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ry:算是吧。酸甜苦辣。冷暖自知。
雪漫:詳細說一說,旅途中最讓你難忘的經歷(舉一個例子最好)。
larry:整個過程是艱辛的,尤其是前半段。我帶了一把用了三年的小刀來防身,聊以慰藉。
因為出來的時候是瞞著的,我整整三天為了省錢沒有飯吃,我住在連登記都可以成為不必要程式的小旅館裡。第一個夜晚來臨的時候,我縮在窄小房間的床上,空氣裡是令人作嘔的唾液味道。剛入深秋,我穿著單薄的衣服瑟瑟發抖。手機上連續不斷的電話跟資訊,每個人語氣裡的擔心,全部變成戳穿我信念的尖刃。我沒有接電話也沒有回覆資訊,我不敢面對那些關心我的人,即使他們沒有絲毫責備我的意思。爸爸說,姑娘(我們的方言裡,把女兒喚作姑娘)回來吧,爸爸想念你。一個不知情朋友恰好發來一句話,夏天走了。心裡面的涼意層次漸染。那個晚上是鬥爭最激烈的,我一夜未眠,僅有的一點睡意也因為凍得吃不消而逼退,我不得不在房間裡像屍體一樣跳來跳去借此驅寒。
然而掙扎過後,我還是在第二天六點起身到火車站奔赴下一段旅程。
我用盡力氣在日記上惡狠狠地寫:走下去。我想,我還是要
去香格里拉。
雪漫:那麼得到的“暖”,是感動嗎?哪些呢?
larry:是。那些人情。
也許只是關心我的人一路追隨的關心問候。也許只是爸爸找到我的時候那一個擁抱。
但是最感動還是爸爸的擁抱。孤注一擲的時候,什麼都沒有家人的理解和原諒來的重要。
雪漫:那麼這些艱難和感動仍然從未使你後悔過嗎?
larry:沒有。我不後悔。
雪漫:有一段時間你拼命吃藥,有時候你會忽然歇斯底里,有時候你暴食。這些可否都理解成你宣洩情緒的一種方式呢?
larry:我有很多情緒。但我從不知怎樣宣洩排遣。或者確切說它們只是我的晴雨表。
雪漫:那麼這些算是什麼呢?是因為你的某種和別人不一樣的特質,還是說,一種病?
larry:我從來不想什麼。因為仔細去辨析的時候往往會對自己產生懷疑,從而動搖恐慌。我樂得其中。無論是說個性使然是瘋子還是偏執狂。
雪漫:不管怎麼樣,這都讓你顯得跟同年齡的孩子不一樣。你覺得自己是另類的嗎?是不是覺得自己很酷?
larry:從小到大,身邊的同學總是覺得我奇怪。不是那種鋒芒畢露的另類,可能更多的是波瀾不驚的一點點不一樣。(你也可以說我是悶騷,哈哈。)然而我從來不想去刻意營造什麼,我只是尊崇自己的意願做事。相反的,我不會嘰嘰喳喳地吵鬧,不會故作怪異刻意標榜,我甚至很少在人多的地方出現。我更不會覺得自己酷,這是一個太張揚的形容。
雪漫:哈哈,你的回答比什麼都酷。從小到大,這樣的性子都沒有變過?
larry:現在這種樣子是高一往高二的時候慢慢定下來的。小時候近乎呆板的安靜。按部就班。看科普讀唐詩宋詞。再大一點到初二前都跟缺心眼兒一樣。人來瘋那種。哈。我媽這樣說我。
雪漫:中間是否存在某種契機,來使你改變呢?
larry:契機倒談不上。性格是天生的。可能是氣質在慢慢變。潛意識裡給自己選了一個方向。小心翼翼走下去。唯一貫穿始終的是自己自尊心特別強。說白了,就是死要面子。
雪漫:看來,是面子問題使你成為壞女生?哈哈,你比好多女生都更能直面自己。
larry:其實每個人都蟄伏了一個自省人格。或多或少起作
用。自己揭發自己總比別人來要好吧。
雪漫:成長的過程中,有人影響過你嗎?
larry:有。一個我討厭的人。一個我親近的人。一個我喜歡
的人。
雪漫:他們各自怎樣影響了你?
larry:第一個讓我在成長過程中的一年愈發孤僻。第二個顛
覆我的成長也陪我一起成長。第三個讓我覺得成長真tm來了。
雪漫:其中包括你的父母嗎?你怎樣看待他們和你的關係?又怎樣處理?可以分別說。
larry:沒有。他們在我生命中的角色扮演被我放在了一個很高的層面,是他們創造了我,而不是影響那麼簡單。將近二十年點滴匯聚的潛移默化,起到的作用簡直是驚人的。
現在家裡面的關係還是很和諧的,並且這種和諧是一種趨勢。在我小的時候,爸爸有六年時間不在身邊,他被派在另一個地方工作。我很少見到他,而他在這種低出鏡率的前提下還總是一臉嚴肅。他對我的要求總是很高。我不可以撒謊,必須絕對的孝順。而且這種意義上的孝順相當於絕對的服從。否則對待方式將相當嚴厲。我有可能被聲色俱厲地訓斥幾個小時,也可能會罰跪大理石地磚半天,當然更直接的方式會是突如其來的一個耳光。那時候的他是有些專制的,很多大人都喜歡問孩子一個問題——你最喜歡爸爸還是媽媽。一般的孩子總是猶豫,年紀稍大就會很狡猾地含糊其辭。然而我總是斬釘截鐵地告訴他們我討厭爸爸。儘管是玩笑,問者的臉色難免有些尷尬,然後就一臉無辜的看著我爸。(笑)
但是後來爸爸開始反思,尤其是在初三一場大的爭執之後。那次的結果是兩敗俱傷,而從長期來看最終我是贏家。他開始越來越尊重我,很少罵我,支援我做的決定。我也從媽媽那裡知曉他睡夢中對我的唸叨,膽戰心驚地發現原來如果我有一點不開心他就會一夜失眠。於是我開始盡最大限度地理解他,感受他對我的關愛。我們慢慢地能夠像我跟媽媽那樣無所不談。
現在我們的關係很好,全家人其樂融融。
只是他們現在對我還是會有要求會有期待,儘管在常人看來是那麼簡單——有個好的身體,有副好的品行。
雪漫:很孝順。下面我們討論些輕鬆的話題:比如,為什麼會蹲在教室的地上打一把傘?
larry:太陽光好強悍。我熱。
雪漫:班主任的反應?
larry:分情況討論行不。情景一:中午。他說,要不你去我辦公室睡吧。還有空調。情景二:下午自習課。他皺著眉走過來蹲在地上跟我商量勸我爬起來。
雪漫:你某些地方真像個行為藝術家……有喜歡的藝術家不?他們的作品?
larry:畢加索,梵高。還有黛安•阿波絲。都挺喜歡的。那些充滿想象的。執著的東西。
雪漫:即使他們有些地方有不被世俗所接受的醜惡?或者你認為他們並不醜惡?
larry:扯一個事例來說明我的態度吧。一次英語翻譯。題目大概說世人認為畢加索是神經病。我翻譯的時候自做主張把世人翻譯成zombie.這個詞可以解釋為行屍走肉。
larry:糾正一下還是打阿勃絲比較好。
雪漫:這也是你的完美主義嗎?呵呵。
larry:別人通常鄙視我是強迫症……
雪漫:強迫症也包括你總是隨身帶面紙的行為?
larry:那個還是很大程度上是來自於生理需要吧。
雪漫:你覺得,現實和理想必須是分開的嗎?
larry:當我現實的時候是分開的。當我理想的時候是渾然一體的。
雪漫:最後,談一談理想。
larry:理想是個抽象的詞,所有人無一例外地對於它的闡述感到棘手。我也不能倖免。
但我儘量將它具體化,比如說,今年要做的旅行,在未來三年裡多看些書,最大限度的培養我的美術修養;再比如說,四年以後順利上研究生;還有,十年之內找個好工作安居樂業。
終極理想是過些個無限期的幾年,然後如願以償地設計建造自己的房子,也許,我真的可以成為一個藝術家。哈哈。
雪漫:希望你能一一實現它們。
part4後來
larry在今年9月,來到南京讀書了。暑假時,她就一個人到南京的英文培訓機構補習。那時她對這個城市幾乎毫無印象,就這樣說來就來。但是她依然從容地尋找超市購買洗衣粉,她抱著她買的大臉盆從南京的街頭走過時,給我打電話。她向我訴說南京的酷熱。梧桐樹葉子下投射的明晃晃陽光直射到她眼睛上來。她想死的心都有了。
一直以來,larry都很自得其樂。她樂得一個人做事,一個人疼痛,一個人成長。有時她也需要朋友的陪伴,同樣需要愛情;但即使她和最親密的夥伴獨處時,她們仍然很少同做一樁事;總是一個聽歌,另一個看碟;一個看書,另一個上網。她患有空間敏感症。不過還好,她告訴我,在現在的大學裡,她基本能夠適應宿舍生活。
大學以後,她換了髮型,是蓬鬆微卷的長髮。她越來越愛穿布衣服,還是和往常一樣靜若處子,走到哪裡都慵懶尋常,也不會有驚豔的表現,誰也看不出她的內心究竟有多麼豐富。
現在的她,過得適意而從容,雖然仍與外界不甚接近,偶爾還有感情困惑,但至少又交到新的朋友,也有時間去看電影和逛街。對她而言,這樣簡潔的生活正能薰陶她那顆動盪不安的心。只是唯一煩惱的是:每月購買數十本雜誌,已經將宿舍堆砌得無比凌亂。她捨不得賣掉它們,但小小的宿舍又無法承載。她正盤算著,什麼時候能搬一個大紙箱進宿舍,把她那多的數不清的夢想都填進去,捆起來,在一個晴朗天,連同她自己,一起打包去世界的某個充滿斑斕花朵和雲彩的角落。
part5他她說
sweety:所有她的朋友的保姆,永遠揹著一個大大大包,裡面除了該有的一切,還有膠水和勺子;吃飯時她會幫你把批薩切好,喋喋不休哪兩樣食物不可以搭配,哪家的牛奶豆腐更新鮮,手不可以放在桌子上以保持雙手潔淨……直到你發瘋。
秦貓貓:一塊頑石。
翰文:一個女人。一個有怪癖的女人。一個喜歡夜間出沒的女人。一個為避光堅決在35度氣溫下穿長袖的女人。是一個看透世間險惡卻仍然相信善良的女人。如果跟她不夠熟絕對不會知道她有多麼的暴戾和倔強。有著輕微的偏執狂、強迫症、精神潔癖和嚴重戀“7”癖。當心情極差時對周圍人的態度和與此人的親密程度呈負相關。(注:此句是翰文同學被長期壓抑的憤懣之情。)
啾啾:一個被寵壞了的孩子。因為沒有別的事情需要擔心所以成天折騰自己的精神。我敢保證,要是她必須一分一分掙出自己的飯錢,不到一個禮拜,所有這些毛病都會不治而愈。
雪漫:首先,補充一個小材料,關於阿勃絲。
我第一次聽這個名字就是從larry那裡,為了不被嘲笑“沒文化”就上網現查——結果如下:
黛安•阿勃絲,攝影界的“梵高”。她的影像作品被抨擊為“不道德”。她所拍攝的物件,大都是正常社會中所謂的畸形人——巨人、侏儒、低能兒、殘障者、變性人……而所拍攝的正常人,也是非常態的型別——雙胞胎、三胞胎、天體營等等。無論正常或不正常的人在她的鏡頭下,都有一種極度變態的傾向:人物是醜陋的,表情是令人嫌惡的,穿著是極粗俗的,空間又充滿著腐敗的氣息。
阿勃絲告訴自己的老師lisettemodel,她想要拍攝“什麼是邪惡”。她的作品逼迫人們重新審視美與醜、尊嚴與侵犯、善良與邪惡等一系列根本問題。
阿勃絲患有嚴重的週期性憂鬱症,又受挫於長期性的肝炎,最後終於以自殺來尋求解脫。她的死亡和她的攝影一樣,令人驚駭。她是躺在澡盆裡,以刀片割腕,讓血染紅了整池水,也染紅了自己,直至嚥下最後的一口氣。”
嚇死我。
我忽然明白larry為什麼喜歡阿勃絲,因為,在一些人“不正常”目光下長大的她,沉默的從不為自己辯解的她,已經在內心找到一種力量要和全世界抗衡,已經在自己的固執裡發現美,已經決定不放棄自己小小的偏執狂。
我不知道應該為她驕傲還是嘆息。
在和larry談話的過程中,我時常能感覺到她強烈敏感的個性,對文字和形象極其敏銳的感覺。雖然,是有一些陰暗……我想她如果去當作家,或者是做藝術工作,都會非常出色,我唯一擔心的,是她當下的生活,她能不能一直生活在自己的殼裡,也就是說,如果她有一天必須要離開這些懂得她、珍惜她、保護她的親人和朋友,應該如何生活。
不過,我擔心這麼多幹什麼呢?我相信larry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將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