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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不是白骨,是琥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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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從來沒有幸福。

原來幸福是可以揪著心臟的,幸福到極致便是不知所措,而後便會感覺到疼。原來喜歡一個人,會有那種心臟快裂開的甜蜜的疼。

在漆黑的樓道里,燈光從縫隙裡散開在樓梯上,她的臉模糊不清。她考了好分數第一個是想著給我看的,像個在討表揚的小孩子。我揉她的頭髮,她拽下我的手,不知道怎麼的就變成面對面擁抱了。黑漆漆的是眼,白生生的是臉,水嫩嫩的是唇。她沒往後躲,大眼睛瞅著我,瞅得我想咬她。

我問,喜歡我嗎?

我想我的臉一定紅得不成樣子,她還是看著我,終於我做了件很卑鄙的事,在她開口之前,湊過去吻了她。那晚的全部記憶,都陷在她柔軟的唇裡,腦子裡持續燃放著煙花。她還是看著我,臉紅紅的,像頭害羞的小獸。

我們相愛了。

十七歲,已經很晚了,在她慢慢變成漂亮的大女孩的時光裡,我沒有參與。不過,等她慢慢變成老婆婆的樣子,我會一滴不漏地收藏。

我想我這輩子都不會再遇見讓我這麼喜歡的人了。這麼一直一直想著這個有點傻的女孩,想著她傻乎乎地折了一枝泡桐花跟我求婚。明明很害怕被拒絕,手都在抖,眼神都在抖,可憐巴巴的,還在裝著無所謂。無論多麼自卑,多麼的沮喪,還在拼命拼命地想著給我並幸福的傻乎乎的孩子。

每次想著這樣的她,都會難過。

其實她真的夠好了,學習差點有什麼關係。她那麼執著地保護著我,拳腳功夫那麼漂亮,像個小女俠。

可是……她從來沒想過要保護自己。

那麼愛一個人怎麼可以呢?像笨笨的烏龜丟了自己的殼,把最柔軟的部分都祼露在我面前,不怕傷害,也不要任何退路,把一切都交給我。每次看到她那笨笨的溫柔的樣子,我真會痛,痛得想哭,想要把她揉進骨血裡,只屬於我一個人。

她太好了,太好了。

我想等到我可以負責起她的人生的那一天,把這個孩子收納在我的殼裡,外面風吹雨打,有我保護她,什麼都不怕。

可是我們還是分開了。

不是分手。

而是悄無聲息地分隔兩地,許多話沒來得及說,許多事沒來得及做,來不及。

現在想想,那時候真的太年輕了。那件事情發生得措手不及,之後母親強硬地將我帶去外婆的老家廈門,對她來說兒子就像棋子,想挪到哪裡,就挪到哪裡。我無力抗拒很多東西,年齡和心智讓我只能走在母親安排的道路上。對於一個男人來說,那是一生都難以抹去的侮辱。

真的,太年輕了,年輕到沒有勇氣,只有滿滿的恨意。

我像許多的混蛋男人一樣給了喜歡的女孩子一堆美麗的承諾,不過是海市蜃樓。我終究讓她自己一個人滿懷希望地去了北京,那裡卻沒有我。我幾乎能想到她多麼艱難痛苦,卻隱忍著,倔強得像頭小驢。

她就是那個傻得說都說不出來,只會委屈自己的笨孩子啊。

我知道,對一個人情根深種是什麼樣的滋味。

食不下咽,精神恍惚,自責而痛苦。我的身體越來越差,本來就在孃胎裡前天胃發育不全,這麼一病,人都被掏寶了。夏珏說,你這樣下去她也是看不見的。她知道什麼,我才不要她看見我這個樣子,沒用的窩囊的,病懨懨的樣子。我討厭夏珏,無比討厭。可是我還是下決心好好養病,堅持吃藥,吃飯,行屍走肉般。

因為,我還是想見到那個孩子,看她過得好不好,只看一眼也好。

不談看情的,純粹的遠遠看她一眼就好。

後來她發生了很多事,她最狼狽,最痛苦時,身邊伴著另一個男人。而我身邊也是有一個女人的,那個女人纏著我喋喋不休,她是母親派來的間諜,她有家庭的支援。如果說以前是好朋友,現在算什麼呢。她又不是那個我愛到心頭肉裡的孩子,我們之間是不可能的。我聽見夏珏與那些所謂的高中同窗幸災樂禍地議論她,她打了人,她被退學,她與老師廝混。她們都唯恐天下不亂,把我當成寶貝的孩子放在地上踩個稀巴爛,我捏緊了拳頭咬牙一聲不吭。

後來我就看見了那個混血的男人,挺拔俊美,有一雙勾魂攝魄的綠眸。他看著我的時候,很清晰的敵意,絕非善類。他把自己的圍巾解下來給她圍上,拉著她的手。她對那個男人笑,真漂亮,帶點羞澀的天真,我嫉妒得要命。

以前就是這個樣子,她對誰都好,不是真的愛情,我這麼安慰自己。

可是為什麼那一刻我清晰的感覺到,這個男人會把幸月萱從我的生命中搶走,連根拔除呢?

那一瞬間,我內心絕望著,荒蕪成一片沙漠。我乾渴,喉嚨冒煙,可是那個男人捧著我的水,慢悠悠地放在唇邊,準備吃幹抹淨。

呵,我就是這麼個沒種的男人,每次說要放開她,讓她過自己的生活。可是還是忍不住去看她。她越來越美,只是瘦得可憐,在道館裡翩若驚鴻,婉若游龍。她的酒量還是那麼差,喝了兩杯就在日式餐廳外的沙發上縮成一團,可憐巴巴的小蝦米。她看著我,清醒無比的外表和爛醉如泥的大腦,她像個小賊一樣笑,若薰啊,你老在我夢裡搗亂。

我的眼淚轟然炸開,你這個笨蛋,我到底,到底欠了你多少?

真的,太喜歡一個人,也是一種病,我已經病入膏肓。可是我只能把她趕走,我能怎麼辦呢,連我自己都沒自信給她幸福的時候,只能把她趕走。可是那孩子到底能有傻啊,不僅傻,還愣,一聲不吭地跑去做替身演員。有一天我安排的眼線跟我說,有個替身演員燒死了,房間號就是她的那個。

以至於後來中間的過往我都不再記得,我只記得自己很平靜,只想著把她的骨灰帶回來,然後陪她一起去另一個世界。

內心的那種虛無的黑暗的幸福感,在看見她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時,徹底崩潰了。忍不住了,裝不下去了,也放不開了。我已經離開她四年了,再不相愛就老了。

她真的一點兒沒變,又剝掉自己的殼,乖乖地陪在我身邊。真的太幸福了,每天都像是偷來的,世界末日一樣的惶恐的幸福。她的身體那麼漂亮,在我的懷裡,那麼乖,看著我笑,傻傻的。

我沒有再敢提起那個綠眼睛的俊秀男人。只要牽扯到他,一切都是不對勁的。她對他的感情並不單純,他們曾經做過戀人,後來亦師亦友。因為那個男人對她好過,所以她滴水之恩湧泉相報。

她什麼都能忍,即使委屈。

可是沒有男人在長久接觸後,不沉醉在她那雙歲月靜好的眼睛裡。

當我看見他親吻她的照片裡,全身刺痛,痛得無可抑制。我憤怒,水沮喪,甚至眼睛發熱。她像做錯事的小孩那樣安靜,不辯解,也不驚慌,只是認真地對想看她笑話的人說,我願意跟著他,即使他有妻子,我什麼都不怕。

所有的痛好像都被這一句話填平了,那些自私自利的人怎麼能懂得她的珍貴。什麼家人,什麼朋友,我全都不要了,蒼天可鑑,我顧若薰此生唯一所愛的人只有幸月萱。只要我帶著她離開,去一個那個狐狸眼男人再也找不到的地方,任何男人都找不到的地方。

我要把她護得好好的,誰都覬覦不到。

我對她的佔有慾,已經強烈到連自己都想象不到的地步,恨不得金屬藏嬌,這輩子她只看見我一個人。

我對她說,我們出國吧,什麼都不要了。我知道她一定會同意,她會裝作高高興興地同意,可是內心還是會痛苦。她那麼善良,她不忍心傷害親朋好友,不忍心讓她們失望。我就這麼仰仗著她對我的愛情,逼著她做出了選擇。

辦手續和等護照的時間,突然變得漫長,我心急如焚。

後來那個男人受傷,她說是她的錯,咬著唇,眼底是灰色的。她很自責,每天都去照顧他。我知道這都是那個男人的把戲,他太聰明了,知道那孩子的弱點在哪裡。我的舅媽依舊讓私家偵探去拍照片,他配合得很好,舉止曖昧,像一對情人。

我從沒告訴她,我只希望著一切快點結束。我知道她不好受,她憔悴了許多,對我的愧疚,和對那個男人的補償,她想做到最好。那個傻姑娘怎麼知道我們都是心如明鏡,只有她疲於奔波,像顆忙碌的小棋子。

我心疼她,又氣她,可是我無可奈何。

因為幸月萱告訴我,好幾次她因難的時候,都是那個男人出現的,他是個好人。

他來回地折磨她,明明知道她為難還故意糾纏不清,他清什麼好人?

可是我沒理由對她生氣,因為那些災難都是我帶給她的,我有什麼理由責怪她?所以我討厭那個男人也是心虛的,如果沒有他,不知道我的孩子會多悽慘。說不定就像那街邊的小流浪貓,誰都能撿起石子砸一下。

每天她都帶著一臉愧疚出門默默地去照顧他。

每天都有人送照片來。

每天都在家裡等她,胡思亂想,想著那個男人摸屬於我的小手,吻屬於我的嘴唇,心如刀割。

可是後來我終於撐不住了。因為她撐不住了,我這個口口聲聲說愛她的人,配保那個混蛋男人,把她變成了一個幹扁的小心翼翼的小老太婆。她太瘦了,眼睛無神,走路都拱著腰,時常發呆。各種壓力已經過早地摧殘著她的身體。

我想了兩天,回來收拾我的行李,我決定離開。她不在家,一定是照顧那個男人去了,也好,靜靜地離開說不定對她也是好的。去衛生間收拾東西時,我看見她坐在地上,屋子裡都是煙。

她只是燒掉那些照片而已,那種萎靡不振的,怯怯地看著我的表情,讓我憤怒自責。

她看著我,我跟她告別,她什麼也不說,只是看著我。

那是我最後一次看她的眼睛,真漂亮,就像書法裡最有氣質的娟秀小楷,說不出的神韻。可是眼神很空,悲涼和絕望什麼的都看不見,反而更讓人害怕。

我走出家門,想著那雙眼睛,剛走到大門口就拔不動腳了。街上的冷風吹得我的眼睛很痛。我後悔了,想到這麼一走,我就永遠也見不到她了,便心如死灰。

於是我拖著行李又折了回去。

我就是這麼個沒出息的男人,看見她昏迷在床上的樣子,我覺得那一刻自己也差不多快死了。她發燒,鄰居家的兩個女孩子說她燒了兩天了,卻不去醫院。我一點都沒發現,我真是個混蛋。

她一直支撐到我回來,她想見我,而我卻迫切地想要離開她。

可惜世上沒有後悔藥可以吃。

她昏迷了兩天,這兩天我想了很多。為什麼她會那麼辛苦?為什麼她一直在那個壞透了的男人身邊照顧他?為什麼樣?又傻,又笨,又愣,還拼命拼命地想著別人的事。補償或者贖罪。我握著它的手,看她迷迷糊糊地睜開眼。她的表情卻是痛苦的,根本就不清醒,像是在囈語。她伸出手,我握住,剛要喚她的名字,她的眼睛突然流下眼淚來,小心翼翼地喊:「落落凡」

我像被雷擊中,鋪天蓋地的疼。

在她最痛苦最無助的時候,我從來都不在她身邊,直到她叫別的男人的名字,我才知道,已經晚了。或許幸月萱最愛的是我,可是那個人在她的心裡的位置,已經牢不可破。

我悄悄地離開。

心不甘情不願。

她的一切我都沒有再去問,除了工作的時間,我每時每刻都想念她。她給我那麼多回憶,我寧願活在這樣一個夢境裡。有一天夏珏跑來告訴我,幸月萱跟那個男人去了英國,他們好像過地很開心。

我聽了很高興,真的很高興。

我現在什麼都不求了,只想讓她高興。

母親讓我跟夏珏結婚,我說,我只愛她一個,這輩子不變,下輩子也不想變了。她打了我一巴掌,說我走火入魔。我說,我只恨我沒能早點走火入魔。她氣得發瘋,可是她再也沒辦法掌控我了。

每天下班我開車經過黃興路,都會在那裡停一會兒。

黃興銅像下滿了人,不知道她還記得不記得,我們說好,假如走散了,就在這裡見面。我會一直等著她。

這輩子等不到,就下輩子,她不來也沒關係。

我只是想為她做這樣一件事,做一件比那個孩子做過的所有的事,都笨,都傻,都愣,拼命拼命地只想著她的事。

我最愛的那個孩子。

我只想天荒地老地愛下去。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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