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塗終於在第二天出現,他默默地陪我在海底奮戰,話很少。
快分手的時候他才對我說:「玫瑰呵,收到你的信我很快樂。」
「嗯。」
「其實你也想我?對不對。」
「嗯。」
「這就夠了。晚安。」
「哦,晚安。」
有時候我真羨慕糊塗,糊里糊塗的他可以將愛情的夢幻在現實與虛擬中自由地轉換和塗抹。我是做不到的,我正在真實的愛情裡苟言殘喘,不辯東西。
王樂平開始越來越忙,動不動就出差,我們好長時間不約會。他喜歡上了發短訊息,在火車上輪船上在他寂寞的旅途中不斷地騷擾我。如果有電話來,電話那端,他總是無限抱歉不停地說忙完這陣就好忙完這陣就好。我對他說不要緊啦,他有些緊張地說:「嘉璇,你不會不愛我了吧。」
「有可能哦,所以你還要加緊賺錢才是。」說完我掛了電話。其實我也是相當的忙,忙到連自己的生日也忘記。
清晨起來的時候,媽媽把麵條端到我床頭,然後說:「你的玫瑰,一大堆,早上送到門口的。」
我跑到客廳裡,很漂亮很漂亮的粉色玫瑰,豔豔地開了一茶几。我想當然地以為是王樂平,可花拿起來,卻是另一個我相當熟悉的簽名:胡月海。
電話隨即而來:「嘉璇,今天你生日,可以放一天假。」
「是不是員工都有這個待遇?」
那邊想了一下說:「不,你例外。」
「謝謝胡總。」我說,「那我約男朋友去逛街。」
那邊又愣了一下,然後說:「隨你安排。生日快樂。」
電話掛了。
我看著玫瑰發十分鐘呆。梳洗完畢我打王樂平的電話,我蠻橫地說:「放下手中事,立刻到我家來接我!」
「怎麼了?」王樂平問。
「陪我逛街,吃飯。」
「你呀。」王樂平說,「我今天有要事,晚上我一定來!好不好?」
「二十分鐘內不到就永遠不要來見我!」
我再看著玫瑰發二十分鐘的呆,王樂平沒來,電話也沒來,只來了一條短資訊:「親愛的,別任性,晚上見。」
他連我的生日都忘記。
我收起心酸去上班,胡月海在過道里見到我,吃驚地說:「不是放你假麼?」
「老了,不過生日了。」我聳聳肩,不願多說。
「在我面前說老了?」胡月海說,「刺激我?」
「對不起,胡總。我不是故意的。」我低下頭,不想讓他看出我的心情不好。
「那晚上我請你吃飯。你下班後等我。」說完,他就轉身進了他的總經理室。
那天的心情一直悶悶的,我想起大三我過生日的那天,我和幾個優等生被分到鎮上一所很窮的中學去實習。那時候我還沒有手機,正想去找個公用電話跟王樂平訴苦的時候他忽然從天而降,揹著一個大包,包裡全是我喜歡吃的零食,還有二十根很大很粗的紅色蠟燭。在鎮中學那個破舊的宿舍裡,我們一幫同學吃零食吃得牙幫子都疼,在偷偷燃起的燭火中,聽王樂平用五音不全的破嗓門領銜為我主唱張學友的《情書》。
不過兩年而已,愛情就貶值到這個地步。
找不到也不想找拒絕的理由,下班後我和胡月海一起到山頂的一家西餐廳。這裡環境非常不錯,而且人不多,穿白紗裙在女生在鋼琴旁彈我喜歡的一支曲子《夏日的最後一朵玫瑰》。侍應送上一個小蛋糕,竟然是玫瑰形狀的。鋼琴手開始彈《生日快樂》。看來一切都是有「預謀」的。胡月海端起酒杯對我說:「生日快樂!」
我並沒有舉杯。
「怎麼了?」他問我。
我傻傻地說:「我種地方我不習慣。」
「呵呵。多來幾次就習慣了。」他笑,然後說:「幹!」
這應該是我們第三次單獨在一起吃飯,他很快微醉了,說:「第一次見你,你穿條紫色的長裙,伶牙俐齒,眼光倨傲,像個天使。」
「胡總,」我嚇了一大跳,「莫說醉話。」
「醉了才敢說。」他說,「嘉璇,你是我喜歡的女孩子。」
天。
電話就在這時候很識時務地響了,是他的。他接了,卻又很快把手機遞給我說:「找你的。」
我滿腔狐疑地接過來,竟是阿朵。在那邊壓低了聲音說:「我就知道你們在一起,王樂平找你快找瘋了。」
我拉開我的包,原來手機沒電,自動關機了。
「他在我這裡。」阿朵說,「要不要我打發他走?」
「不要。」我說,「我很快來。」
掛了電話我跟胡月海說:「阿朵說,要給我慶祝生日。」
「好啊,吃完了我送你去。」他說。
我莫名的心事重重,從飯店出來下臺階時差點摔了一跤,還好胡月海及時地扶住了我,他的手捏住了我的手心,我的長髮妥貼地掩飾了我的慌亂。
我執意不讓他送我,他只好看著我上了計程車,車子就要發動的時候,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小小的盒子遞給我:「小小意思,生日快樂!」
一枚很精美的水晶胸針,玫瑰的形狀。
我把它藏到了我背包的角落裡。
王樂平在「舊」的大門口等我,見我下了計程車,人立刻奔過來說:「死丫頭,你去哪裡了?手機也不開!」
「你不是忙麼。」我說,「我知趣得很。」
「跟我走!」王樂平把那輛出租再攔下,把我車裡一拉,很激動地說:「走。我帶你去一個地方!」
車子把我們送到了市中心的一個小區,王樂平不顧我的詢問只顧拉著我一路狂奔。到了一幢小樓,我們爬上三樓。王樂平掏出鑰匙來開門,我一嚇說:「你要做什麼?」王樂平把我一抱說:「把眼睛閉起來。」
「發什麼神經呵。」
「乖,聽話麼。」他柔聲說。
我只好閉上了眼。門開了,王樂平把我攔腰一抱抱了進去。當我睜開眼的時候,我驚呆了,房間裡沒有開燈,只是在客廳的長條桌上點滿了蠟燭,組成一個心的形狀。中間,放著一個蛋糕。
「生日快樂親愛的。」王樂平說。
「這是哪裡?」我猶如在夢中。
「我升職了,營銷部副主任。這是單位替我租的房子。」王樂平說,「我這些天一直在佈置這裡,就是想在你生日的時候給你一個驚喜。可把我給忙壞了,沒想到你這麼任性,還鬧什麼失蹤!」
「對不起。」我喃喃地說。
「用不著說對不起啊。」王樂平說,「你高興就好啦。」
王樂平的新家不算大,但有個很漂亮的露臺,那晚我又縮在王樂平的懷裡看星星,聽他豪情滿懷地跟我說將來。王樂平吻我的時候,我卻要命地想起了胡月海。想起他寂寞溫和的眼神,還有那帶有質感的手,輕輕地撫過我的手心。我流了一滴淚,王樂平很快就把它吻幹了。
我對王樂平說:「我們早點結婚吧。」
王樂平說:「行啊,頂多再過兩年。」
「兩年時間太長了。」
「我怕委屈你麼。」
「就今年,我要是非要嫁呢。」
「你呀,」王樂平轉移話題說:「對了,上次到海南出差買給你的裙子你怎麼不穿?」
「太大了。」我說。沒敢說送給阿朵了。
「改改麼。」王樂平說,「花了我大半月工資你還沒美給我看過呢。」
「怎麼我現在不美嗎?」我抬起下巴來裝做生氣的樣子。
「美美美,怎麼都美。」
對付王樂平,我還是有一套的。
我在雅蘭的那本書裡寫過這樣的句子:愛情裡總有一個主角和一個配角,累的永遠是主角,傷的永遠是配角。雅蘭說,這句話簡直可以稱做經典。
回到家已經是凌晨二點,我躡手躡腳地梳洗完畢回到自己的房間,躺在床上,就著昏暗的檯燈光,我把胡月海送我的胸針捏在手裡,翻來覆去地看了又看,那朵玫瑰做得很精緻,旁邊甚至有兩個小小的字母:jx。那應該是我名字的英文縮寫,這麼說這胸針應該是訂做的,何時做的?為何而做?
我捏著它入眠,第二天上班差點遲到,打了車慌里慌張地趕到單位,聽到經理正在跟別人說胡總出差了,在他回來前某事一定要完成……
不知為什麼,竟會覺得鬆了口大氣