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了大量港臺愛情小說,還有《荊棘鳥》,開始有了夢想——我的夢想就是找到一個大哥,他既像我的父親,又像我的兄長,還像我的戀人。總之,他彌補了我生活裡所有的缺憾。
寫在微機裡的初戀故事
這件事已過去了整三年。
我經常坐在大學的階梯教室裡發呆,想著這件曾經在我的生活中顯得異常重要的事情,現在,它已經隨著環境的改變,隨著我閱歷的增加,被時間的流水沖刷得平平淡淡了——甚至,還有些蒼白。
就連那張曾經讓我銘心刻骨的面孔,也在記憶中顯得模糊甚至有點滑稽起來……
已是暮春了,裙裾飄飄的美麗夏天正向我們走來。天氣涼爽,校園裡四處飄蕩著香香的氣味,我穿著藍格子棉短袖衫、米色的全棉九分褲,赤腳蹬著涼鞋,走在細細的雨絲裡。
「林可可。」有人喊我。
「哎——」我回頭看,是蔡亭,中文系的,住我們隔壁寢室,大家喊她「白菜」,因為她皮膚特白。
「去哪呢?這麼用功?」
我笑了笑,把肩上的書包往上移一移,沒吭氣。
「得了,星期天麼,不出去玩?」
我搖搖頭,笑,還是不吭聲。我想,她要是知道我此刻去機房做什麼,一定好奇不已,而且,說不定還會指手劃腳指教一大通——「白菜」是個熱心腸。
是的,我這個電子系的此刻卻要去寫一篇小說——姑妄稱之,不知寫出來最終能夠算是!
總感到這是一個難解開的情節,在我腦中始終揮之不去。
我想,把它寫出來,算是對自己過去的一個總結和交代吧。
那時候,我是一個異常孤獨的人
三年前,我在一所重點高中上高二。
所有的功課中,我語文學得最得心應手。其實,這好象與天賦有關,我並沒有在語文上下太大的工夫,相反,我對理化感到害怕,所以很重視。但每次語文考試、語文競賽、作文比賽——凡是與語文有關的一切,我總是獨佔鰲頭。
我喜歡看小說,那是一個遙遠的精神家園。看多了,就寫。
一直在校文學社作個小編輯,大家對我的評價,就是「文靜」二字。後來,咪咪告訴我,有個別男生說我的壞話,他們說我「扮酷」。
我並不奇怪,因為每次選班幹,我的票數總是不夠。但是,在異性中沒有好人緣——這對於我來說,並不是一個令人樂觀的訊息。
而我始終改變不了我的冷漠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