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是個「不錯」的價格。不過想想,有知己也不錯,總比被人丟到垃圾堆裡好。於是我鬼使神差地點了點頭。
他有些吃驚地看著我。像是怕我後悔似的,飛快地從口袋裡掏出一枚硬幣,遞過來給我。我攤開我的手心,那枚硬幣掉進來,晶亮的,在手心裡跳一下,不動了。
「謝謝噢。」男生好像很開心,他拿起畫,吹了一聲口哨,跟我揮揮手,走掉了。
就這般,如做夢一樣,我賣掉了我的第一幅畫,掙了一塊錢,連畫紙錢都沒收回來。
那晚我躺在床上,捏著那枚硬幣,想那個強行買走我畫的奇怪的男生,我真的好像在哪裡見過他,真的。但我也真的是想不起來了。我在一張紙上畫他的模樣,那張臉在筆下越變越清晰,嚇得我趕快用筆把它塗掉了。
我把那枚帶有體溫的硬幣塞到枕頭底下,願意相信它是一枚幸運之幣,或許我的生活會因此而有轉機,新世介面對我嘩的一下拉開窗戶,此夏吉吉從此非彼夏吉吉。
呵呵。
米米走紅,真的是在一夜之間。
她在那次歌手大賽中得的是季軍,不過冠軍和亞軍均沒她好運,藉著超常的人氣,她很快推出自己的個人專輯,成為歌壇炙手可熱的新一代小天后。我從報上看到關於她的新聞:出身富貴人家,三歲學琴,五歲練舞,七歲第一次登臺演出,十歲隨母親出國深造……
扯淡。
我的米米,不知道她現在是否真的幸福?
我們來自同一個家,就算現在走向兩個不同的方向,我知道,就算現在是兵分兩路的活,我也會拼了命和她殊途同歸。
這是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