花白的頭髮氣憤地顫抖著,她的手裡抓著我剛看到一半的小說,四下裡靜悄悄的,沒有聲響。

是外語課,班主任王老師的外語課,而我卻在看小說!

我起立,垂手,低眉順眼。又不是第一次被抓到,早就沒有羞赧或者沮喪。餘光能瞥到周圍的人:有人抬頭,然而很快又低下,埋頭看英語課本。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未來,我和他們毫不相關。

「陶瀅,叫你家長來。」老王努力抑制著自己的憤怒,可我還是能感受到巨大的能量,或者說壓力,在我周圍鬱積。

我不說話,只是低著頭。

這時候,在我左前方的位置,有一道目光看過來。或許只是不經意,可是我抬頭的瞬間,突然撞上他的目光。

那一瞬間,突然呆住。

是張懌?!

是這個班裡,唯一不希望在他面前表現出自己狼狽、尷尬的那個張懌啊!

我的臉瞬間紅了,好像終於想起什麼一樣,恨不得有一條地縫突然裂開,把自己埋進去,越深越好。心裡只想著:你為什麼要回頭看?為什麼偏偏是你回頭看?為什麼偏偏在這個時候回頭看?又為什麼看的偏偏是我?

一顆心,一顆那麼不知悔改、無所謂的心,好像深海沉船,頃刻間便已墜向無邊深淵。

1-2

我們班的張懌,就像一則傳奇。

他是這個年紀的男生裡為數不多的乖孩子之一:永遠按時完成作業,認真回答問題,筆記一絲不苟,總是把校服釦子全部系得規規矩矩的,左胸前認真佩戴校徽。他站在那裡的樣子就好像一棵挺拔的小白樺,樹葉子被陽光照耀,反射出金燦燦明亮的光。

帥氣的男孩子,在16歲這樣的年紀本身就很引人注目。而假使他的學習成績又很好的話,那簡直就是相當完美了。

張懌偏巧就是這樣,剛結束不久的全市中考,他是全市第一名。

他坐在我的左前方,從我的座位到他的座位,直線距離不到1米。我只要抬起頭看黑板,眼睛的餘光就可以看見他的後腦勺,還有右邊的臉頰。他回答問題的時候,普通話很標準,聲音很好聽。

我很喜歡他。

喜歡往往是有原因的,是悄然增長的情緒,在不經意的時刻突然破土而出。

那是剛開學不久後的一個週六,不放假,因為要補課。所有同學都在複習功課,我照例又在看小說。

夏薇薇瞥了我一眼,沒說什麼。

我知道她並不喜歡我——她自己說過,一個女生可以笨而美麗,也可以聰明而醜陋,但假使不美麗又愚笨的話,那才真是無藥可救。

而我偏偏就是那種無藥可救的女生,所以被厭惡也是天經地義。

課間的時候我去上廁所,隨手把小說塞到桌子下面的桌洞裡。因為是隨手放上去,所以沒怎麼放好,後來想起來,當時那本書露出一角,斜斜地放在書包上面,好像輕輕一碰,就要掉下來一樣。這種十分危險的地理位置,是事件得以發生的條件之一。

是在我回教室的時候,就在我將要踏進教室的剎那,我突然看見了老王的背影,她在同學們身旁走走停停——看看這個的作業,看看那個的課本。

就在老王快走到我座位旁邊的時候,夏薇薇猛地晃一下桌子,「啪啦」,那本課外書就掉在了地面上!

我不由自主地在教室門邊頓住了腳步,下意識地捂住了嘴!

老王的視線因為這本書而突然掉轉過來,那一刻,站在門口的我要很努力,才壓抑住即將脫口而出的尖叫!

那本課外書,就那麼安靜地躺在兩排課桌之間的地面上,淺淺橙色的封面,不怎麼用低頭就可以看見上面清晰的書名:《小王子》。

那是媽媽帶回來的新書,中英文對照,彩色插圖,精美得很。我喜歡極了,已經看了很多遍,那隻痴情的狐狸、那朵驕傲的玫瑰花,它們在遙遠的星球上,孤單而又執拗地守望愛情。

可是,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故事發生了關鍵性的轉折——正在做習題的張懌看見王老師走過來,急忙站起來請教一道英語問題。站起來的時候他被椅子絆了一下,順勢就往後退了一步,恰好就踩在我的新書上!

我站在門口,清楚地看見他愣了一下,低頭,撿起了那本書。

王老師也在這時走了過來,她看見張懌撿書,便問:「這是你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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