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若即若離》小說信息

第三章 秀水街的BAR(第2頁,共2頁)

字體:

「你那時不是天天都在唸書麼?」我說。

「那是假相!」叔叔咧嘴大笑說,「看來我騙過所有的人。我還追過兩個女生呢,你們也是完全不知道吧。」

「大大的狡猾。」我說。

「我知道你難過。」見我心還情稍好,他趁機教育我,「你媽說你莫名其妙,我說她是不夠了解你,你們這一代和我們那一代是完全不同啦。不過呢,你也不該讓她那麼擔心麼,打電話給我的時候,她都快哭了呢。」

「博文是我很不一般的朋友。」我對叔叔說,「你不瞭解的。」

「我瞭解。」叔叔說,「你要相信我,過一些時間,你會恢復的。」

「怎麼會?」我把頭俯下來把眼淚硬憋回去,「大人都是這樣沒心沒肺嗎?」

「我們只是比你更能接受命運的殘忍。」叔叔騰出一隻手遞給我一張紙巾說:「想哭就哭吧,我可不會笑話你。」

「不哭。」我硬撐著說。

「天意,會痊癒的,你相信我。有一天,傷心會化作記憶裡永久的甜美。」叔叔抒情地說,一點也不像是學理科出身。

他繼續說:「人生苦短,聚散無常,很多分離再不願意也得接受,最重要的是你自己要好好地活下去,活出個樣子來,知道不?」

「不知道。」我自暴自棄。

他並不生氣,而是轉頭看著我微笑。他的微笑讓我想起博文,如果博文可以繼續地活下去,他應該可以像叔叔,對自己的人生運籌帷握做任何的事情絕不拖泥帶水並且胸有成竹,他有這樣的能力,我深信不疑。

只可惜,天妒英才。

我嘆息。

叔叔說:「昨天還是包在睡袋裡的小嬰兒,今天已經懂得生命的無常,學會像模像樣的嘆息。這時光是不是快得驚人呢?」

我把臉放在手心裡,手心很快就潮溼了。

「秀水bar」在一條很寂寞的大街。叔叔的車繞了好幾圈才找到。大街上顯得空落和寂寞,走進酒吧完全是另外一番景像,燈光迷離,杯盞交錯,音樂熱鬧地響著。我和叔叔找了個相對安靜的地方坐下來,叔叔問我:「你常來這種地方?」

「第一次。」我說。我的眼光投在小小的舞臺上,尋找那個叫凌夏的人。我認出了他,他坐在話筒前,正在專心地彈著一段音樂,電吉它的他和陽臺上木吉它的他是那麼的不相同,我正在迷惑的時候他的歌聲已經響起:

你把藍色的夢寫下當作海洋

沉甸甸的行裝,不停的腳步

夜風滑落的時候,你望著星空

伴著歌聲,忘記了寒冷和孤獨

無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無助的朋友,你望著天空

在夢醒的地方你是否曾感到孤獨

你從未想過會這樣滿足

也許從前的你並不如此寂寞

也許沒有希望,就不會被失望吞沒

無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無助的朋友,你望著天空

……

我在凌夏的歌聲裡聽到一種撕裂的深情和墜入深底的寂寞。他和他的樂隊用他的音樂,直擊我十七歲的漫長的傷痛和無助。可惜的是現場的知已看樣子並不多,我在稀稀落落的掌聲裡站起身來揮舞雙手向凌夏致意,他看到了我,很高興地笑了,然後給我做了一個打招呼的手勢。但是他沒空和我說話,隨著變幻的音樂,他的第二首歌已經響起:

留下你的影子

塗上我的顏色

在時間裡掩埋

只不過是快樂

接好我的硬幣

然後把我忘記

沒人將我帶走

就像我從未帶來什麼

呵,我只是路過

請不要懷念我的微笑,我的任何

呵,我只是路過……

呵,我只是路過……

間奏的時候,凌夏忽然說:「這首歌,送給美麗的女孩天意,路過的已經路過,留下的且當珍惜。」

「呵。」叔叔恍然大悟說,「原來你們認得。」

「鄰居。」我說,「他才搬來沒幾天。」

「歌不錯,值得一聽。」叔叔說。

「他在陽臺是唱歌被我聽到,不知道為什麼,我特別喜歡聽他唱歌。每次聽他唱的時候,都覺得心裡特別的安靜。」

「喜歡是不要理由的麼。」叔叔喝下一口冰啤酒說:「不介意說說那個叫博文的男孩?」

我知道他是媽媽來的間諜,不過我還是願意在這種環境和心情下跟他說起博文,我說:「我們很要好,高一的時候,幾乎天天在一起。」

「你媽無法接受‘男朋友’這種說法,她驚訝到憤怒。」

「呵,以前我自己也不接受,高二的時候他去了英國,過去的一年,我沒有一天不恨他。我甚至因此而懷疑過全世界,你知道嗎?可是現在他走了,再也不會回來,如若不是親身經歷,你不會了解那種痛苦。我知道我媽傷心,可是事到如今,我沒有辦法顧及到她的感受。」

「路過的已路過,留下的且當珍惜。」叔叔說,「你沒聽剛才那男孩說嗎?你媽媽是很愛你的,怎麼說讓她傷心都是你的不對。」

「好吧。」我說,「我回去跟她說對不起。」

「挺懂事呵。」叔叔把三明治往我面前一推說:「給點面子吃點東西?」

我咬著三明治的時候凌夏從臺上下來了,他拉開我旁邊的椅子坐下說:「沒想到啊,這麼快就來捧我的場!怎麼樣,心情好些麼?」

「還好,謝謝。」看他盯著叔叔看,我連忙介紹說:「這是我叔叔。要謝謝他今晚帶我來這裡,這裡好難找。」

凌夏笑著向叔叔伸出手說:「夏總,你好!」

「呵?」叔叔跟他握手:「沒想到我這麼有名。」

「我有句歌詞:‘世界很小,我們總是狹路相逢。’」凌夏笑著說:「更何況您本就是我市的大名人,民營企業的領頭羊,一年替市裡解決數十名下崗員工呢。」

「哈哈哈。」叔叔大笑說,「你幹記者的?」

「不。」凌夏說,「小職員一個,混口飯吃。」

「一技在身,走遍天下。」叔叔做一個彈吉它的手勢說:「就憑這一點,你這口飯應該混得不錯!」

「承夏總吉言。」凌夏起身說,「我要唱歌去了,天意你想聽什麼?」

我毫不猶豫地說:「我有沒有跟你說過愛是我不變的信仰,我有沒有告訴過你愛就是永遠把一個人放在心上……」

「我就知道。」凌夏說,「你真是個一根筋到底的女孩!不過也好,像你這樣的人不容易移情別戀。」

說完,他跟我們眨眨眼,回到臺上去了。

等到他唱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那首歌的名字如此傷感,竟叫《離人》。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