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咯咯咯!」我把牙齒咬得山響,「蠟筆小丸子」要燃燒啦!
「晶晶,那個被女生圍得裡三層、外三層的傢伙,不就是‘聾啞人’嗎?」永旭很支援我對蕭憶楠的稱呼,而且,每次提到蕭憶楠的名字,永旭的眼睛裡就會出現兩顆即將爆炸的小手雷,同性相斥的現象在他身上顯露無疑。
「什麼‘聾啞人’?!蕭憶楠是我的超級偶像,你再誹謗我的偶像,有你好看的!」麗香的一隻「小豬手」搭在我的肩頭,似乎在求證什麼,「晶晶,你來評價一下,蕭憶楠是不是比永旭帥多啦?」
沒想到,推來推去,引發「香旭戰爭」的導火索竟落在了我的身上。人家楊貴妃是身系萬千寵愛,我這弱小的身板兒卻身系萬千火藥,天壤之別!不過,我「蠟筆小丸子」要是連自己的兩個死黨都擺不平,也實在太愧對華梵市的父老鄉親了。
「麗香公主,你和永旭吵架的工夫,你的超級偶像已經被生吞活剝了,如果還想得到一些殘骨碎渣,就別耽誤啦!」
這話果然見效,眨眼間,麗香也變成了蒼蠅守護團中的一員猛將,「飛」到了蕭憶楠那塊「香餑餑」身邊,憑藉一身精悍的「縮骨功」,成功地靠近了「凍」得比鐵餅還要硬的「香餑餑」。我真擔心,麗香的牙齒很可能會被無情地崩掉幾顆,畢竟吃東西也要付出代價的,何況是人人想吃的好東西呢?
「晶晶,還是你最有見識,看看那幫沒見識的女生,居然把‘聾啞人’當成蜂蜜一樣,恨不得多吸幾口!」永旭絕對是在嫉妒,一定在恨老天為什麼沒有把他生得像蕭憶楠那樣「養眼」。掉過來想想,蕭憶楠那樣冷冰冰的傢伙,竟也能有機會為大眾作點貢獻,至少可以讓大家節省一些「護眼霜」、「眼藥水」什麼的,多看他幾眼,也就當作洗眼睛了。
「好在是蜂蜜,多吸幾口也無妨,要是換成鴉片,可就真的禍國殃民了。」其實,在我看來,蕭憶楠和鴉片也差不多畫等號了,連自己的姐姐都會傷害的人,還想成為甜絲絲的蜂蜜?做夢吧!
「說得好!」永旭對我佩服得五體投地,「麗香真是不爭氣,天天看到我這個大帥哥,竟然一點免疫力都沒訓練出來!」
不好,我突然覺得有些反胃,胃酸正在以一個跟頭十萬八千里的速度翻滾,只差噴薄而出了。永旭是我的青梅竹馬,我真不想說他什麼壞話,更不想當著他的面嘔吐,可是,他剛才的話實在是觸動了我的胃酸控制神經,儘管我用自己的深厚內力抑制住了嘔吐的衝動,但牙根兒還是在不斷冒酸水!
「請大家不要這樣!你們這樣做,楠只會更加不高興!」一個溫和如春風的男聲從我們身後飄了過來。
又是一個帥哥!人說「靈梵高中人傑地靈」,果然不假,地不夠靈,哪能吸引這麼多養眼的男生!
「赫,交給你了!」蕭憶楠冷漠的表情在見到新帥哥的時候,變得稍微柔和了一些,而且這也是我第一次聽到他略帶溫度的講話聲。
不相信?我可有證據!前兩次見到他的時候,我都會不由自主地打噴嚏,什麼原因?凍的!這次雖沒什麼大變化,但至少我沒有打噴嚏,可見溫度是絕對不同的!
「大家好!我叫池佳赫,是楠的朋友,你們有什麼東西想送給楠,我代他收下,但請你們儘快離開,好嗎?」池佳赫含笑的眼眸,親切的話語很快吸引了不少女生的眼球,她們彷彿被施法一般,迅速從蕭憶楠身邊轉移了陣地,「這就好了,謝謝大家配合!楠最不喜歡無故打擾他的女生,請大家記住這一點,以後就知道怎樣做了。」
嗯,表現不錯嘛,值得嘉獎!僅僅兩分鐘的時間,這個名叫池佳赫的男生已經讓我刮目相看了。
「這位同學,你也是楠的……」大概是收東西收習慣了、機械了,池佳赫居然主動向我走了過來。
「抱歉!我沒有任何東西給他,更不會對冷血動物感興趣。」我開門見山地回答池佳赫,「不過呢,如果動物保護協會強制要求我對‘冷血動物’增加一些愛心,我會考慮的。」
永旭像個木偶似的在我身邊悄悄鼓掌,池佳赫則在一陣驚訝後繼續保持溫暖的笑容,至於兩米之外的蕭憶楠,依舊冷冷地望了我一眼,旋即沒有任何表情地與我擦肩而過。這大概就是那句「赫,交給你」的真正含義吧。
「這位同學,你似乎對楠有些誤會,不過,認識你很高興!」池佳赫優雅地推了推眼鏡,用那雙含笑的眸子看著我。
「羅晶晶!如果你不是蕭憶楠的朋友,我會更高興認識你!」我也給了他一個甜甜的笑容。
「晶晶,你不是我見過的女孩子中最漂亮的,卻是最有勇氣的!」池佳赫意味深長地說出這樣一句話,居然把我這個「蠟筆小丸子」也難住了。
他什麼意思?說我不是美女也就算了,還拽個「有勇氣」的高帽子,別以為狠狠抽我一個巴掌,再給我一顆甜棗,我就會傻乎乎地忘記那個巴掌,還對你感激涕零!這些小兒科的把戲,早被我「蠟筆小丸子」的「火眼金睛」識穿了。
「彼此彼此,敢與冷血動物做朋友,你才是最有勇氣的!」
「嗯?哈哈!晶晶果然不是一般的女孩子!」池佳赫溫和地說道,「在我看來,漂亮的女孩子並不是最引人注目的,有個性的女孩子才最可愛,晶晶很有個性!如果你願意,希望我們能夠成為朋友。」
「好,會有機會的!」
我對池佳赫本人沒什麼壞印象,只是想不明白,他這樣一個溫和親切的男生怎麼能夠與蕭憶楠那種冷酷淡漠的傢伙做朋友呢?人們常說「水火不相容」,其實,水結成冰後,火變為光後,冰和光是完全可以和平共處的,而蕭憶楠與池佳赫就是最好的版本!
「永旭,你先回家吧,我要和晶晶去買東西。」在公車站,麗香拉著我的手,尋找著要搭乘的公交車。
「我和你們一起去,我回家也沒什麼事做,無聊!」永旭那可憐的模樣像只幾天沒吃東西的小貓。
「不行!」麗香堅決反對,一點兒憐憫之心都沒有,「女孩子家的私房東西,怎麼能讓你跟著去買?快走啦!回家的公車來了,上車吧!」
「喂!我……」永旭還沒來得及讓自己變成精神抖擻的「加菲貓」,就被麗香的一雙「小豬手」推進了公交車。
看到公車啟動,麗香還不忘悠閒地拉了拉書包,笑眯眯地向公車裡咬牙切齒的永旭揮手告別。
「晶晶,我們去玉石街!」
我一愣,翹起嘴角,不解地問:「你要買玉嗎?那可不是我們隨便能買的,行家都未必能夠買到美玉呢,我們兩個不更是‘送羊入虎口’嗎?再說,你買玉做什麼?」
「哎呀!你的問題還真夠多的!」麗香笑著說,「這個週末是我奶奶的生日,媽媽買了一塊碧玉送給奶奶,讓我去玉石街取回來。還有,奶奶的生日你一定要來,這是奶奶的命令!」
「遵命!奶奶的生日我敢不去嗎?我以後還想不想去你家!」我輕輕皺了一下眉頭,對麗香說:「今天我陪你取玉石,過兩天你陪我一起給奶奶選件生日禮物,好不好?」
「沒問題!」麗香高興得差點跳起來,突然,她拉著我的胳膊喊道:「晶晶,你快看,那輛黑色轎車好棒啊!」
我無奈地搖了搖頭,真拿她沒辦法。馬路上的高階轎車多了,每天都能看到,早已經見怪不怪了,麗香竟然還能發出這麼強烈的感慨!有什麼好羨慕的?坐轎車的人還不是和我們這些普通市民一樣,每天同樣度過24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