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十月十號,你的演唱會。
在這之前,我們已經有好長時間沒有聯絡。
只是我該不該告訴你,那天晚上,我去現場了呢。
這些天,我換了手機號,換了實習單位,換了房子,換了髮型,換了心情。我並不是要逃避,我只是想讓自己恍若新生。我的確想換一種生活,做這一切,只想對我這份永遠剪不斷理還亂的初戀做一次徹底的洗禮,和告別。
但是這場演唱會,我當然不會忘記。
我買的不是最好的票,離你很遠很遠。但沒關係。你的樣子你的輪廓,早就爛熟於我心,而且,我還看到了方蹭蹭和範小九,他們坐在貴賓席上,我從大熒幕裡看到鏡頭對準著方蹭蹭,她的臉上恢復了神采,雙頰飽滿而紅潤,不知道是因為擦了胭脂還是興奮。她興高采烈地舞動著一條紅色的圍巾,為你尖叫,範小九護著她的肩膀,站在她身邊傻笑。沒人知道他們曾經的過去,那些不愉快或者連他們自己都已經忘掉。至少現在看上去,他們是那麼相親相愛的一對,令人羨慕。
你唱的最後一首歌,是你新專輯裡的主打,叫《唱情歌》。
「秒針滴滴答答,記錄愛的每個鏡頭,清晨起床做早餐,黃昏陪你去散步,只要你願意,為你天天唱情歌。為你練習五線譜,為你練習不發火,為你練習洗衣服,為你吃苦不算苦……」
悠揚的旋律,朗朗上口的歌詞,很快全場就能陪你一起唱,我在環形體育場的小角落裡,也無聲地為你揮舞熒光棒。
很大的攝像機從這頭掃到那頭,這首溫暖動人的情歌,讓所有的觀眾都站了起來,跟著音樂,輕輕搖擺,陶醉其中。
我的前面站著一道人牆,我踮起腳也看不見你的臉,索性閉起眼睛,眼前浮現的是多年前和你頭靠頭躺在床上聽同一首歌時的情景,那時,只有我一個人陪在你身邊。
現在,當全世界都陪你的時候,你是否有過一個瞬間,記起我閉著眼陶醉在那舊樂隊的舊歌曲時的傻傻笑臉呢?
「這是今晚最後一首歌,」你在間奏響起時說,「我用了十二萬分的用心來演唱。你在哪裡?你聽見了嗎?」
臺下的尖叫聲撕心裂肺,站在我前面的女生甚至激動地失聲痛哭。「我在這裡!這裡!」好多聲音同時在我耳邊響起,此刻的你被崇拜,被擁戴,你只需把手放在耳後,便有人更加奮力地把呼喚和愛意傳遞給你。
而你的那句話,究竟是說給你的萬千歌迷,還是說給我一個人呢?
不管你說給誰聽。此刻我心裡的呼喊和依戀,穿越萬千站在我前面的人們,穿越叢叢斑駁的光影,穿越橫隔在我們之間的一切阻礙,也要不顧一切地贈給你。
這是你的首場個人演唱會,舞臺華麗,歌迷瘋狂。你奮鬥了這麼多年,終於實現了你的夢想,尚弼,我好為你高興,真的。
你頷首謝幕,我想象你看見了我。
劉采采上臺為你獻花,你們當眾擁抱,她巧笑嫣然,你深情款款。這是世人最願意看到的一幕,王子公主,情投意合,愛情穿上最華美的外袍。我明白,當你滿足大家的慾望,更高的擁戴和支援,更多的鮮花和掌聲,便會像潮水一般湧來。
尚弼,那一刻,我不嫉妒,真的。我心裡乾乾淨淨,一點醋意也沒有。因為我始終相信,那首歌,是你唱給我的,唱給我們曾經有過的年少時光,唱給那些不能忘卻的愛的紀念,唱給你歲月鐘盤上最柔軟最純潔最脆弱的那根小秒針。
這樣,就很好哦。
如果哪天某電臺播放這首歌,我一定和你一起輕輕唱。
就彷彿,我們再次相見了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