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時候有信,很多,漸漸的少了。寫信時候不過三兩行字:最近很好,打工還有點辛苦。她知道他在便利店搬貨物,在中餐館洗盤子,和所有留學生一樣,沒有特別的經歷。只是,第三年畢業的時候,他沒有回來。
他繼續讀博士,他說,需要繼續讀兩年。兩年之後他說有好機會要鍛鍊,進了一家國際級大公司,一簽5年的合同,他說站穩腳跟就來接她。
而她,大學畢業了,在一家公司工作,朝九晚五。頂頭上司時常暗示些什麼,旁邊格子間的小夥子,時常來送花。她愛的他,卻忙得連她的生日都忘記。我寫到這裡,你會不會猜:他如舊戲裡的陳世美,不同的是他敷衍她、不娶她也不傷害她,原來不過是因為他忙、他不屑?
那麼你錯了。故事的結局是他在她28歲那年真的回來,拿一大束玫瑰出現在她面前時,眼睜睜看見她新房裡大紅的喜字。
玫瑰落一地慘烈的花瓣,他說:我說過我會回來的。
她卻只能說:對不起,我等太久,久得讓我以為你不會回來。有些許諾,久得連我們自己都承受不起了。
他不知道,她何等愛他,她只是恐懼——那些看不到頭的許諾,令她恐懼。她不是擔心他的背叛和自己青春的虛耗,她只擔心,謎底揭開的剎那,天崩地陷的瞬間,如果是最惶恐的那種結局,自己會一頭栽倒,甚至沒有肩膀來依靠。
她終究是愛他的,但是她只是任時間沖刷掉了某些對於許諾的執著的固守,沖刷掉了某些自信。不過是平凡人家的女兒,沒有先知先覺的能力。
他絕望:我許諾過的事情,我當然會做到。
可是對不起,這個世界上,不是每個男人都如此高尚,也不是每個女人都真的堅強到能敵住時間的淘洗。
所以,更多女人寧願和男人一起捱苦日子,也不願意聽他那句許諾:等我過好了,就娶你。雖然她明知一紙結婚證書也說明不了什麼,甚至知道男人不愛的時候就是不愛了,離婚也不過籤個字那麼簡單。可是,她還是願意要這樣的一個許諾,讓她看得見、摸得著的一個許諾。
儘管,一直想說:他肯和你在一起,就是最好的許諾。可是連我們自己都知道,如果要我們選擇,我們寧願要一個紙上的許諾,而不是嘴上的許諾。儘管現實生活中,只要是許諾,就有食言的可能。
所以,不管你是男人還是女人,記得在給對方一個許諾的同時,要給對方信心,要讓對方知道這樁許諾不是朝令夕改的小孩子過家家的把戲。如果你做不到這一點,那麼,不僅要學習忘記某些別人許給你的許諾,也要試著做到:不要輕易地去許諾什麼。
所以,要忘記某些許諾,是因為不是所有許諾都有一個「某年某月某日」的標籤。所以,忘記某些許諾,只不過是為了讓我們不再對某些空頭支票心存幻想。也是為了,讓我們在踏實的生活中,要給別人結果,而不是那些僅僅作為預言存在的美麗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