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全是我的錯,至少我找到理由跟她恩斷義絕。
新學期的秋天,我已經決定完全將自己和愛情隔離。每天中午,我獨自去學校外的小韓國餐館吃拌飯,我完全沒想到豔遇會來得這麼快。
那是一個帥男。
帥到什麼程度呢,我以前從沒見過的程度。
無論我在那個鐘點、坐在哪個角落裡吃飯,他都坐在我背後大約四十五度角的位置。我從窗戶的倒影裡能看見他偷偷地打量我,但只要我側過身,他就馬上緊張地轉過頭去,假裝在觀察櫃檯裡那個穿著假冒民族服裝的服務員。
想都不用想,他在跟蹤我。而且,是一個極不老到的跟蹤者。
而他跟蹤我的目的,用腳趾頭都能想出來。
有天中午我心情忽然極端惡劣,於是要了一份拌飯一疊五花肉一碗大醬湯一碟泡菜,在窗邊的座位上吃得風生水起。吃完了,我用餐巾紙抹抹嘴,看也不看來收賬的服務員,對著牆角一指說:"那位先生買單。"然後站起身來揚長而去。
他一定會乖乖地付賬。對這一點,我有十二萬分的把握。
第二天,我故意在下午三點才去吃午飯。才進門就看見他,坐在我昨天坐的那個位置,手裡拿著一本不知道什麼書,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
我走過去坐在他對面,伸手把書拿掉。那一天,我不知道為什麼,心情特別好,好到不像話,所以很有耐心地問他:"先生,請問您到底為什麼要跟著我呢?"
他似乎有些錯愕,抬頭不可思議地打量著我,好像在猶豫要不要抵賴。過了半天終於答:"因為你美麗。"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不過我還是很兇地罵他:"你不覺得無聊嗎?"
"還好。"他沉穩地答。
我站起身來想走開,沒料到他伸手,拉住了我的衣袖。
我忽然心軟了。
心軟是一種很奇怪的情緒。我媽和雷大義離婚那天,雷大義為了哄住大哭的我,抱回家一隻小狗。我根本不領情,踢了它一腳,對它吼:"不稀罕,給我走!"那隻小狗驚得跳起來一下,但是出乎意料,沒有狂吠,也沒有反抗,只是用一雙棕色溼潤的眼睛,怯生生地看著我。
我一點都不喜歡狗。但是那一刻,它的神情讓我心軟。我俯身抱起它,不再哭也不再鬧,我看著我媽收拾好箱子,看著她伸手招了一輛計程車。坐上車的那一刻我覺得我已經是大人,因為我懷中有一個被我傷害過的生物。我沒有尊重過它,但它毫不怨尤,忽然我想要用全身力氣保護它,永遠。
我的衣袖還在他的手心裡。出乎自己的意料,我聽見我嘆了一口氣,又坐回去,看著他,儘量誠懇地警告:"沒有人告訴你過你要小心我?"
"小心什麼?"他鎮定地說,"方若虹,你那麼美麗,對我來說,能接近你,能跟你說話,已經是奇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